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请深爱。
不将就,不妥协,是我的姿态。
题记。
22岁之前,她都以为,爱一个人就一定会和他白头到老,无论他后来多么渣,都要记住初见的感觉,勇敢走下去。
23岁那年,她终于狠心和自己做了割舍,决定此生就这样过,无爱无惧。
24岁那年夏天,她遇到一个男孩,板寸头,古铜色肌肤,篮球场上的明星,鞋子控。
从不看篮球的她,某个阳光午后,因为贪阴凉,无意在蓝球场旁的树荫下小坐,他一个漂亮的3分后回身,正憋见她对着远方粲然一笑,心微动。球赛结束,却再没找见她的身影,仿佛之前只是幻觉。
两个星期后,姑妈给他介绍相亲对象。其实他一贯是抗拒相亲的,觉得24岁的自己,又帅又迷人!那一次,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会答应姑妈。
没错,世界就是那么小,她竟然和姑妈同一个办公室。
他激动的上去相认,可她却并无印象。
并表示自己不曾看过篮球,都看足球的,然后开始疯狂向他安利德国队,安利那个爱抠鼻屎的勒夫。
看着看着,他突然笑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和勒夫有那么一丁点像,从身材到气质。瞬间,一扫之前的失落,又觉得信心满满了。
告别的时候,她莫名的捂着嘴笑了几秒钟,然后一本正经的对他说,别告诉别人我们相亲过啊,我还要找男朋友呢。然后就挥挥手过了马路。
他就那样呆呆看着她的背影,忘了回一句再见,也忘了要礼貌的送送女孩子。等她在对面上了出租车,他才回过神。看见路基一块破碎的部分,那个角度,竟然是一个爱心的形状!昏黄的路灯下面,那爱心幻化成了她的脸,甜甜的笑着。他脱掉鞋,摆在爱心两旁,拍下了为她的第一张照片。
她坐上出租车,心里不停懊恼,为什么要否认自己其实记得他呢?那酷似勒夫的身形,和那一记漂亮的3分。虽然说不上动心,但还是可以接触一下的不是吗?为什么告别的时候,要断掉继续的可能呢?想着想着就到了家楼下。
第二天,一到办公室,他姑妈就开始说他的故事。
她假装不在意,却细细的捋了一下,这是一个叛逆少年的成长史,从小不听话,直到现在。24了,也不找女朋友,从来拒绝相亲,除了昨天。并且回到家后还主动向姑妈要她的号码,打听她。
姑妈非常激动,说第一时间向他爸妈报告了这个好消息。然后向她表示,温柔如你,以后管不住他的时候不用担心,全家站你。
她脸红了,对姑妈说,您言重了,我们昨天电话都没留呢。
姑妈说,昨天晚上已经全家给他上过课了,既然对你有好感,竟然没有送你回家,又不是没开车!
她诧异了一下,他对她说的是,他走路过来的!
午休的时候,她收到一条彩信。
丑丑的Nike男鞋,和那个爱心。
是他吧。她想。
她没有回他,因为想到姑妈口中的他是那样桀骜不驯,不至于连留名字的勇气都没有吧。
他在手机那头,打了很多字,介绍自己,总觉得昨天表现太差,想通过文字为自己扳回一城。打了删打了删,总是不满意。最后,他放弃了介绍自己,打上了这样一段话:我觉得你爱吃甜品,喜欢收藏红色的枫叶,喜欢骑着自行车吹风,喜欢户外大自然,喜欢小动物特别是猫,会安静的看书,也会放肆的大笑。对不起,你上一次掉眼泪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但是没关系,还有以后。我是蓝曲。
蓝曲,她默默念了几遍这个他姑妈在她耳边说了很多次的名字。
这段话着实打动她了,这些东西是他姑妈不知道,所以只能是他自己的感觉。她不可思议的发现自己还能对人动心。
她有一点无所适从,回,你好,我是袁晓,很高兴认识你。
后来的半年里,他用货三轮拖过来的满车的勿忘我,紫的晃眼,在她家楼下,非要她用9块钱买下;半个夏天,他骑着自行车陪她吃遍了这座城市各种口味的甜品;从初秋到深秋,她的书里面,是黄色、红色的各色叶子标本;她看着他在篮球场霸气的王者模样,帮他一起抢购全球限量版球鞋,陪他看李克勤的演唱会,陪着他学英语考托福~~~
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喜欢的,想要的小清新的模样。近6个月的时间里,他没有一次让她生气过。她惊讶于他怎么如此了解自己,似乎是熟识已久,她感恩上苍又让自己遇到了幸福。
那一年的元旦,他们决定要见双方父母了。
元旦前一晚,她兴奋的睡不着觉,爸爸对于这个让女儿这么满意的男孩也很是期待。
凌晨,她无聊的打开了百度,搜索了“鞋控蓝曲”四个字。
后来她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那一晚一定早早的睡觉,第二天美美的双方父母见面,然后幸福的过这一生。
那是一个很小众的博客平台,他的注册名就叫蓝曲。
他说,那个夏天,他看见了她的笑容,和那个他爱了8年的女孩一模一样。
他说,一定是命中注定,人生唯一一次答应姑妈相亲,竟然就是她,一定是上天垂怜他的深情,所以派她来安慰受伤的自己。
他说,这么巧,她竟然不止脸和你长的那么像,喜欢的东西,性格也和你相差无几。
他说,我终于发现了她和你不一样的地方,她喜欢我,而你不。
最后一篇,他说,我决定要和她过一生一世了,这是我最后一次想你,从明天开始,我的生命中只有她,不再有你,祝你幸福。
她的眼泪止不住,手颤抖到关不掉网页窗口。
骄傲如她,如何能接受,这半年的温情竟然只是因为自己像另外一个女孩,而自己以为的幸福,竟然如此深的爱着另一个人!
这对她来说是莫大的侮辱和讽刺。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挨到天亮的。
冬天的早晨,7点他就到了楼下。
他说他等不及要见到她,想到这一生就会和她一起了,激动难眠,新年的第一顿早餐,一定要和她一起吃。
当看着眼睛红肿到只剩一条缝,穿着单薄就下楼的她,他的心瞬间跌进冰窖。
最后,他不甘心的怒吼,为什么不可以给我机会!从今天开始,我的生命里,我的心里,都只有你啊!
多年过后,她回想起来。
想,还是不够爱吧。
不然,为什么看不见他最后一篇文章的决心呢?
想,还是太年轻吧。
不然,为什么要这么眼里不容沙呢?
想,还是太任性吧。
嗯,任性就是,对不起,我不接受不完美。
看文的你,如果是你,会怎样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