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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捡大观园”一回中,因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告密, 那“并未十分打扮,自为无碍”的晴雯,还是被王夫人认出,她便是那“上月在园子里水蛇腰,削肩膀,正在那里骂小丫头子”的丫鬟。
曹公還用了 “轻狂样儿”和“浪样儿”倆兒词,来形容王夫人眼中的晴雯。最终导致了她在第77回,被他的舅哥嫂给领了出去。结束了她在怡红院中,5年零8个月的“二层主子”生活。
晴雯的离开,小說家并没为其刻意营造天翻地覆的故事情节,唯有宝玉的凝愁里,带着几家欢喜——几个婆子笑道:“阿弥陀佛,今日天睁了眼,把这个祸害精给退送了,大家清净些。”
似乎,赶走宝玉十分惯娇的大丫鬟――晴雯,是称着许多人的意儿了。
接著,小丫鬟――四儿、芳官,也以各种与宝玉的亲密纠葛,被逐出贾府。
宝玉似疑袭人等人向王夫人告密。这“一堆自以为慎密、却又不假思索”的疑,不曾想却被后世读者認為是――构陷袭人告密的“有利证据”。
只是,仅凭宝玉的一疑心,就能坐实此所谓“告密”吗?
宝玉是《红楼梦》的主角,无疑。然此书却不总以夫子自道的方式,叙述故事。
且在第1回中,作者对成此书之目的,做了如下铺陈——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即本书乃为“闺阁昭传”而作。
所以,若真把宝玉之言,当成作者的价值取向,恐怕还真是涉书未深哪!
罔顾文本,仅见自己愿见,是很多读者阅读《红楼梦》的通病,即便是已将书滥熟于胸的学者,亦不例外。
且不论作者費了多少笔墨,来叙述怡红院中众丫鬟之间的姐妹情深。单看第77回晴雯被逐后,袭人仍将晴雯素日所穿的衣裳和钱银打点进来,晚间又密遣宋妈送了出去,就应当知晓,袭晴关系并非有心人眼里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不然,袭人何苦再作此态,不管不顾,豈不乐哉!
显然,袭人早在宝玉提醒之前,已尽了姐妹应尽的情分了。可无论作者如何费心,近三百年来,总有许多读者对袭人始终放心不下!
也罢,此议非本文重点,暂且不表,且先说说这個少男与这一群少女,他们在怡红院里,是如何相处的?
2
《红楼梦》是细节文学。其中,隐藏着许多魔鬼。也因此,不同的读者,总能读到了不同的虚虚实实。其中有是非、有真假、有对错、有能说不能说、可说不可说……。于是在阅读上,产生歧义甚多,这与读者的精读程度、人生阅历、看待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小说片断的细致把握等息息相关。
且说第77回,晴雯回到家后,有一段关于她人格属性及亲属之描述,笔者认为着实精彩且耐人尋味――
……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成了房后,谁知他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却当年流落时,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顾。偏又娶了个多情美色之妻,见他不顾身命,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便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又见他器量宽宏,并无嫉衾妒枕之意,这媳妇遂恣情纵欲,满宅内便延揽英雄,收纳材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第77回)
晴雯念旧,自己得了好去处,还不忘眷顾舅哥,请求赖家将哥哥也收进来吃公粮。她舅哥进来后,还“很幸运地”说得了一房媳妇,那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
21回中,因大姐儿(巧姐兒)见喜,得日日供奉娘娘,除两医生外,所有人等十二日不放家里,贾琏只得搬出来斋戒几日,便与多姑娘勾搭出一段风流——
那个贾琏,只离了凤姐便要寻事,独寝了两夜,便十分难熬,便暂将小厮们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不想荣国府内有一个极不成器破烂酒头厨子,名叫多官,人见他懦弱无能,都唤他作“多浑虫”。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今年方二十来往年纪,生得有几分人才,见者无不羡爱。他生性轻浮,最喜拈花惹草,多浑虫又不理论,只是有酒有肉有钱,便诸事不管了,所以荣宁二府之人都得入手。因这个媳妇美貌异常,轻浮无比,众人都呼他作“多姑娘儿”。……一时事毕,两个又海誓山盟,难分难舍,此后遂成相契。(第31回)
前些年,也曾为第21回里的“多姑娘”,何以到了第77回,陡然变成了“灯姑娘”?
