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岁到29岁,整整一个十年。
从校服到婚纱,一见如故,眉目成书。
文|莹莹
01
我喜欢吃泡椒凤爪,嗜辣。因为某天在一本美容杂志上看到说,鸡爪胶原蛋白多,多吃皮肤好。
我就爱上了这泡椒凤爪。
因为我总担心外面的泡椒凤爪不够干净,朱先生就买来原材料在家里做,一大罐,够我吃好多天。
前天我一下班,朱先生在厨房里给鸡爪剪指甲,洗净,剁成一小块一小块,做泡椒凤爪。末了,他说,现在外面卖的好像都是无骨鸡爪,等下做好了我也给你剔骨,你吃起来就不那么麻烦。
那时,我正陷在沙发里看电视剧,心里莫名地动了一下,我好像是嫁对人了,这细心也是没谁了。
我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做过家务,洗衣做饭的次数屈指可数,我经常自嘲自己是懒癌晚期患者。
但是,幸好,我嫁了一个做饭超棒的朱先生。朱先生第一次在我家烧的饭菜,连我妈都赞不绝口。
结婚这么多年,他仍然那么包容我,允许我十指不沾阳春水。
我很感谢他。
02
昨晚,我们说到新年礼物这个问题。
朱先生放下手里的书,偏过头,问我,“今年,你想要什么。”
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电视上不都是,男主偷偷地准备好礼物,然后给女主一个惊喜的吗。你每一年都这么直白,一点新意都没有啊。”
朱先生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呀,你知道我的,我从来就不是那种懂浪漫的人。”
我沉下头来思索了一番,“那我,要一根手链吧。”
朱先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又想到了什么似的说了一句,“你要的是黄金的吧。”
“黄金土不土啊,你看结婚的时候买的,到现在一次都没有戴过呢。好歹我也要一个卡地亚的。”
“哦,那我们明天去买。”
我们家每天上演的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对话,我要的和他想给的,不在同一个频率上。但好在,小事都听我的。
对啊,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不会花言巧语不会说动听的哄我高兴的话。他只会,过年的时候,简单粗暴地给我一个大红包。
他只会说,以前年纪小,是亲戚长辈给压岁钱,从今以后,是他每年给我压岁钱。
所以,估计就算到60岁了,我还会有压岁钱可以收。
03
前段时间,有一个同事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一边,附在我的耳边悄悄说,“昨晚,我看到你和你家朱先生逛街啦。隔得很远,就没叫你们。”
我很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这有什么奇怪的吗,谁家夫妻不出门逛街呀。”
她却哈哈大笑,“逛街是不奇怪,奇怪的是,你们居然还手牵着手噢。像我们这种老夫老妻的,出门都是远远地各走各的,中间那过道大的,能塞好几个人。”
都说夫妻时间久了,再也不会有心跳的感觉,就像自己的左手摸右手,平淡如水。
对啊,仔细想想,我们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可每次出门都是两个人同框,十指紧扣,谈笑宴宴。
很高兴,我们并没有因为时光的变迁,而改变了彼此最初信誓旦旦的模样。
我们仍相爱,尽管已经在一起很多年。
抽奖或是买彩票,我永远都没有好运气。
我想,能够遇见朱先生,大概已经花光了我毕生所有的运气。
04
今天是大年三十,刚好排到我值班。空荡荡的办公楼,除了我,只有门卫大叔。
昨晚开始,我就感叹,那岂不是要无聊死啊。
一大早,朱先生就跟我一起起床,送我过来,陪着我呆了一会儿。然后,他去旁边的超市买水果零食,一大堆,堆满了我的办公桌。
各种包装袋在冬日暖阳下,泛起金灿灿的光,格外地好看。
我突然想起,哦,已经是2017年了,过了年就该29岁了。
19岁的初遇,在学校的十佳歌手上,朱先生是十佳歌手的其中之一,我是他的迷妹。
24岁结婚,当所有人都以为毕业就是分道扬镳的时候,我们是仅存的少数的坚持到底的其中一对。
28岁,有了第二个孩子,一儿一女,是上天的恩赐。
从19岁到29岁,整整一个十年。
我希望,以后的以后,直到第N个十年,我们老得哪里也去不了,也还是那么好。
从校服到婚纱,一见如故,眉目成书。
05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相爱与别离。
可最该相信的,仍是爱情。
芸芸众生中,我们是最最普通的一对,没有什么特别。
也许,我不是最好的我,他也不是最好的他。
可是,我们,却是最好的我们。
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是朱先生,我是应小姐。
嗯,今天是大年三十
值班,然后就写了这样简单的文字
没有很华丽的辞藻
愿每一个她,都有一个“朱先生”
愿每一个他,都有一个“应小姐”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