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千僖年吧,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名字我还记得,叫为了记念的忘却,那是为了记念MJ(迈克尔乔丹,咱那时的偶像)而写的,记得里面有谈到KB(科比布莱恩特)对MJ的传承,那时的KB还是刚入NBA的弱冠少年,转瞬之间,他己在NBA撕杀滚爬了二十载退役一年了。二十年,七千多个日子,在我们人生的沧海桑田里,足够兴起平息很多波浪了。只是对我来说,贯穿这一段人生记忆的是一条叫黑毛的狗。
黑毛是一只黑色的雄性腊肠狗。它刚来的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那时它才满月,小小的一团,清澈的眼神里略带着惊恐看着周围陌生的世界。我摸了摸它的头,起初它还畏缩地退避,但慢慢地它就用前爪来接触,大概是知道我将是它未来生活的主人吧,它甚至用舌头来轻轻舔弄我的手掌,虽是刚刚离开温暖的母体,但它已是懂得要适应新的环境了。
黑毛是我养的第一只狗,对于这只初来乍到的小生物,不免有点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去街上买了个狗笼和一大堆狗粮,从此黑毛就算安家落户了。当初命名的时候还颇费了翻波折,就差点没去关帝庙找洪择时了。后来决定把它起名叫黑毛,这个名字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它通体毛色黑亮,若站在暗处,远远望去只能看到一对幽蓝的眼睛。再则就是我很喜欢玩矶钓,黑毛是一种比较难以钓到的矶钓对象鱼,性刁且拉力大,是每一个矶钓者梦寐以求的对象鱼,故起这个名字,也是希望它能给我带来钓鱼的好运气。
幼狗的长大非常迅速,就一两个月时间,它已有了成年狗的体型。我到网上查了纯种腊肠的资料,也以此为对照对黑毛做了很详细的全身检查。发觉除了耳朵嫌小、后肢过长外,黑毛的体形和性格特征都很符合纯种腊肠的规格。虽说有点遗珠之憾,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喜爱之情。
很快地,黑毛就适应了周遭的环境,并开始在周围划分地盘,每次我带它出外时,它总是蹦蹦跳跳,四处乱窜,或用灵敏的长鼻乱嗅,嗅到欢时,抬腿就是“挤”尿,之所以用挤来形容,实在是因为量太少了,有时甚至只有几滴而已,用“撒”是有点名不副实。开始我还觉得奇怪,后来才知道这是狗在做记号,在它经常撒尿的范围内,就是它的势力范围。有一次,一个朋友带了条金毛猎犬,金毛闻到狗尿的味道,便在黑毛常“挤”的地点撒尿,黑毛一看急了,赶忙过去一顿抢着猛“挤”,那金毛也急了,抢着抬腿狂撒,两条狗你方撒罢我便挤,好不热闹,旁观众人无不捧腹。
关于小狗的撒尿问题,我还有一幕有趣的记忆,幼小的时候,黑毛总是蹲着撒尿,直到有一次,我发现黑毛蹲了良久,却撒不出半滴东西,忽然它颤颤巍巍地抬起右后腿,于是便欢畅地撒了出来,从此后,它就只是站着撒尿了。这一幕让我印象深刻,到现在我还能想起它颤抖着抬起后肢的情形,这让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这是个信号,一个小狗已经成长的信号。不仅于此,在黑毛发出第一声响亮的吠叫,第一次根据指令做出回应的动作时,我都有类似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欢欣异常,至今心底仍然会有重温一下的渴望。
没养狗的人很难体会养狗的乐趣,有时小狗一个小小的动作就会让你感到莫大的愉悦,我很喜欢看到黑毛趴着的样子,脑袋瓜紧紧伏着前腿趴在地上,后腿夹着尾巴蜷缩着,整个肚皮紧贴着地面,非常滑稽。就在此时,这么一念及,那副情形马上浮上我的脑海。
