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再次回到那座城,已是十年后。
十年前,高中毕业,志愿在遥远的北边。今天,由于工作的原因,踏上那遥远的粤西小县城,这里有太多的回忆,哪怕很多地方已经换新。
看到某个熟悉的场景,脚下再也挪不开,贪婪地呼吸这座小城的气息,那些过往的故事拔地而起,前拥后挤,在脑海中一遍遍登场。这座城里,梦想发芽开花,还有,情窦初开。
初遇,因为声音。
高一新学期,在高一七班教室里,班主任让大家自我介绍,认识新同学老师。
“大家好,我叫林舒。”话音刚落,前排角落传来笑声,
“哈哈哈,林猪。”我抬眼望去,是个嘻嘻哈哈的男生,额前的刘海粘成麻布,笑的前俯后仰。旁边的同学也跟着笑起来,我很困窘却不知道怎么办,能感觉到耳朵仿佛发了高烧。
尴尬的几秒过得太漫长,我用力抓着袖子,好像越使劲,就能减少些嘲笑。
这时,他同桌的男生开口:“别笑了,等会到你了。”沉稳洪亮的声音似乎套了魔法,没有人再说话,我如释重负,低着头走回自己座位,用鞋尖挖着地面,无处安放。
直到他上去,同样的音量,言简意赅:“大家好,我叫古鸿原。”这三个字穿过全班七十个人,撞进了我的内心深处。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真的很简单。
初识,因为篮球。
我想每个女生都对打篮球的男生好感倍增,古鸿原用过人的球技吸引了一大批少女心,他的球服是二十三号。
他说,或许我不会成为他,但我会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每每打饭回来的路上,一阵阵欢呼声,叫着那个我听到都会害羞的名字。那三个字于我而言,太珍贵了,以至于都不敢叫出口。偶尔偷偷瞄一眼,都会脸红到脑门,生怕被人瞧见。
晚自修前,特意跑到走廊假装复习练口语,其实是为了看一眼他,楼下球场他矫健的身影,夕阳洒在他的发梢上,球衣上,光芒越过全身,仿佛镀上金黄色的翅膀,耀眼夺目。
每当中午放学后,他总打上几场再开饭,我站在楼上看他,陈奕迅的歌声环绕耳梁: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和你寒暄,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一句,好久不见。
想着我们不确定的为未来。我想,这个画面,会记得很久吧。
暗恋,因为喜欢。
人的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不求同行,不求拥有,只求在最美好的年华,遇见你。
为了一个人,义无反顾,全心全意。
大周末的时候,我可以跑三条小街,只为与他“偶遇”,陪他吃他喜欢的关东煮,辣到胃疼拉肚子。他说:“你不是南方妹子吧,哈哈哈好能吃……辣。”
喜欢坐在他后面的位置,看他新剪的发型,想象发尖窝在手心的感觉;看着他的背景,轻声吟诵:
《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想象彼此之间谈笑风生,亦或侧耳倾听,轻言耳语,如果生在民国时代,我们会不会是一对才子佳人,在塞纳河畔,撑着竹篙,读着剧本?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变的自卑,生怕自己做的不好,他皱一下眉毛,都会伤心难过好久。
我想,只有学习成绩排名,让我看到一丝曙光。和他一起走在领奖台上,我们目光所及的方向是一致的。
我只能十分努力,因为你,我愿意成为更好的人不想成为你的包袱,因此发奋努力,只是为了想要证明我足以与你相配。
别离,道不清。
直到高考毕业的前一晚,我仍然没有勇气说出三年前就准备好的告白,害怕说出来后,如果失败了,连朋友也做不成,我真的不舍得退出他的生活。
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我们没有同城,除了此城。天南地北,命运把我们分的很开啊。他走后,整座成只剩下悲伤,我想,我是再也不能承受了。
我们之间没有等到《何以笙箫默》的七年之约,那种感觉像在湍急的河流里紧紧抓住的救命稻草,最后松了它,比抓紧时用尽的力气更舒坦些。有些人,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我发誓,我笑了,笑的眼泪都掉了。
40岁时,巩俐曾这样描述自己和张艺谋的辉煌时代:“我不是经常想那个时候,但我确实怀念那个时候:那是真正的合作,真正的创造性过程,那时我们不必担心票房。
现在不可能回去了,你不可能只为电影做电影,现在我们再也不可能拍《秋菊打官司》了。”
回不去的时代,就像回不去的旧梦。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于我,他便是那一颗。有个人,你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的放下。越是用力去遗忘,越是伤痕累累。
今日我呆呆地站在校园的门口,望着这座古老的小城,坐在一段时光里怀念另一段时光的掌纹。那时听着那个会是怎样的心情?
那时的我们是否相遇?是相遇还是错过?还是没有结局的邂逅?
亦或,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