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看小说,有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
1983年女主在中国最高标准的饭店做接待外宾的工作,她男友在餐饮部工作。男友献殷勤的方式是不时偷偷将女友带到冷藏库随意吃喝法国的生蚝、比利时的巧克力、意大利的火腿、俄罗斯的鹅肝酱……
不吃白不吃,因为饭店只用最新鲜的,这些食材里面多出的部分迟早会被清理。她大快朵颐时,男孩就摔骨瓷餐具消遣,不摔白不摔,大饭店里为了这么名贵的餐具预留了充分的损耗补新费用。
两个人像掉进米缸的老鼠那样惬意,有天男孩感慨:"我们做着世界上最好的工作,因为再有钱的人也不能随意吃这么多好东西,砸这么好的盘子。"
女主突然意识到这份贪来的便宜,永远只能偷偷进行,而她向往的是在阳光下大大方方地吃这些美好的食物。然后不再去偷吃,分手、跳槽到一家初创的时尚杂志社,开启了甄嬛传一样的职场青云路。
二
我家秋天后就不再买肉、也不买月饼、不买伞。因为父亲的单位会发、或者托父亲办事的人会送,而母亲当公交车售票员后总会在雨天捡回几把被丢在车上的伞。
有一回,我们吃肉吃到腻,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那块肉特别大,大到我们两个星期不用买任何荤腥。我们每天恨恨地盯着那块肉,希望它自己消失不见。终于有一天我们从不新鲜的肉上闻到了异味,大喜过望跑去跟母亲说,劝她扔了。母亲机敏地闻了又闻,说这就是肉味,没坏,还能吃。只是她也会顾及民意,不再炒炖,将那块肉剁碎做成了早晚的包子。
家里的月饼,永远都是五花八门的水果味,嚼起来像尼龙袋一样。因为不好吃,又不能丢,所以中秋节后,家里永远会有几盒无人问津的月饼,直到除夕。
那些捡来的伞,伞骨周边的伞面上永远有黄褐色的锈痕,总会有一两根伞骨断掉,也很难有喜欢的图案。雨天,打这些伞出去,心情只会更加抑郁。
后来我离开家时,想到以后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肉,中秋节罪恶感地吃下自己喜欢的月饼,雨天可以打着自己喜欢的伞,就觉得很痛快。
三
1985年父亲开始做合同教师时,口干舌燥地讲完每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不久,发现每四十五分钟打上下课铃的同事拿的工资比自己高。当然啦,教师那么多,少一个合同教师不少,而打铃人确实每个乡镇学校的刚需,是正式员工。这么便宜的差事一般都被学校各任校长的子侄辈垄断了。
我家和打铃人叔叔做了9年邻居,9年里的每个四十五分钟里,父亲依旧唾沫横飞,口干舌燥,打铃人叔叔依旧只需出办公室打两次铃。这其中的区别是,我永远羡慕地看他家的姐姐穿着最漂亮的裙子,在阳光下吃着最流行的零食。
2000年,电铃普及到家乡的每个乡镇中学,打铃人叔叔都被迫下岗,而他父亲早已退休不是校长。他最后带着全家到河南找工作机会了。而那时候羡慕过他的合同教师们,要么成了县里的公务员,要么因为教学经验丰富成了骨干教师或者教导主任。
世界是个很鸡贼的"无人超市",他会看似大方送你很多赠品,然后悄无声息地记在你"人生账簿"上,接受了,就要买单,他才不管你喜欢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