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回字四写法,常常被用来形容某类人做事迂腐。
但这真是一种迂腐,还是另类的研究精神?
其实界定这一区别的,重点在于研究对象是否真的有意义。
但是对于“意义”这个词来说,又因人而异。
商人觉得赚钱是最有意义的;
史学家觉得梳理历史是最有意义的;
文学家觉得“咬文嚼字”是最有意义的;
运动员觉得强身健体是最有意义的;
……
什么是最有意义的?其实也没有一个唯一而准确的答案。但社会的进步,是包容,是理解“不能理解”的事物,肯定更多个体存在的价值。做自己喜欢的,只要不危害他人,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去批判、菲薄人家?
进化是需要变异的,开放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粗暴单一的社会成功标准,对于人这种充满各种变数的生物来说,太限制了。
回字的四写法,在文字学家眼里,却不失为一个有趣的小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