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老舍的《四世同堂》、《我是怎样写小说的》等书,对于写作又有了一些新看法。
老舍认为:
“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
这段话中,尤其给我启发的是:写人物要把这个人物的“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这是老舍最重要的观点。
人物塑造是小说的重中之重,老舍强调了人物塑造的描写方式——类似散文的表示方式。他认为,塑造人物跟写散文区别并不特别大。他的长篇、中篇中的人物,单独拿出来,都是可以作为散文阅读的。
散文很多也是要描写人物、景物、时代社会背景——这些用散文一样的语言去表述和描写是非常细致的。
怎么把一个人写活,首先这个人在作者心中要是“活的”,起码要像老朋友那样的熟悉,一个动作、一个神态,便能意会他的意思。
写人物:可以通过他的穿着打扮、动作、言谈、表情、内心活动、周围景色、旁人的眼光来烘托和渲染。把这些点结合起来写,就不用担心一句话带过,写不出来的情况。
上面谈的都是怎么写的问题。
然而最大的问题是写什么。我这里的“写什么”主要是指故事方面的创作。
写之前也要像记者采访一样做好各方面的调研、资料搜集的工作。当然有的人是写幻想类的题材,只要定好写作框架即可。
如果像老舍这样的作品,如此写实,那前期的蹲点和采访时必不可少的。比如老舍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就曾经长时间地与北平的黄包车师傅相处、交谈,观察他们的生活、语言、思维特点。
你对一个人、一件事特别熟悉之后,就可以融会贯通,对他或她形成整体的印象。这样,无论你写一个人的全部人生,还是他的某个前段故事,都可以做到信手拈来、绝不会词穷,或者牵强附会。
举个例子,你让城市长大的年轻人写小清新类的文章,比如他和他同学的故事,那他写起来肯定驾轻就熟;要是让他写乡土故事、地域特色鲜明的故事,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秦腔》、阿来《尘埃落定》那种的,城市长大没有相关经验的作者,在面对方言俚语、文化传承、封建残余、神鬼怪的内容创作方面,他就毫无经验了。
所以浸入式写作很重要,你可以在一个地方住个一年半载,那自然对这个地方的文化、思想、风俗能建立起系统的认识,这时候想要写个片段、故事,就信手拈来了。
来简书两三个月了,通过阅读和写作也有了一点自己的经验,今天先谈这么多。如果有人爱看,我再多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