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梦溪笔谈》记载: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吴中一带出现大饥荒,“殍殣枕路”。当时范仲淹因庆历新政遭贬,任杭州知州。范在下令发放米粮赈灾、鼓励百姓储粮备灾的同时,还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针对“吴人好竞渡”的习俗,鼓励百姓举行划船比赛,“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自己也日日在湖上宴饮。二是针对吴人“好为佛事”的特点,鼓励各寺院借饥荒年工钱低的机会,大兴土木。三是新建改建官家粮仓及吏卒官舍。
掌监察的官员奏劾范仲淹“不恤荒政,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耗民力。”范仲淹上奏道:之所以鼓励百姓宴游湖上,鼓励寺院、官府大兴土木,其用意是巧借民间余钱,惠及贫苦无依之人,也使得靠体力谋生者,能依赖官府与民间提供的工作机会生存下来,“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 所以,这一年虽然遭遇大饥荒,杭州却没有受到大的影响。范仲淹这种巧用余钱和以工代赈的办法后来成为一项制度在全国推广。
其实,范仲淹与此同时还完成了一项创举:将毕生大部分积蓄,在家乡苏州购置良田,设立义庄,以接济家族内贫苦无依之人。义庄经范氏后人的历代经营,一直到清末民初还有田产5000余亩。
最初我对范仲淹的义庄仅为接济族人略感不解,但仔细思量,这正是范的智慧方便之处,假如义庄面向所有贫苦之人,义庄必因负担太重而无法存续,况救天下之贫应靠政府而不应靠几个慈善家;再则,中国是个宗法社会,假如每个家族都有一两位有能力之人来兴此义举,则救贫问题一样可以有很好的解决。所以,范仲淹的义举主要起到的是道德感召作用。事实上,范仲淹的义举确为时人和后人效仿,如神宗时副宰相吴奎、徽宗时宰相何执中,等等。终宋一代,受范仲淹启发、感召而从事各类慈善义举者,多不胜数。明代陆树声说:“凡士大夫有意收恤其族人而加礼于学校者,过公之祠,或尚有兴起焉”(《重修文正书院记》)。范仲淹的义举在中国慈善史上写下了浓重一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既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理念和胸襟,又有治国理政的实际能力,还有救贫济苦的智慧和义举,通晓兵法,文采出众,范仲淹之为世人敬仰,自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