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斌,男,23岁,大四毕业生,在一家公司实习一个月三天零4小时,现在是北京时间十二点半。
就像平时一样,吃完饭我负责给公司的前辈们跑腿带饮料,顺便解决一下我的坏习惯,喝酸奶舔盖。
我从小就爱喝酸奶,那个时候却没有这个习惯,倒是我老爹看不惯我这浪费的习惯,每次我喝完准备扔掉的时候,他都叫住我。
“臭小子,喝完了?”
“当然。”我用力吸了几口吸管,空荡荡的酸奶盒发出呼呼的声响。
“什么都不会,就会浪费,盒子拿来给我。”
老爹撕开奶盖,伸出舌头舔完上面的酸奶,之后才扔进垃圾桶。
小时候我不理解老爹的做法,家里虽然不富,但也不至于买不起酸奶,老爹小时候也没受过苦,为什么要那样?
直到我拿到实习一月的工资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生活,除去房租伙食费,剩下的也就是可怜巴巴的零头了,再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放开肚皮一天喝上好几杯酸奶了。
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一小杯的酸奶是多么宝贵,心里估摸着自己以前浪费的奶盖大概能喝上好几年,一想到这里我就舍不得扔掉喝完的酸奶盒,总得撕下奶盖舔干净了,才安心的放进垃圾桶。
平时我都是在上电梯前解决这个问题,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上去给前辈们送水,顺便闲聊几句,然后午休。因为舔奶盖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如果被别人看见是很尴尬的,毕竟谁也不想自己成为被说闲话的对象。
然而今天却有个意外,正当我一个人站在反光的电梯前,看着自己傻傻舔奶盖的样子的时候,电梯门突然开了,方晴出现在我眼前。
我吓得没站稳,赶紧扔了还没舔完的奶盖,手里拎着着的几瓶水也在我极不协调的动作中散落出来。
方晴先是一愣,站在原地欣赏完我滑稽的表现,然后脸色有点愧疚,蹲下身子帮我收拾散落的饮料,末了还和我说了声对不起,就匆匆忙忙离开了。
方晴和我一样是实习生,不过人家是名牌大学的学霸,而我只是普通高校的普通学生。方晴身材比例协调,脸蛋生的白净,留着黑色长卷发,待人友善,只要她开口一笑,不少公司的男同事都忍不住偷瞄几眼。是的,我就像所有世俗男人一样,我也喜欢这样的女子,说得更准确些,我暗恋方晴。
乘电梯上楼的时候我都想好辞职信怎么写了,被对方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以后让我在公司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女神?
回到办公室,前辈们问我怎么出了这么多汗,是不是跑回来的。我说没有没有,只是电梯里有点热,回去吹吹空调就好了,接着赶紧开溜。
根据我平时的观察,方晴的眼影和口红都价格不菲,穿得也有品味,至少不像我这种满身淘宝散发着穷酸味的男人,就算以前她对我的印象不错,但是看到我舔奶盖的样子,肯定会认为我是个穷屌丝的。
所以追她是不可能的了,朋友也做不成,可能现在同事见面都会显得尴尬,我还是准备辞职,先上网看看哪家公司招人,赶紧撤吧,省得留在这里丢人现眼。
结果那个中午我都没休息,不停地改写简历,下午的工作效率也很低下,临近下班,我收到一条消息,是方晴的。
“你喜欢喝酸奶?”
“还行吧。”
“哦哦。”
我无法理解这个哦哦表达什么,是对我喝酸奶这个爱好的认可,还是明白我为什么舔奶盖,可我却没有勇气继续这段对话。我看了眼方晴,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下班了。等她离开办公室我才开始收拾,过了一会儿才和其他的同事一起离开,站在电梯口等待的时候,我无意间发现垃圾桶里有个格外干净的酸奶盒,因为它的奶盖被撕开了,白白的内盒露在外面,在黑色的垃圾袋里一点也不协调。
第二天中午,我照常给前辈们带饮料却没有买酸奶,我觉得我以后再也不会喝酸奶了,如果时间能倒流,我绝对不会在电梯前喝酸奶。
正当我等电梯胡思乱想的时候,方晴出现了。
“嘿,接着。”
我一伸手,一盒刚从冷藏柜里拿出来的芦荟酸奶。
看着我一脸疑惑,方晴却很自然。
“尝尝吧,比你那酸奶好喝多了。”
“为什么给我这个?”
“因为我也喜欢舔奶盖啊。”
“你不觉得这很丢人?”
“不会啊,陪你喝酸奶的人很多,愿意陪你舔奶盖的却不多了。”
我的思维又混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