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很久以前看过的书,因为听一个同事说她能把英文版的看完,有些佩服,所以索性又拿来看一遍。当初的记忆已不深刻,现在的温习恰到好处。
在我读来,简.爱,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她的脾气,她的性格,还有她喜欢的那个人,好像他们都不适合当一个抒发爱情的男女主角,再或许是我的偏见,不过,他们也并不是以爱情为主的形势主义。那些都是她的特点吧,与其他人不一样的特点,也许不是优点,却又可以作为小说的看点。那个时代,对于爱情,对于生活,或许还不存在像简一样勇敢的人,大多数人都是享乐主义吧。她有自己的思想,她渴望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成长。最后,她跟瞎了残了的罗切斯特先生结婚了。因为她不是为了他的钱财,所以当初她知道了他有老婆,虽然是已经疯了的,而且是他在被骗时娶的老婆,她毅然选择不辞而别。她从小经历了苦难,寄人篱下,日子并不好过,十岁之后去的洛伍德慈善学校,在那里所经受的一切,对于她又是一种磨练。她健康的长大咯,在她的主雇家里,爱上了跟她一样古怪的先生。可是她还是弱小的。
我最欣赏她的倔强,可以为了自己的尊严,不当一个情妇,舍弃深爱的人,独自一人,去奔走。如果没有人救她呢,是不是她就会被自己的固执折磨而死。当然,这是小说,肯定得有人来救她,给她重新安排新的生活。这是一种逻辑,作者的逻辑。给他们一种经历了磨难的深刻的生活。
她最后为了爱情,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并且在罗切斯特先生残废了的情况下,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们是有爱情的,所以在一起。
精彩,或者是失败的地方,我没有办法评价。因为,我是读别人嚼过的文字,读别人的意思。真希望,自己能像那些学识渊博的人能读懂原版的书,也许能体会到当中不一样的心情。
曾经忘记写的记录,我怕再次忘掉,做得一个小小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