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次远离故土的时候,我从未如此深刻感受到莫言小说中那种对故乡留恋与追寻的感觉。远离的最初是甜蜜幸福,到最后的寡淡无味。就像嚼着口香糖,一下一下味道慢慢变淡,最后吐掉,舔舔嘴唇,表示对这种滋味的再一次回味。我也从未如此深爱一个人的书,无关是不是莫言,如果不是莫言,也会有其他人,这种寻根文学的魅力,就在他们笔中书中绽放魅力。
我最先看过的一部莫言的长篇小说,就是《丰乳肥臀》。我不仅惊叹于莫言可以把这么长的小说写的引人入胜,更惊叹于莫言深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想象力。羞愧于自己平时已经把文章写的结结巴巴了,可他为什么能信手捏来,毫不费力,故事自然顺畅,严丝缝密,没有任何错处。并且也听说他手写,凭着自己丰富的阅历和表达能力,将一个个故事完整写下来。将对故乡的留恋,回忆,美好,通通写下来。我喜欢他的寻根小说,也喜欢这种魂归故土的梦幻。
《白狗秋千架》中,主人公对自己小时候的过错不断寻找理由安慰自己,鼓励自己。他读完大学后衣锦还乡重回故土,在灰尘漫天的公路上遇到自己小时候的玩伴及暗恋对象,可是当年的打秋千摔下来失去了一只眼睛的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玉女青春的少女了,她如今变得粗俗不堪,繁重的农活使她变成世俗的形像。并嫁给了村里的哑巴,生了三个小哑巴。而衣锦还乡的井河却不断安慰自己,“暖是瞎眼,嫁给哑巴也算有了依靠”。从故事的开头,马路的尘土飞扬,黄狗的出现,都营造了一种悲凉,抑郁的气氛。“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知识分子,离开故乡以及离开从前的人都已经许久了,而返乡之后的“我”却发现乡村凋零破败,暖嫁给了哑巴,生的孩子也有缺陷,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麻木隐忍,暖对哑巴的粗鲁和行为已经麻木,对现在生活的现状隐忍,而这个村庄,还有许许多多像暖这样麻木的灵魂。这一切,都是返乡的“我”格格不入。“我”和村民无法沟通,与村民,村庄都有着深深的隔阂,在乡村遭遇的种种以及乡村变化的种种,都深刻的诠释了农村在社会变迁的潮流中所带来的冲击。而对于“我”这种“自我安慰”式救赎,变成了对人性真正的思考与拷问。他对外在社会的感知总是透露着不同程度的疏离、惶恐和不确定感,流露出现代人所感觉到的人与社会的紧张和对抗;而在内心又承受着道德与欲望的种种折磨,给读者展示了一个个痛苦的灵魂。使人代入。
在看了莫言许许多多作品之后,另一种文学也深得我心。高中毕业那年,独自一人来到陌生的城市打暑假工弥补自己的学费,就从书店找寻心灵的慰藉。于是书店的《檀香刑》被我带回来了。曾经有人问我,看《檀香刑》会不会做噩梦。我想说,这本书,喜欢看的人会在书中描写的血腥与暴力带来心灵的快感,而不喜欢的人,却是直接扔书作呕。这种极致的描写刑罚和受虐的小说是后来我才了解到的,这种文学形式,叫做“暴力美学”。《檀香刑》代表莫言暴力美学的巅峰之作,他在小说第九章《杰作》中用了一万四千多字描写了对钱雄飞的凌迟过程,莫言以他深厚的语言功底和惊人的想象力向读者呈现了一个鲜活生动、惊心动魄的酷刑场面。每一次利刃的割戮和受刑者的呼痛,都汇聚成了一种话语的奇诡快感,流动在小说的语句之间,仿佛一种来自地狱的悲惨光辉。后来才知道“暴力美学”就是将血腥和暴力演绎到极致,将美以这种方式体现出来。这不是卡夫卡式的阴郁的刑罚,而是一种混合着极度的虐待与受虐的肉体狂欢,正如莫言作品的英文译者、美国汉学家葛浩文所说:“《檀香刑》非常残忍,非常可怕,但你还是想看下去,看到最后,你会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呢?”
喜欢莫言已经有5年,每次读他的书,我都会联想到自己,原来这样的事不仅自己经历过,大名鼎鼎的莫言也经历过。农村那些变迁和人的相处与农村人中的狭隘,自私,斤斤计较,骂骂咧咧,又夹杂着无私,淳朴,和蔼,伟大的人性,在一次又一次体验过城市的喧嚣之后,这些,都是自己脑海记忆深处的前段与画面。于是自己总在搜寻各种“寻根文学”作家的小说,从中找寻一丝安慰,从字里行间找寻那一丝情感共鸣。这种意味,道不明说不清,只能默默感叹自己的粗浅与才识鄙薄。
无数次梦中的灵魂重回故土,亦梦亦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