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了约翰.洛克《对孩子的爱好该如何处理》这篇文章,今天有空对此文章中的一些观点进行梳理,做个分享。
观点一,洛克讲到“孩子恳求的东西不能让他得到,他哭着要求的东西更不能让他得到,甚至他曾提到的东西也是一样。”这个观点很容易被人误解,认为难道孩子就不能开口向父母要任何东西了吗?也许还有人认为这样会抑制孩子的思想,甚至会损害孩子与其父母之间的爱和感情。如果这样去想,洛克的这个观点就不会得到人们的肯定,紧接着洛克就对比观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他认为父母应当注意孩子的需要是分为两种的,即爱好的需要和自然的需要。那什么是爱好的需要呢?洛克认为是孩子提出要求方面的自由,而不是我们所认为的“兴趣”。那么什么又是自然的需要呢?洛克认为饥饿、口渴、疾病、寒冷等都是自然需要。对于这两种需要洛克讲到“无论自然的需要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满足,对爱好方面的需要是一定不能让孩子得到满足的,甚至根本不能提。”然后他又举例子“当他们需要衣服时,可以让他们得到,但如果他们提出要这种料子的或者是那种料子的,就一定不能让他们得到。”这样我们不难理解他提出来的“孩子恳求的东西不能让他得到,他哭着要求的东西更不能让他得到,甚至他曾提到的东西也是一样。”这个观点了,也就是当今我们所说的不能宠爱、溺爱孩子,满足孩子的一切随心所欲的要求。那么为什么不能这样教育孩子呢?洛克在此文章中也给出了令人信服的观点。
观点二,洛克讲到“这样做可以教会孩子克制自己,让他们控制自己的爱好。通过这种办法,他们可以学会抑制自身欲望的技巧,当欲望一旦出现,孩子会在最容易进行克制的时候就去克制。”那么洛克的观点很明确了,就是说我们不要溺爱孩子,不随意满足他们的爱好需要,是在锻炼孩子们克制自己、学会隐忍的能力。写到这里,我自己也要检讨自己对孩子的溺爱。
上学期有一段时间,从幼儿园接孩子回家的路上都要到路边一排排小商店买一些他喜欢的小玩意。开始觉得孩子既然喜欢,看着他渴望的眼神盯着商店里自己喜爱的玩具,不忍心拒绝他的要求。可是这样大概买了两周之后,我发现孩子从幼儿园门口一出来就要去商店买那些小玩意,当我拒绝买的时候他就哭,甚至第二天还记得。为了改掉这个习惯,我开始思考方法。于是就从离家远一点的侧门回家,正好绕过那一排商店。教育孩子真是一门学问呢,我有幸读到了约翰.洛克的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孩子们如果能养成控制自己爱好的习惯,在开口之前能仔细考虑是否合适,那么洛克认为他们在将来的生活历程中,在一些重大意义的事情上,这样对他们进行克制、约束的好处是非同小可的。除了要让孩子学会克制自己的爱好要求和自由之外,我认为孩子还应该在身体上得到吃苦的锻炼,这样他们的“心”和“身”才能蓬勃向上,总之,做父母的我们一定要心里清楚,对孩子的严厉和管教也是一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