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听起来就是个沧海桑田的词。
十年懵懂百年心。尤其这十年专属于青春。
我的十年青春期由衷地爱着一个人。
她的文字带给我极大的力量,也一度让我迷惑、不知该何去何从。
她的文字是带有魔力的。犹如在暗处开放的花朵。
开放的姿态极其张扬,香味清冷,自有冷眼看繁华人世的傲气。
第一次接触时,是在初二的夏天。
那时的我刚离开故乡去城里的私立学校就读。那时私立学校统统被冠名为“贵族学校”。
我却只记得初一来时,数个寂静的夜晚,舍友躲在被窝里哭泣。
或许,潜意识中以为自己是被丢弃的。
而彼时,我还还读到海明威,不知道他所说:人本身就是岛屿,生来孤独。
更是没接触村上春树。他在《1Q84》中借长相奇异的牛河之口,一次次重复:人非孤岛。
但是对于孤独,我一向能够适应并坦然接受。
严格意义上来说,第一次见到她的文字是我的少年期。
我一向愚钝,少时更不例外。但是那时发自内心地厌恶城市。
来回奔驰的汽车,过于嘈杂的声响,炫目的光影。
那时开始,我会无故头晕。时刻处于一种恶心眩晕的状态中。
时常会想起故乡农村的野孩子的童年。那无忧无虑和大自然接触的状态。
在城市中,唯一不变的是,我还是喜欢读书。
幼时开始就喜欢故事。甚至一度自己编故事讲给伙伴听。
因此,那天在书城翻到她的书时,只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也难怪,她的文字总被人抨击为“毒药”。因为会上瘾。
但是那时,只觉得她的笔名可以说是不那么清高。
以为只是一个寻常混迹于大都市的女子,用着一个略显矫情的笔名,讲着无关痛痒的往事。
看的第一本书是《八月未央》。之后是《告别薇安》。两本都是短篇小说集。
少年期的孩子总喜欢显示自己和他人的不同,所以总会在可笑的状态下炫耀显摆自己,
这些把戏在成年人眼中,就是随时可以戳破的泡泡。
所以,正因为自己经历这一时期,所以对待青春期的孩子们幼稚的举动,总会带着点宽容和谅解。
看完后,我迫不及待地和同学分享她书中的情节。
虽然,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是极其遥远的。毕竟,那是可怕的成年人的世界啊。
当时,我也不会直接说,是安妮宝贝啊。
只会说,我看到有个人写了什么。或者,她写的那个人也是这样。
确信的是,她笔下的那些女子的生活状态让我羡慕。
她们能够悠然地在城市内生活。身安处即为心安处。
尽管没有一个地方是她们的永恒的落脚点。
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时期,我总会有不顾一切去流浪的痴想。
直到成年后,明白了生活的不易,有了更多顾虑后才宽容地与以往的自己和解。
那些女子,性格乖张,总有一头“海藻般的长黑发”,半夜在冰箱内找出一杯冰水,一口气喝下。爱情对于她们来说,要么是值得全身心去扑的灯火,要么是随时可以弃之的布偶。
那时,甚至认为家明是男人当中最好听的名字。
后来慢慢接触了她的其他小说。
《彼岸花》《莲花》跟随着我辗转了三个城市。
我向来不是个好奇心极其强烈的人。
或许,只是因为自己克制着好奇心。怕给他人造成困扰,所以有时话在喉间,往往又放弃。
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因此,对于喜欢的人或者事,不会采取主动的措施去了解她。只是靠细水长流。
高中时,《莲花》出版。书的封面极其素雅。
而莲花,又是多么圣洁的一个代名词。
那时,经常托我给他买书的朋友说我这有新书,你要不要看?
当时我经常蹭他的书看。日漫杂志、沧月的武侠都是他给我的启蒙。
而我们分属不同的楼层,因此借书总是争分夺秒。
当他从他同班同学手中接到《莲花》时,正好是放月假时。
那个假期,我看完这本书。内心有所触动。
那时,旅游还不像现在这般是随便至极的。
那时的旅行者会用心去参加一场旅途,更多时候是用心而不是相机记录路上的风景。
看完《莲花》后,只觉得一种悲怆。苏内河,像是每个人注定会破灭的理想。
那时的我是极其浮躁的,即使到现在还是改不了心浮气躁的毛病。
临近高考时,我把《莲花》放在枕头下。每天临睡前,随便翻开一页开始阅读。
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内心的平静。
高考失利使得我愈发沉默。语言成了多余的装饰。
甚至在遭受误解后,我也懒得去辩解。
更多时候,我倾向于往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探求答案。
生活,本身是一场幻觉。
曾经自诩是叔本华信徒的我,时常会说,生活就是在无聊和痛苦中摇摆。
所以,在大学里认识的双鱼座挚友经常说我虽善良却冷漠。
我冷眼说她是热情过了头。有时试图干预他人人生,只会让自己吃力不讨好。
但也正是她的热情,让我俩成为知己。
我说,安妮宝贝笔下的女子不是这样的。
她们专注,即使颠沛流离,也是安之若素地去过自己的生活。
那时,在遥远的北方城市,《彼岸花》一直在我的书架上。
心烦时,随便翻开一页,拿起铅笔,用自己那孩子般的字体做批注。
可那时,我仍旧被保护在大学之中。
一直记得一句话,生活本身是艰难的,你未曾体会到那份不易,是因为有人在替你承担那份艰辛。
当我交完毕业论文,匆匆想踏上社会时,急功近利和失败感无时无刻不在烧灼着内心。
王小波说,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当时我就处于那种绝对的状态。
在上海,在她居住过的那个大都市。
在来去匆匆的地铁站,我也曾经是人海中的一尾鱼。
面无表情,步履匆匆。
在合租房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养了一盆仙鹤芋。
下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只是为了给自己营造那么点热闹的氛围。
然后,煮饭。一人食。
洗漱,清洁。
内心彷徨,却不曾哭泣。
床旁边的小书桌上放着朱砂色封面的《婉约词》和《彼岸花》。
那时,离她笔下的城市和人如此之近。只是却感觉如此不真切。
一次加班到晚上九点,出了地铁站,我才发现下雨了,而自己却没带伞。
和朋友们说起,当初借我《莲花》的男生说,你回来吧。
最后,我可耻地当了逃兵。
终究回来了。
独自在太大的城市生活,觉得呼吸都是件寂寞的事啊。
2014年,她换了新的笔名。应是她生命中的一个新的转折点。
尽管早在多年前,她已经是一位母亲。
而最终回归故里的我,却天真如孩童。
人情世故全然不知,之前以年少为借口,或打着清高的旗号,故意置之不理。
甚至内心隐隐对自己心心念了那么多的农村感到失望。
或许,它的人和事一直是这样,未曾改变,只是年幼的我选择性记住了美好。
如今算是有了稳定的安身之处,也因此敢放心、放肆地买书。
只是书架上只余《素年锦时》和挚友送的《且以永日》。
《莲花》》被我留在上海,留给我的下一任租客。连同那盆在宜家买的仙鹤芋。
我在扉页上写上,期望你能够内心强大,在这城市生活、相爱。
《彼岸花》被借去,只望它能够给阅读的人带来一丝满足。
而《得未曾有》,我却没有再去购买。
2003-2012年,感谢她的文字陪伴的十年。
写了许久,想起昨晚二菜和犊子说的,我始终是个装模作样(自己的评语)的文艺逼。
眼界始终短浅。
或许,是时候该出去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