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学校里有个清真食堂。
我最爱去的就是这个食堂,食堂里有一样招牌菜---煎鸡蛋,鸡蛋是现场煎制,随做随出。
圆圆白白一个鸡蛋,几乎是一般大小,中间微微鼓起,像是十五六岁少女还未发育好的乳房,滋滋地冒着青春的气息。煎得也是恰到好处,盖在米饭上,
用筷子一捅即破,蛋液流到米饭里,把菜一起打进饭盒,和开了吃,一顿能吃四两饭。
但这样的煎鸡蛋并不是每次都有,有时候排半天队,到前面去,啪一下子盖到碗里的是个煎得焦黄的鸡蛋饼,简直胃口全无。
能煎这个鸡蛋的师傅是个大叔,留着刘德华式的发型,我看过他的手法,拈起一个鸡蛋,在一个硕大的铛边一磕,手放到铛里滚热的油面上,大拇指和小拇指翘起来,
无名指钳住鸡蛋,食指和中指像掀盖头一样轻轻一掀蛋壳,一个鸡蛋就静悄悄趴在油上,被油轻轻舔着边,正好是个很规则的圆,直到一个个圆把铛铺满。
大叔弄这一手的时候,就是拿着画笔的大师,每一部都力求完美,出锅的时候还会退后端详一下,有不满意的就会摇摇头,这时候你就有福了,大叔会给你一个完美的作品,搭送一个失败的作品。
大家都学精了,有这大叔站在窗口才去排队,我那时候天天盼着他手一抖,弄几个残次品。
有次踢球晚了,去食堂吃饭,我吼了一句,还有煎鸡蛋没有,吼完才发现食堂已经没人了,听到里面回了一声,等着。
大叔施施然出来,握着的铲子里有一个煎鸡蛋,我意识到,这可能是大叔自己留着吃的,正犹豫要不要递过去饭盒,大叔一铲子把鸡蛋扔我饭盒里,斜着眼睛霸气地说,晓得老子的手艺好,算你识货。
我这时候才发现,大叔一只眼睛是坏的,根本没有神采。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报之以歌。
大叔依然是个艺术家,把生活过成艺术的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