有一次,我带黑毛出去遛玩,忽然听到旁边一位老太很夸张的叫声“夭寿哦,好大的一只老鼠”,我纳闷地看着黑毛,实在找不出它和老鼠有什么相同的基因,直到有一天拍到这张照片。
腊肠是极其活泼的动物,黑毛也不例外,象这样乖乖地趴着是比较少见的,只有在玩累或者是要面对惩罚的时候,它才会做出如此安静的姿势。每当我看到它俯首贴耳的样子时,我总是会抚摸它的背脊,而它也就这样顺势趴着,或者侧过头来,轻轻舔弄我的手臂,这时,就算有天大的不愉快,也会被我抛诸脑后。
有天晩上,路过一家宠物店,那段时间黑毛正处精力旺盛时间,到处撕咬,于是就顺便买了条狗咬胶以祭黑毛的磨牙之兴,刚好看见旁边狗笼里养了三只狗,一只棕色小腊肠、一只小斑点和一只比较大的牧羊犬。由于夜里已微有凉意,小腊肠拼命往牧羊犬肚子里钻,我把它轻轻提了起来,只见它眼皮耷拉,鼻翼轻缩,四肢蜷曲,一付惫懒神情,我想起黑毛刚来的神情,不也正是如此模样吗?心里忽然有买去和黑毛做伙的冲动,但随即马上就把这念头压制下去了,腊肠是顽皮善妒的小精灵,再多养一只,岂不吵翻了天。
在此之前,就曾有过这么一次失败的经历,有一天回家正逢大雨,看到楼下有只流浪的京巴狗躲在角落里,瑟瑟缩缩,非常可怜。我上楼梯,它就跟着上楼梯,直到家门口,心下不忍,就把它带回家,想着明早带去店里给黑毛作个伴,那只京巴很脏很瘦,洗了很多遍毛色才稍微发白。
第二天,就把这只流浪狗带到店里,谁知黑毛变得极其暴躁,狂吠乱叫,从来没看到它这么凶过,偏生这京巴也不让它,对峙着叫个不停。没办法,只好把这只京巴送走,流浪狗总是特别乖巧,我走到哪京巴就跟到哪,最后我把它带到旧居,托以前的邻居来代养。过了几天,下了场大雨,我跑去看望那条流浪狗,邻居说,那狗只在他家呆了一天就又跑出去了,不知所踪。为此,我心里愧疚了良久。
黑毛虽然善妒,不过在不侵犯它领地的前提下,它也很喜欢和别的狗玩耍。在他的青少年时期,黑毛也结识不少玩伴,一只棕色母腊肠“都都”,它是黑毛的同母异父姐姐,性格非常凶悍,当然黑毛也不为所惧,经常与其撕打。一只黑色的拉布拉多杂交犬“小黑”,非常温顺,虽然体型比黑毛大了很多,却经常是黑毛的欺负对象。还是一只金毛猎犬,名唤“哈利”,它应该是黑毛最好的朋友了,每当它主人带它路过的时候,它总要跑过来和黑毛耳鬓厮磨一番,方不舍依依离去。
人有聚散离合,狗更是难以逃脱,大概在黑毛三四岁时,上述玩伴先后离它而去,或失踪或病死。不过黑毛对此并没半点多愁善感,或许在它眼里,一切玩伴都是浮云。猎肠犬原属于猎犬,虽说现实中,已很少有其用武之地了,但黑毛从不会象宠物犬依偎主人身边取媚讨欢,而是自己玩自己的,它也有它自己的世界,对于这一点,我非常喜欢。
有一段时间,店里得了鼠患,有一只老鼠极其狡猾,躲在冰箱后,黑毛用爪子抓挠不到,气得乱吠乱叫,却也无可奈何,因场所狭小搬动不变,一直未作理会。直至一日中午,见黑毛又在暴躁如雷地抓挠冰箱,索性配合它,把冰箱移动出来,黑毛随即探往冰箱的后盖,一只硕大无比的老鼠从中逃窜而出,黑毛的猎犬本性随之激发,快如闪电地追奔而去,后发而至,一口咬死老鼠,随即叼住。店门外有株大榕树,黑毛衔住大鼠,那是它的战利品,昂首挺胸趾高气扬地绕了大树几圈,我想,这或许是他狗生中的巅峰吧,它证明了其不同于其它宠物狗的自我价值。路过有不少行人,见到这一幕颇感滑䅲,在他们眼里,这不啻是活生生诠释了狗拿耗子的戏剧场面。但在我看来,那一刻的黑毛威风凛凛,神釆奕然,自信非凡。
黑毛活泼好动,精力无穷,时常都会惹祸,每当它犯错时,我会给它戴上嘴套。套上嘴套后,它就会摆出一副无辜无耐的表情,多年以来,被呵斥被训令被打罚被制止被追赶被强迫被禁食后,它付之总是这不变的眼神,困惑后的无奈,翻翻白眼,然后默默地接受,对付这世界,这何尝不也是一种办法。
