老马有份工作,但是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工作。当然了,对于三四十岁的老马来讲,有个事做,赚钱吃饭,已经很不错了。
每天早上七点从床上爬起来是老马的必修课。洗脸刷牙,喝水吃馍。毕竟是大都市,离北京市中心只有两百多公里,要想上班不迟到,是有一些罪要去受的。
阿花是老马的工友,动作麻利,二十多岁,时髦富足。起码老马这么认为。因为在老马眼中看来,一千多元的出租房房租是万万不能承受的,但阿花可以。
每天的工作枯燥,老马很勤奋,总是默默观察周围年轻人的方法。工头总是告诉他们要加把劲,毕竟是为自己挣钱。老马很赞同,工作很用心。
不过每天下来,好像还是其他几个年轻人做的更快更多一点。尤其不大上心的阿花,也做的感觉比他好一点。
于是老马决定,花点钱请阿花吃个饭,外面的炒饭也成。取经有代价。
阿花喝了几杯,老马也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精的味道。把酒瓶里的最后一滴倒完,阿花把空酒瓶砸向路边的垃圾桶。
什么努力,好像你干的多就多拿两块钱一样,不就剥个铜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