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2012年,著名作家莫言凭借他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娃》首次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时全城空巷,举国欢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名词从这个人的嘴巴跳到另一个人的嘴巴,跳来跳去又跳到了我的嘴巴,而我也借着这股浪潮拜读过几篇莫言的小说,但是可能因为年纪小,思想高度不够,没品尝出所以然,很无奈魔幻现实主义从我的脑子里,顺着我的嘴巴逃走了。最近有幸读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鼻祖《百年孤独》,突然觉得魔幻现实主义好像又跳回来了。
有人给魔幻现实主义下定义: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后在拉丁美洲兴盛起来的一种文学流派。它不是文学集团的产物,而是文学创作中的一种共同倾向,主要表现在小说领域,流行于拉美地区。还有从起源上讲述魔幻现实主义,说它起源于绘画……。 在我看来魔幻现实主义很简单,就是为了凸显现实特点,而用不可能的虚幻的事物来强调。举个例子:“哇,小明太帅了,昨天出门的时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在这个例子中为了说小明帅,就把这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这种不可能的事情,写成了发生的(当然追星另当别论)。
上一个例子太俗了,可能没有说服力,举一个《百年孤独》中的例子,在书的前几章有一个情节说:吉普赛人有一次来到马孔多,带了一块磁铁,拿着磁铁从村头走到村尾,全村的锅碗瓢盆都跟着跑出来了,全村的人都出来看热闹。这种情节一看就不可能发生,但是偏偏作者就这么写了,这样写的目的有二:1、为了说明这个磁铁磁性有多大;2、也强调了这里的人民有多愚昧无知。 这样的例子在《百年孤独》中比比皆是:为了说一个姑娘高贵、自尊、典雅、不食人间烟火,就直接写她抓着亚麻床单升天飘走了;徘徊不去的鬼魂,绑在树上生活的人,被蚂蚁吃掉的婴孩……,在书最后也以一种十分魔幻的方式结尾,整个小镇被大风卷走了。
魔幻现实,不管怎样的魔幻,它的落脚地点总归是现实。当你读起《百年孤独》你能感受到的始终是力透纸背的孤独,拉美州的百年风云变化的血腥冷酷。现实才是主体,而魔幻只是辅助手段,它不同于科幻的高科技,也不同于神魔志怪小说的法术玄奇,武力高绝,一切的魔幻只是现实的注脚。
有时候感觉,魔幻现实主义就像小孩子最直观的呓语。小时候我们怕黑,就会想象黑暗中有各种妖魔鬼怪;玩着奥特曼的玩具就想着自己在拯救世界;甚至拿着只笔,也觉得自己的笔不一般,一转身就变成了神笔马良。而魔幻现实主义则让这种想象直接变成了现实,但是经过魔幻现实的加工,突出的重点仍然是那怕黑的特性,那好玩的玩具,那根自己最爱的笔。《百年孤独》也是如此,写到磁铁,就说它能吸引全村的铁器;写到乱伦,就说生了长了猪尾巴的孩子;写到有钱,就说招待客人用了99个金尿盆……或许只有小孩子,只有小孩子纯真无污染的眼睛才会把最不可思议的魔幻和最纯粹的现实紧紧的缠绕在一起。
魔幻现实主义就是通过荒诞、怪异的描述手法,将现实夸张、变形,从而更深刻地描绘出某种现实状况。而这种荒诞怪异存在于你我的脑海,存在于你我的想象,存在于你我共同的民族根源中。加西亚·马尔克斯真的是一位伟大的语言大师,他用夹杂神秘主义的笔触,描绘了一幅孤独绝望的浮世绘,这画中有你,有我,甚至有全世界。如果没有如此强烈的感染力也不会使如此多的人魂牵梦萦,也不会使促使中国诞生寻根文学。 《百年孤独》,孤独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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