黑毛四岁时,女儿出生了,当初所有的育婴养胎书我翻了不少,也没认真去执行,事实上,女儿在胎中听得最多的是黑毛的吠叫,后来女儿发脾气暴燥时,我就会取笑她胎教受黑毛影响所致。女儿从小就不怕黑毛,经常揪它耳朵抓它尾巴,黑毛逆来顺受,有时被欺负狠了,会可怜巴巴地转头看着我,我通常会摸摸它的头,奖它块牛肉。女儿生肖刚好属狗,我告诉她黑毛比她大,要她爱护他,女儿的童年穿插着黑毛的吠叫声,一步步长大。
秋风起,秋风落,不经意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黑毛越吃越胖,虽说毛色黑亮如昔,动作娇健依旧,除开我出门钓鱼,每天它都在眼前晃悠,或从沙发上跳上跳下,或抱住我的脚摇尾乞食。随着年月渐增,我们生活中的缺点在它身上也慢慢地体现出来,我曾数落它种种不是,贪吃惫懒,外强中干,不听指令,乱吠乱叫,体形臃肿,走路屁颠,睡觉时打鼾,看人会白眼,为乞食不择手段,打过架未尝一胜,偶抓只鼠趾高气扬,被邻家猫追无所遁。只是它偏偏是我养的第一条狗,只能势不可免于我心中无可替代。我心里知道,我爱它,爱它的所有缺点,胜于世间万物。
我们现在的社会早己不是古人可以乘兴而至兴尽而返的时代了,如录影机快进般的节奏催逼我们每个人熙熙攘攘、擦肩而过地去追逐名利,于人前精彩。内心深处,又何曽有时间去思考,一切仿佛己成固定的程序。只是在不经意间,某一个很普通的场景,却可以触及我们最深处的感伤。
这个场景因人而异,于我而言,那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天气逐渐转凉但阳光依旧温暖的一个早晨,我走出店门,忽然看见黑毛趴在阳光透过树荫的地上晒太阳,眯着眼睛,一动不动,我走了过去,离它几步处停了下来,看到黑毛迟疑眯着的眼神,那一霎,老态尽显,虽然它马上站起着身上猛烈地摇着尾巴,随即奔跑翻滚如昔,但我知道,那只整天乱咬磨牙,可以吠叫一天不休,快速来回飞奔,追猫逐鸟永不停止,精力无比旺盛,咬烂我多部手机,闯祸无数的腊肠狗是一去不复返了。
在那一霎,我内心无比震惊,在那之前,我从未感觉到岁月留痕的威力,我忽然想起三十年前初中看倚天屠龙记,第三回开头猝不及防地把时空背景瞬间拉到八十多年后。还记得那一段文字,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江湖子弟少年老,红颜少女的鬓边终于也见到了白发,初中时候的我看到这一段,默默地合上了书,心里极其难受。而这一次感觉更甚,强烈得在我心内刻下印痕。记忆中那一天的阳光很刺眼,只是照在身上却颇有凉意,我呆呆站应该有几秒钟吧,但对我来讲,那几秒钟仿似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等我缓过神来,定睛一看,黑毛早己远远跑开了。
时光继续一天一天地流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黑毛形成了一种默契。每天早上,我到店停车后按下喇叭,无论距离多远或者在做什么事,黑毛必会听到并跑到车门前候我停车,直至我走出车门,它再跑回,通常是在店门口晒太阳。我走到店门前十来米处,会先在拐角处的榕树下贮立,黑毛远远看到我,先抬眼凝视几秒,席间尾巴开始摆动,频率逐步加强,然后慢步奔跑至我脚前,蹭脸舔足,极尽谄媚之能事,我通常弯腰抹去它眼角渍痕,轻抚其首,它方欢快离开。
店里有付沙发,天气渐冷后,黑毛习惯跳上沙发踡缩养神,每天都会有很多朋友来找我聊天,大家也都和黑毛很熟了,有的朋友还会叫它一声毛哥。我们在泡茶,黑毛就在旁边踡着,老狗都己成了精,我心里总觉它听得懂我在说什么。那张沙发它跳上跳下不计其数,向来轻松自如。终于有一天,我看到它在沙发旁踟蹰良久才蓄势跳起,半空运劲不起在沙发旁摔了仰八叉。其状甚是滑稽,我心内暗暗酸楚,伸手把它抱起放于沙发。唉!人之老矣,尚能饭否!狗之老矣,还能跳否?!
