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听我母亲讲过她小时候差点被抱养的事情。
外公外婆膝下有三男三女,我母亲是最小的一个女儿。那时候她才三四岁,长得白净伶俐,讨人喜欢。而亲戚里有一对农家夫妇,养了好几个儿子,唯独没有闺女。这夫妇俩看着我母亲的水灵样儿,心水得很,不止一次地跟我外公外婆提议:“你们家儿子闺女都不缺,不如把最小的这个女娃儿送给我们吧?我们一定当作亲生的来养她。”
那个年代,每家的生活都不富裕,每少一张吃饭的嘴就等于减少了一大负担。为此,外公外婆或许曾有过一丝犹豫吧?然而,我母亲虽然年幼,却机灵地察觉到了大人的心思,一听见别人商议这事儿,就又哭又闹:“我才不要到别人家里去!谁要敢把我抱走,我就把他脖子脸蛋全挠花!”
小女孩子哭闹的架势令人心疼。外公外婆终究还是舍不得骨肉分离,我母亲最终也没有被抱走。
“哎呀,要是当初真被他们抱了去,估计会没读成书,现在八成就是一个乡村农妇啦。”几十年后,母亲说起这段往事时,完全是调侃式的谈笑风生,并无丝毫异样的神色。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母亲这般幸运。在我认识的人里边,有这么几个姑娘,都有着被收养的经历。然而她们的境况,却并不十分相同。
一、不打扰是最后的温柔
我的一个表嫂,年纪跟我差不多大。她刚出生不久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生身父母就舍弃了对她的抚养,而同村的一户人家将她抱了回来养大。
养父母和生身父母几乎是比邻而居,但似乎并没有因为近距离而产生什么尴尬。养父母对她很好;而生身父母也只是像一般亲友一样来往,并未表现出异常的亲密或刻意的疏远。
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但并没有感到什么悲伤郁闷,而是像老家大部分的乡村姑娘一样,一直安安静静无忧无虑地过着日子。
直到她结婚的时候,她生身父母让人送来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说是给她的嫁妆费。礼房告诉她这个事之后,她楞了一下,突然就趴在我表哥肩上大哭起来。
那之前和那之后,她同生身父母之间都没有正式相认。后来逢年过节需要走娘家时,虽然小夫妻俩偶尔会把她生身父母家也去一去,但双方都是明白人,从未有过刻意相认的意思。特别是她已经嫁人,按照老家农村的习惯来看,她就是夫家的人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生身父母相不相认,意义其实并不大。
既然当初选择了放弃,那么不打扰就是最后的温柔。那笔嫁妆钱,权当小小的歉意,但并不打算借机弥补或挽回些什么。
她现在有了自己的小家,过得很幸福。无论对养父母还是生身父母来说,大概这就足够了吧。
二、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是明白人。
阿珍是张六叔的养女。当初,六叔夫妇结婚多年未育,为填补膝下空白,就收养了一个弃婴——便是阿珍了。阿珍的生身父母是邻村的人,听说,阿珍已经是他们生下的第四个女孩儿,所以一出生就被丢到了路边。幸而她很快就被人发现,并且被求儿心切的六叔夫妇抱回了家。
阿珍长到四五岁上的时候,原本已经放弃治疗的六叔夫妇突然生下了一个儿子。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冷落或嫌弃阿珍,反而觉得是阿珍给带来了“招弟”的好运,所以几乎是怀着感激的心情而越发疼爱她。
阿珍再长大些时,对自己的身世渐渐也略知一二。但她从未见过生身父母,也从未想过要离开对她视如己出的六叔夫妇。
直到她念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她正走在回家路上,突然从路边蹿出一个老太太,拦在她跟前。她吓了一跳,以为是遇到了疯婆子,正要快步走开;没想到老太太却追了过来,还一把拉住她的手,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你不认得我,但我是你奶奶呀……”说着,还掏出了两张红色毛爷爷,要往阿珍手里塞。阿珍楞了一下,突然意识到了某些事情。她立刻使劲地挣脱了老太太的手,飞快地跑回了家。
阿珍的路上遭遇很快就被全家都知道了。六叔六婶啥也没说;倒是亲戚们炸开了锅,有的大骂阿珍的生身家人不要脸,有的替六叔担忧着阿珍会不会“变心”,还有的干脆忍不住把阿珍拉过去“教育”一番:“你可千万别跟那家的人说话!钱也千万别拿!你可得想想,当初要不是你爸妈,你早就被路边的野猫野狗啃得渣子都不剩了!”
