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说到底无非都是混口饭吃。无论赶路与摆渡,过客或长留,都是逃不过烟火二字。神仙不食人间烟火,也难免为“味道”二字所“耽误”,舍了腾云驾雾,下到人间炊烟深处。所以人间,才有了流传的神话故事。
我想他们必是知道的,烟火起处,便有宴席。炊烟深处,自是人生。
一粥一饭,一啄一饮,本是寻常不过的东西,经受了年长月久,回味便有了深意。味道对于人们而言,能称道的,几乎都是有关记忆的。而这些记忆大多是关于乡土,童年以及和谁在一起。谁也没有想过,当时的寻常时光,寻常不过的吃一碗饭,喝一口汤,后来的后来,会被一辈子记住。
人间的宴席,在寻常之中,是最得本味之真传的。愈是在最平常的菜肴之中,愈能显出奇妙功夫,一颗白菜细究起来,要比一碗鱼翅更难烹饪。就如人生在世,寻常易得,念念不忘的却是多。能把一颗白菜烹饪得征服人的味蕾,才算一个好的厨师,在大同里面发现不同,如在大流里活出自己,而不是一样的水煮一样汤,一样得过且过一样的受难,我想这才是人们为什么对味道那么执着的原因吧。
我也算吃过人间很多饭,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吃一餐就少一餐。我记住味道最好的粥,不在任何一间餐馆,不是任何一处名摊,而是在田间地头的席地一餐。
那是在我还很小的时候了,我记得是农忙的时节,田地离家里远,午餐都是带去田里吃的。每次母亲从柴火灶台的大锅里舀出粥时,她最爱对我们说,粥要在田地吃,味道最好。看着生滚白粥里的腾腾热气,我对母亲的话不明所以,是不是因为回到谷子的出生地,就像人回到了家里,所以味道才是最好的呢。
当一碗粥可以给人以期待时,这碗粥本身就意义非凡了。不知道粥也会不会怕人惦记,因为母亲的话,我一整个上午都在等着开饭,几乎到无心玩耍的地步了。
盼望着,盼望着,终于开饭了。母亲一声叫唤,我们从四处奔跑而来。芭蕉树下我们一家子围圈席地而坐,午后的风带来田野的味道,刚插的秧规规矩矩在田里随风飘扬,稻田里的水荡起了粼粼波光,样子很好看。我追逐了一上午的蜻蜓有点慵懒,也歇在阴凉。但此刻的我对于这些都无心观玩。我的心里满满装下的,是母亲口中那一顿最好吃的午饭。当我虔诚地端过母亲盛好的粥时,我没急着喝,总觉得味道好的粥是有种不同的吃法才对。待到其他人都就着咸菜入口时,我才端着碗猛喝上一口。
当粥入口下肚时,我莫名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才可以很贴切的形容那种好,就是出奇的好吃,没有平日习以为常的寡淡,反倒是无难以言述之妙处和不可言传之回味。我一连吃了三碗,连母亲也讶异我怎么有这么好的胃口。
多年后离乡回来的我去寻过那片田地,就想趁着我还惦记,在故地一浥我的回忆。可最终是因为太久不去,许多给人建了房子,那条我走过无数次的小路,最终是不找不到了。
现在的我想起来,其实味道好的不是粥,而是喝粥人的畅意。粥是粗米煮就,一早就煮好闷在食盒里,单是这一隔餐,口感就差了许多。怎么会比我吃过的任何一餐都要好,多年后的我现在想起,那时候家人在身旁,父母在田地里劳作,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在溪里捉鱼,田头戏玩。开饭的时候,大家都是真的累了饿了,父母是劳作累的,我们是玩累了,自然会觉得好吃。
当时的日复一日,寻常不过,后来竟然难得了。就像当时的我们,走在那条田间小道上的我们,不知道来日会长成怎些模样一般。
路一直走下去,宴席总会有的,或得味,或有味,或寻味,或回味,归根究底:[世间所有的味道,其实都是去向与归来。]无论原地踏步或是跋涉千里,舌尖永远都是我们迈出的第一步。来处“告慰风尘”, 去向 “投食问路”。
