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我作为南通大学选派的十二名英语教师之一,前往澳洲墨尔本迪肯大学进修,接受了三个月的TESOL(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书)培训。能获得这样的学习机会是经过选拔的,更因为是第一次出国学习,我的心情充满着自豪和喜悦。
抵达墨尔本的第一天,我们就被不同的Homestay接回了住处;白天大家乘地铁去学校一起上课,傍晚下课就只好各奔东西,午餐则是Homestay为我们准备的简陋的便当;与其他同事相比,我算是幸运的,因为我的Homestay是一对来自于新加坡的年轻夫妇,饮食至少是中餐;但除了饮食接近,都是华人的长相,我很快就明白了彼此的文化认同感很低;例如关于“西藏问题”所持的不同立场,就是彼此绕不开的心结;住家在Blackburn森林里,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别墅,不远的森林深处就是风光旖旎的Blackburn湖,当思乡的惆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时,我总是独自去湖边散步,但澳洲灿烂的阳光、清新的空气似乎并不能安抚我的homesick。有趣的是我们一行十二人,像中了魔咒一样,陆陆续续和最初安排的住家产生了culture shock,都换了homestay,有人甚至还换了两次。我想自己的确也并不快乐,寄人篱下的滋味并不好受。但凡事总会有转机,我也确实从未有过换住家的想法。
主人夫妇刚结婚,没有孩子,但有一只极其受宠的拉布拉多犬,名字叫Toby,白天我不在的时候,它三番五次闯进我的闺房搞破坏。要知道在澳洲,一刀就是六元人民币啊;但每当自己鼓足勇气向女主人告状后,她总会像恭喜我中了大奖一样告诉我:“要知道以前你的那个房间无论住的谁,他从不进去的,一定是因为他喜欢你的气味,所以他才这样累教不改……”好吧,我必须承认,这样的辩解之词,谁都爱听。渐渐的,自己不但不反感这只捣蛋的狗了,反而觉得和这个孤独的小家伙做个伴也不错,特别是在某一次,我狠心把它拒之门外时,它居然伤心难过地在我的闺房外哭泣,真讨厌,让我情何以堪,母爱泛滥,自己最终投降做了他的保姆,主人不在的时候,就我照顾他了;渐渐,我又不争气地承担了住家清洁工的活儿,逛超市回来也常买些鲜花送给主人。
再后来,主人夫妇和我的关系的确越来越像一家人了,总是带我参加他们的各类社交活动,有时候是他们的产品推广会,周末一起去教堂,或是参加他们的家人和朋友聚会,现在想来都是美好回忆,因为不去参加社交活动,怎么能更了解澳洲社会呢?
心灵的距离不是绝对的,如何去靠近彼此的心灵,是生活的哲学,也是领导者的哲学,静静想来,平凡过往的点滴给予我许多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