慢慢地,慢慢地,它踡在沙发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打鼾的声音也越来越悠远。有天中午,我斜倚在沙发上玩手机,旁边黑毛在漫长有节奏地打鼾。我关掉手机,看着黑毛,它藏颈踡身而卧,一副万事不荥怀的样子。我忽然觉得,那鼾声是世界最动听的声音。
前年冬至,那天刚好出大太阳,冬日暖阳下,黑毛卧在阳光处踡卧,我拿出一块大牛骨逗它,黑毛前掌捧着牛骨,慢条斯里地舔咬。我蹲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不知今日是何日,一时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流年暗换,光阴静逝本就人生最无可奈何之事,以前有个从未念及的念头开始浮现:黑毛不知道还能再陪我多少年?多少天?
而后不久,黑毛得了皮肤病,本己显老态的它变得更是苍老衰弱,在我精心的照料下,隔年春天,它痊愈了,皮肤恢复黑亮,几乎没什么白毛,单看皮肤毛色,任谁也猜不到,这是一只养了十几年的老狗了。这一年,我多养了两只万能梗,其中一只还在幼犬期,虽说年岁相差悬殊,黑毛和他们也处得相安无事。
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养狗的人最怕就是和狗离别,有次和朋友聊天,他说他很久以前有养只土狗,年老体衰后,经常认不出主人,他不离不弃,关照更甚于幼时,一日,土狗或知大限将至,与主人温存嬉戏,其间竟然流泪,当日傍晚,土狗悄无声息地溜出家门,隔日被发现死在家门外不远处。朋友讲起此事时,虽己过去多年,眼角仍依俙有泪光飘过。我听着他的故事,内心五味杂陈。
今年立春过后,强冷空气来袭,天气非常阴冷,2月8号那天,出了点小太阳,黑毛照例又跑到外面晒太阳,不一会就趴拉趴拉走回来了,我看它精神有点不振,就拿了几个饼干放在它口边喂它,通常只要我做这个动作,再不想吃东西它也会吃下去,以前我就经常用这招喂它吃些药丸,那天它只吃了一个就不吃了,水也只喝一点,躲在一个避寒用的纸箱里,我看它眼角又有些渍痕,就顺手抺掉,轻抚了它几下,就忙我的事去了。近年来,每逢冬天大寒之日,它都是这么过的,我并没发现什么不妥。
第二天,也就是2月9日,黑毛走了。
天气仿佛冷到心里去,按照习俗要将狗丢到海里去任其飘流,我开车开到半路转了回来,想了一想,买了把锄头和铲子,把它葬在河岸公园的一株树下,这地方人迹罕至,偶尔有人来这里遛狗。以后带那两只万能梗来这里遛的话,顺便也可以看看黑毛,我心里这样默默地想着。
回到市区,我双手插兜,信步走在街上,年关将至,人来人往,每个人都面无表情,行色匆匆,别人看到我,想必也一样吧。只是每个人自己的内心翻腾,外人又怎么会看得出来呢。我叹了口气,走回店里,年底了,该忙的事情还是挺多的。
日子依旧如流水般淌过,生活那是那样的生活,很早以前就想换个地方了,只是先前怕黒毛适应不了新的场所而担搁了下来,现在黑毛走了,我也把店搬了个新的地方,新养的万能梗叫春子和土豪,每天我都会牵它们出去,新的地方有更多的树,春子和土豪非常乖巧,比黒毛听话多了。
只是我脑海里老是会泛起这么这副景象,大榕树下,阳光透过斑驳的树枝倾洒而下,一只黑色的腊肠狗在欢快地踢土、玩要。
NBA又开始了新的一季,KB己经退役一年了,这个舞台的主角现在叫LBJ, Mj现在的身份是球队老板,早己不再打球而是大腹便便地坐在场边观战。二十年,七千多个日子,足够发生很多事了,对一只狗来说,更是它的一生。二十年前,我连动过养狗的一点念头都没有。二十年后,有一只叫黒毛的猎肠狗用它一生陪我渡过了这一段岁月。
我想我会永远念记着黑毛,若干年后,当我回首这一段和黒毛交织的旅程时,或许会惊讶地发现——
那竟然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