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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宝玉,在一个慵懒的午后,做了一个梦,这是一个从男孩到男人的梦,就在这个梦里,一个少年完成了他性的进化。
在此之前,他心里有一份纯纯的爱,有一个纯纯的爱人,但就在这个午后,他的肉体不受灵魂控制,在梦里与一个尤物发生了亲密关系。
这个尤物是他熟悉的人,一个成熟且性感的女人——秦可卿。
这个午后,因为酒足饭饱,他犯困了,在秦氏的引领下,他进入了梦境,并在梦中与秦氏交合,有了人生的第一次梦遗。从此,他从男孩向男人迈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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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秦氏把宝玉领向自己卧室时,也说:他还是个孩子呢。孩子,并非就没有性倾向和性幻想,12岁的宝玉就用一个梦和梦醒后与袭人的云雨,给我们上了一课——12岁的孩子,既可以有性意识,也可以有性行为。
那是个没有网络也没有AV的年代,那是个没有苍老师的年代,虽然也有一些涉黄的文学作品,宝玉还没来得及读。但宝玉依然在12岁的少年时光,开始了性的旅程,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性,是动物的本能,包括人类。
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的性欲是从婴儿期就有的,只不过主要表现为“自体享乐”,即在自己身上寻求满足。从青春期开始,就寻求外部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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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梦?
据弗洛伊德《梦的解析》,“梦是一种愿望的满足。”而“梦的来源之一是:几个最近发生而且具有意义的实事,于梦中凝合成一个整体。”
此时,宝玉的愿望是释放体内的荷尔蒙,而梦的来源正是从可卿领他开始所见到的一切:秦可卿成熟的身体、房间里引人入梦的甜香、唐伯虎的《海棠春睡图》、秦观“艳极、淫极”的对联等,这一切都是宝玉所喜欢的,于是凝合成了一场性梦。
只是,为了小说的效果,在这些梦境的基础上,作者加入了警幻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引出判词,并体现对宝玉的警示作用。
把这场性梦单独拿出来,我们会发现,它太适合做为青春期性教育的教材了——这是每一个男孩必经的历程。
十一二岁的孩子,在性的萌动上,经常被父母老师所忽略,从而失去了正确引导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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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场性梦,有人据此判断宝玉与秦可卿有奸情,这可真是冤枉了宝玉,也玷污了秦可卿。这一切的发生,只不过是一场巧合——每一个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都会在生活中找一个向往的原型,在梦中完成自己的初潮。
“一个年轻男人的初恋对象,往往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女孩也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一个有权有势的老人。(弗洛伊德《性学与爱情心理学》)”
只是,有一件事可以断定:在作者所处的年代,心理学还是个未知领域,能把一个梦描写得这样合情合理,只有一个可能——它确实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与秦氏在梦中的这一次交合,成了宝玉心里一个不能被外人道的秘密,秦氏在他心里,也有了特别的位置。
所以,在闻听秦氏的喜讯时,宝玉“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
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宝玉和黛玉相爱至深,怎么可以在梦中和别的女人做这种事呢?出现在她梦里的为什么不是黛玉呢?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