听得这话,阿珍顿时觉得委屈起来:“我没跟她说话,也没拿她的钱啊,为啥你们这么对我有疑心……”一边辩驳一边哭,最后饭也没吃就跑回自己房间锁住了门。
不久后,阿珍初中毕业了。在亲戚的建议下,六叔花了不菲的择校费把她送到了一百公里外的市里念高中。除了想让她接受更好的教育之外,或许也有那么一点私心,不希望阿珍的生身家人再对她有什么企图吧。
嗯,在我觉得,阿珍的生身家人的行为是非常皮厚而且愚蠢的,不论其动机是什么,总之白白给孩子造成了困扰。如今已经好几年过去,阿珍应该也念大学了吧。但愿她再也没有遭到类似的事情,希望她过得好。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我的姑姑曾经收养过一个女孩子。
她本来是我姑父的外甥女儿。我姑父的妹妹头胎生了女儿,二胎极其想要个儿子,所以生下二女儿后就觉得特别不爽。当时,我姑姑的一对儿女都已经长大离家,家里也没什么事情忙,她就对她小姑子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你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就把她给我吧。”
于是,我姑姑就得到了这个女婴。把她抱回家来,取了“小玲”这个名字,并且随了我姑父的姓氏。
姑姑姑父从一开始就极其珍视这个孩子。她的名字是专门拜了祖宗后才起的;甚至还准备了猪头公鸡,给她认了“契家”——这在我老家那边,通常是男孩子才会得到的待遇,女孩儿就算再受宠也无资格享受这些流程,更何况是小玲这种爹抛娘弃的。因此,姑姑姑父的做法甚至引起了一些人的哂笑:“嘁,这么个贱命东西,捡回来喂大就已经是功德了,值得费这周章?”
姑姑姑父并不理会这些讥讽。特别是姑姑,因怜惜小玲自幼被父母抛弃,故对她格外爱护。兴许是由于养父养母溺爱,长到三四岁的时候,小玲竟成了个刁蛮丫头:淘气起来比男孩儿更令人闹心,闹起性子来就跟个小泼妇似的,高兴了就上梁拆瓦,不高兴了就打滚哭闹,每日里只要醒着,就难得一刻是安静的。姑姑姑父好言好语教育她,她只是嘻嘻笑;又舍不得打骂, 也是没奈何。
转眼间,小玲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她的亲生父母突然给我姑姑打来电话:“听说哥哥嫂子要到县里谋事情做了,如果带着小玲不方便的话,就把她送回我们这里上学吧。”
既然人家亲生父母都这样说了,姑姑也不便再勉强。于是,小玲就被送到在广东做生意的亲生父母那里去了。
小玲被送走后过了将近一年,有一天,我跟我姑姑聊天,问起小玲的近况,姑姑的眼眶突然就红了:“打过几次电话,她都偷偷地说那边对她不好。连衣服都没给她买一件新的,全是捡姐姐的旧衣服穿;老是使唤她煮饭擦桌带弟弟,而且她姑父(小玲称呼她的亲生父亲)还老打她……”姑姑擦了擦眼角,又自言道:“你们既然并不是真心想要她,那就送回来给我呀,何苦这样对她……”
又过了快两年吧,有一年的寒假,小玲回到了姑姑家里过。小玲变得寡言少语,一吃完饭就自觉地做家务,跟当初的刁蛮丫头判若两人。姑姑看着心疼,就对她说:“小玲,要不还是别去广东了,留下来陪妈吧!”
小玲微微一笑,倔强地摇了摇头,“我在那边过得挺好的。”
十岁的小玲,想必早已经清楚了自己的身世。最后,她还是选择呆在了亲生父母身边。我姑姑既失落又无奈:“生身父母再不好,终究也是人家亲生的,血脉相连,没奈何啊。”
但我却觉得,这跟什么骨肉相连血浓于水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个道理恐怕并不仅仅适用于爱情方面。小玲这孩子,从小骨子里就透着一股倔劲儿,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向往和渴望。对于她的亲生父母,她很可能也是这种心态:“姐姐弟弟能得到的父爱母爱,凭什么我就得不到?”于是也想努力争取一番,甚至有可能越挫越勇。这大概也是好强的一种表现吧。
而对于待她如宝贝的养父母这边呢?也许只得一句“对不起,谢谢你们”。潜台词是“太没挑战性,没有珍惜的欲望”。
如今又是好几年过去,我很久没有问过小玲的消息了。不知道她的努力有没有感动她的亲生父母,他们后来有没有对她好一点?
但愿是有的吧。
遗弃女婴和收养女孩这样的事情,古往今来都数不胜数。我不想对社会现实或道德良心做太多的评判。只是,被遗弃和被收养的经历对当事人的心理造成的影响,也许应该值得更多的关注。希望这些既不幸又幸运的女孩子,在今后的人生中都能过得幸福顺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