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日光不会倾城,我愿陪你走完所有的雨天。艳华独独喜欢这样迷蒙又缠绵的雨天,像她有点阴郁的心情,她尽量保持着一份平静的心情,不在这样的一个又一个的雨天去回想那段被福尔马浸泡过的回忆,不会腐烂的记忆,时常出现的记忆,让她可以瞬间收起笑脸的记忆。
在17年的那个接近秋天却又还没到秋天的日子里,艳华遇到了那样一个于她来说足够特别的男子,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又仿佛一切都只是巧合,她一直都在用一种坦然的心态去面对那些对她示过好的人,毕竟这是一种变相的褒奖,表示她足够优秀,她也确实优秀,像上个世纪大上海的红颜商人,能自持不变的与人笑脸相迎,也能莫衷一是的浴火重生,她以为人生可以不用遇见一个陪伴终生的人,毕竟红尘一回,心力憔悴,但若是真的说起,人又怎能敌得过天定。
爱与不爱,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哪有那么多的理由。艳华和宁远的初见一如普通人平凡,一次不可避免的饭局,一次非去不可的事件,一个萌萌的小孩,唯有真诚可待,寥寥几句语言便知谁是谁的未来,谁是谁的想念,顺其自然,不要山盟海誓的诺言,便是不要束缚人心的枷锁。情话也只是偶然兑现的诺言。艳华和宁远的爱情像是一篇轻言细语的唯美小文,像走过的路旁有一片稻麦,大片大片的油菜花和金的发亮的向日葵,像相约去浪漫的巴黎和有着绿皮火车的斯里兰卡的那份心情,尽管艳华有万千才华,也无法用笔去描绘那缕美。其实艳华住的小巷并不冗长,反而有点破落,长着一片绿绿的爬山虎,蓬勃向上,像她们的爱情持续生长,那份相知相恋的情意在彼此的眼中盈盈流转。她们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来在一起,用三分之二的时间来完成梦想和生活琐碎的烦事,也正是这三分之二的烦事让她们在分开后的日子里后悔莫及,他后悔没有足够多的时间来陪伴她现世安稳,她后悔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陪伴他平凡安生,总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在一起,仿佛不是她们事情太多而是时间太短。
缘分有时就是这么奇妙,说完就完,一份想要走的爱情任你挽留也会无动于衷。宁远必须要回去了,回到那个他生活了近十年的地方,回到那个有父亲有母亲的地方,回到那个对艳华来说危机四伏的地方,回到那个会夺走这份爱情的地方。对于艳华来说,失去自己爱不释手的东西像从心里拔刀,不但自己痛的刻骨铭心还溅别人一身血,艳华也是女人,也会生气。艳华走到了那个有着一排长椅的马路边,对面是一簇一簇的樱花,本事粉粉嫩嫩的颜色,在艳华眼里,却是腥红腥红,像宁远夹在手指间路灯下闪烁的香烟,那时的他和她相对无言,明明坐在长椅的两头,中间却像隔着一片海,无法跨越,渔火难及。艳华知道不是她开口说不要走宁远就能不走,艳华更知道她无法开口,宁远要回到单位接受新的调配,其实她们也可以不分开,但是相隔千山,几个小时的车程只会让她们越来越远,浪漫与现实,恋爱与婚姻,终于下手,从这里划了一条爱恨分明的银河线,她们,选择了不再见,尽管她们仍然相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蚊子血与饭粘子,艳华成了蚊子血,成了宁远心上的朱砂痣。
艳华突然发现自己也是个傻女人,至少在这里,她失去了许多坦然。像在某个大雨倾盆的夜晚,她淋着大雨奔走,只是为了见宁远一面,站在路灯下的艳华,看着宁远房间里的灯光亮的有些刺眼,她还是不敢上去,至今也不敢。艳华用温情来融化与宁远之间的坚冰,也确实,对心爱的人,不妨温柔以待,可他与她相隔甚远,余生太长,她始终走不出这条破落的小巷,她没有油纸伞,没有红旗袍,没有足以踏碎那夜色的黑色高跟鞋,像绝情丹里的毒汁,世间难寻。她做不了张爱玲,做不了陆小曼,她只是艳华,潇洒放手的艳华,拒绝枯萎和零落的艳华。
爱情像是泥沼,他拉住她一起往下掉,如今,却都成了寂寞惯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