对于吃,我算不得很有研究,无非是对吃有点偏好而已,每到一个地方,一座城市,无论得闲与否,我都会去穿街走巷,逛逛他们餐馆食肆。不做任何铺陈,不列任何攻略,只求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与食物求一场偶遇。在烟火最浓重之处,[寻幽访胜]。吃到好吃的,不胜欢喜;吃到难吃的,那便是“报应”。
人要成长,先得入世;味要走心,亦复如是。不过是“市井”的“市”。在我看来,市井才是味道的本来面目,就如土地才是人类的根本一样。脱离了,就变得蹩脚了。
市井间的许多老字号,没有繁多的名目,也不过三两桌子,几张凳子的陈设,看起来毫不起眼,但生意就是出奇的好。任凭闹市旺角的店铺开了又倒,倒了又开的屡败屡战。他们就是十年如一日地在街角巷尾炊烟袅袅,我有时在想,他们为什么不换个好的地方,修个漂亮点的门面,以他们的手艺,生意一定不用愁的。后来吃多了才知道,一碗值得回味的食物,是关乎人情,无关商业的。只要用心对待食物,食物总不会将人辜负。老地方就是他们的根脉,离开了,人情没有了,回忆也就没有了。
我不太喜欢那么看起来格调很高的餐厅,当然也可以认为我是吃不起,虽然事实上我也不怎么吃得起。那些地方吃的是情调,但绝对不会是情怀。我相信有很多人读书时代一碗面两人分的过去,但就鲜有两盘牛排你一口我一口的回忆。一些食物,换了地方,其实味道就变了。在西餐厅里吃猪杂汤,跟在校门口的小摊贩里吃,一般的东西,会有两般的口感,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好的时光,有谁在身旁。
我喜欢市井间的食肆,喜欢他们的大锅大灶猛火生滚煮出来的东西。大的毕竟有大的[胸襟],一样的配方做法,在家里的小厨小灶,做出来的味道总是要差点味道。毕竟一大锅热热闹闹的素面朝天,要比一小碗冷冷清清的孤芳自赏要好。
当人开始惦记一种味道的时候,多半是求之不得的时候。人总是这样,要到了得之不易的地步,才知道好。我记得我离乡的第一年,初始觉得异乡新奇,自然是不会生厌的,那时候巴不得天天可以去外面吃,各式各样的饭与菜,恨不得吃之而后快。后来我吃上了三个月,突然就食欲不振了,跟害了相思病一样,开始惦记家乡的味道,那些我不以为然的味道。我跟朋友的聊天,因为各自生活的不同,没有了以往的话题,却总能在吃上找到许多话语。天各一方,念念不忘,是当年一起吃过的饭。宴席会散,口味不会忘,入骨入心不过是当年寻常的一粥一饭。
我们所惦记的东西,有些现下已经不易得寻的,比如我念念不忘的野生果子[刺泡],现在的环境里就不容易得了。
不得不说人总是有点[矫情],当惦记的能得到了,却是多半觉得不得味了。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曾经费了很多劲寻来多年没吃过的东西,本以为会是久违的惊喜,入口却是觉得甚是不好吃。每每至此我都会感叹:“还是以前的好吃,现在做功夫差了。”
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东西还是以前的东西,功夫还是老的功夫,只是以前的那种感觉太让人惦记,才会[行云流水]吃过很多一样的东西,却总是[除却巫山不是云]。
许多当时的寻常味道,在后来的后来,当我们开始怀念的时候,就弥足珍贵了。味道于人,不也一样么。母亲的饭,有多少人在吃不到的时候,才会觉得好。
人间的宴席,轻如一杯开水,都自有它深意,当然,你得有足够经历,远去与归来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