心下存疑并向前辈探问:说曹公笔误有之,也因书中确实出现过多次笔误,这似乎可以解释;说抄书者抄错有之,因是抄本,《红楼梦》的版本爭執,向來都是我国古典小说之最,也当然亦有可能;……,各家之说,各置一辞。
多年来,這也成了心中一段“悬案”。
这几年,随着阅历渐增,再对照书中多处灯的出现,才发现此一变换,乃是作者呕心沥血成书之用心所在。
3
语言,作為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后面都帶有相應的文化积淀。古人说:“无一字无来历。”,我们今天使用的每一个字,都是古人遺產的继承。如果说一种没有用過说过的語言,别人就没法懂。
关于“灯”,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许多年前,台湾歌手郑智化的成名曲《星星点灯》:“……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灯,照了家门,照亮了前程,当年听来非常励志,如今回想起来,除了感知世态的况味,还有其积极與深刻的哲学意涵。
《红楼梦》中,也有各种灯的大量运用――
“大门上门灯朗挂,两边一色戳灯,照如白昼”;元宵时“大观园正门上也挑着大明角灯,两溜高照,各处皆有路灯。”;“一对联三聚五玻璃芙蓉彩穗灯”;錾珐琅荷叶灯的“活信可以扭转,如今皆将荷叶扭转向外,将灯影逼住全向外照,看戏分外真切。”……;各种门灯、戳灯、角灯、路灯、灯烛、灯笼、戳灯,荷叶灯……,除了本身的命名之外,不消远溯文学史那么繁复,仅从文本便可得知,这些灯无一不有着“照亮”、“看清”、“光明”等的功能和意涵。
而在第77回,宝玉与晴雯永诀之际,安排多姑娘多处以“灯姑娘”之名,加入叙事,恐怕就不仅只是恰巧抄错、或是笔误那樣单純——
“……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来,我也不罗唣你。”(第77回)
“灯姑娘”,无疑成了一盏昭然若揭的明灯,佐证了宝玉与晴雯之间的清白,成了晴雯品性高洁的有力证据。
而在本回中,作者有一段关于宝玉与袭人关系的旁述――“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
袭人被王夫人擢升为准姨娘后,不肯与宝玉亲近,以前贴身服侍宝玉的活儿都交与晴雯、麝月等大丫鬟来打理。
且不说素日里宝玉何等宠溺晴雯,甚至很多读者认为晴雯才是怡红院中最重要、宝玉最爱的丫鬟。其实,这些都无所谓。
“灯姑娘”的刻意安排,这一“多”到“灯”的变换,若能澄清宝玉与晴雯关系,那非得说他与其它丫鬟的相处是一片混浊,又何以见得?
“灯”的出现,无疑也照亮了怡红院中,看似复杂的人际关系,澄清了这位怡红公子与众丫鬟之间的相处模式:那个甘心为众丫鬟们充役的傻小子;那个喜欢吃丫鬟嘴上胭脂的混世魔王;那个拘约的火星乱迸,只和那些丫鬟们无所不至,恣意耍笑作戏的呆公子;最终都止于近之“才子佳人”故事里,常见的“情既相逢必主淫”的――情欲泛滥。
这也正好关合《红楼梦》第5回中,作者以警幻仙子角度对宝玉进行人物定位的一段文字:“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得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广之‘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宝玉的“意淫”,让他区别于贾家东西二府里一众“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子弟。他与怡红院中众丫头们,必定不似贾赦“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 般好色;也不会象贾琏般“独寝了两夜,便十分难熬,便暂将小厮们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肉欲横流;更不会如“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宁国府一票男众般堕落……
我們有理由相信:除第6回,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外,他与这群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丫鬟们之间的关系,必定是日月可鉴。
这,大概才是作者将宝玉塑造“情痴情种”真正的人物走向。
或许正是因为够爱,才有对《红楼梦》的百年争执。因为爱,才有了各种阴谋、探佚、索隐、解读。更有甚者,已经完全脱离红楼,有的甚至被利益驱使,走到另外一个极端,何其热闹,何其戏谑。
无论怎样,惟愿自己不要成为其中的那一个。同時也希望,自己在《红楼梦》的世界中,始终保持单纯,且陪作者看繁华落尽,感受红楼戏里戏处的精彩,领悟经典之书外吵杂与书内孤独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