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工作受了点不大不小的刺激,写文的时候在听《九拍》,感觉这鼓手,赵年就是个疯子,然后,这歌从主唱到鼓手到吉他到贝斯纯粹就是在酣畅淋漓的炫技,但是这么炫技听着就很爽啊!单曲循环一阵子以后整个人都舒坦。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这么直观这么肤浅,但是那又怎样,自己爽了就很好啊,反正我带着耳机听歌自顾自地爽着没有打扰任何人。
前段时间见一个朋友的时候穿了个有点民族风的裙子,盘着头发,所以被伙伴问是不是弹古筝的,我开玩笑回答说为啥这么说?洒家看起来都肤浅到弹古筝了?
这么说倒不是在哗众取宠,只不过古筝这种乐器让人觉得多少有点套路化,怎么说呢?大多数人觉得只要技术到位,就能弹出很规范化的曲子。有些无趣。有人问会不会弹古筝的时候总是笑笑然后摇头,其实也会一点儿,至少对着古筝给小朋友讲音基没有啥技术性问题,但平时没事儿也就只喜欢弹一弹《演义》的前奏,对,洒家就是这么任性。
从小是个喜欢弹古琴的,和大多数一丝不苟学琴的人不同,觉得音律更多是一种情绪的表达,只要不跑调,中指还是名指无所谓,勾还是挑也没什么太大关系,本来琴声就是心声的一种外在表达,能表达心之所向就够了,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之前录过一首一时兴起弹的《酒狂》,不止一个朋友听了说怎么感觉你弹的是吉他?这分明有一种摇滚伴奏的感觉。我说那还不正常,好歹我那么喜欢摇滚。
之前还觉得说自己喜欢摇滚的人大约分两种,一种是真的喜欢,因为他们能在真诚直观不造作的音乐里面找到一种认同感,另一种是觉得喜欢摇滚是一件高逼格的事情,只要他们号称自己喜欢摇滚就可以在高逼格人群中找到点认同感(一直认为洒家属于前者,所以对那些想通过摇滚提升逼格的勺子们习惯性歧视。
初高中的时候,唐朝、轮回、指南针、何勇、张楚、枪花、曼森……他们仿佛让我一直站在鄙视链的顶端。那会儿就觉得听港台的得鄙视听内地的,听日韩的得鄙视听港台的,听欧美的鄙视听日韩的,听摇滚的就可以鄙视听欧美的,和MJ一起站在鄙视链顶端。当然除了听纯音乐的鄙视一切,听歌的最可怕的是听邓丽君的,随便一句话就能叫你家长来学校聊天儿。
其实初高中的自己也像是一个小勺子,不至于说哗众取宠,只是因为没有人云亦云就觉得自己很牛逼。然后带着那种略显自大的骄傲固执地坚持自我到现在。直到见弓说喜欢摇滚的人都很真诚,他们对自己很真诚。然后就对这个把头发弄得像鸡毛掸子一样并且见面就问人星座的油腻大叔产生了莫名其妙的认同感。
仿佛理解了之前为什么宁愿拧巴点也要死磕不妥协,因为在原本的认知里面,对自己真诚比什么都重要。
因为言不由衷的话只要不愿意就可以不说,因为感觉勉强的事只要不愿意就可以不做,因为看他不爽的人只要不愿意那么连个白眼都不给。也许别人会觉得这样很傻因为这么活会很累也很容易得罪人,但是so what?在自己的价值观里面真的也没有比对自己真诚更爽的事情了不是么?
《未完待续》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