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最后一篇 red,总计23篇短篇。
记忆中是五月初由朋友从国内帮带过来的,到现在七月中。我的看书时间是两个月了,这个时间真的漫长的。这中间也没有看其它的书,所以时间都去哪了呢?
想写些读后感呢,自己的记性不怎么好,太多的好文字、电影、文章、书籍,大多看过就忘了,现在想想,我以前看过的,若做了笔记,应会比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好很多吧,所以以后会培养写观后感、读后感,养成经常写文章的想法,以记录在无差别的时间洪流中。
总共23篇的短篇中,有印象的、完整能复述整个情节的,只有和Amy分享过的那个情节,名字还记不清楚了,还有一个就是最后一篇的《瑞德》,这是看书了吗?还是看完一篇就要分享,不然记忆就想水流过石头,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我第一次读经典,确切来说是第一次读国外经典,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初中),我有看过《呐喊》《彷徨》周作人。那时看了个什么,看到了什么,对于一个健忘的人来说,更说不清楚了,印象中也没有舒服或者非常乐意读一下的感受,而这次则不同。可能由于和Amy差距太远,她看过的我有太多不曾涉及,亦或者是我真的有了“感知经典的能力”?我竟觉得读来颇为畅快,不像网络小说,读着读着觉着越来越没味,越来越感觉--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毛姆》读来每篇都给我很多的感慨和思考,就想《red》,我就会有:时间真的是无所不能的吗?那些偶像剧中生死不渝、美满团圆的结局真的存在吗? 还是现实真的会像瑞德一样,老来的瑞德,还有他和那个土著姑娘所住的房子。时间卷走的仿佛一切不曾存在一样。又或者可以说,我们真的无法抵御生活中任何的意外,或者我们现在所维持的,哪怕一个小小的意外,都会让现在的生活不复存在。
忽然发现自己感慨太多了,都怪毛姆。还有很多其它的短篇,才知道我以前的想法—那么多书籍,怎么会有人愿意一本书读那么多遍不觉得厌倦--有多可笑,有些书读过一遍,会觉得不得其味,我有想拜读原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