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的施工项目清单)。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报价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七)《主要材料使用分项表》。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协调。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及施工项目清单中的有关材料选材,不得擅自用其他材料代替,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材料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的供应不得影响施工进度。由于材料延误造成的延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相应顺延工 期。中途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设计,必须以书面形式与对方协商,如果未经协商擅自解除合同或变更设计给对方造成损失,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其剩余材料、设备双方清点后由乙方带走。
3. 乙方必须严格自行采购装修所需材料,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找甲方报销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增加的装修项目款项除外)
2. 施工工费在每次缴款按实际施工项目计价。甲方在第二次验收合格之后(三日内)结清乙方施工工费余额。付款后未结部分施工项目所损耗的材料费用按甲方签单进入工程结算。(增减项签认表)。付余款前所有涉及工程款的问题在未得甲方许可同意之下不能撤离工地,且必须有甲乙双方在场及签收相关单据方可离开工地,(若有甲方家属或其他人代签须写明授权事宜)。在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工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未付清余款而造成工地混乱或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清理维护工地及赔偿丢失损坏物品的责任。(备注:签单人为签收人负责)注:如以上条款执行时双方发生争议执行国家标准。违约责任依双方约定为准。所有签收单据注明工地编号、收货时间、收货地点、验收项目及工程量大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都须清楚注明签收人签名和日期等明细并加盖手印及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并作为双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的依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甲方(业主):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