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意林》上,看到这样一通消息,某用人单位在应聘员工时,要求看朋友圈,来决定是否录用员工。试想如果是你,觉得这样做是不是合理?
有的说,朋友圈子是晒晒自己的,没有特别意义,晒了就晒了,并没有特定的目的,所以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考核的标准.
也有人说,这个公司是奇葩,朋友圈纯属个人隐私,用人单位不可侵犯.
更有人说,当然合理,这就是信息时代,一个人的朋友圈,反映一个人的品质和情绪,体现一个人对生活的情趣,通过对朋友圈的了解,更能了解员工对工作的态度.
个人观点,朋友圈的聊天记录,是个人随意生活的一种表现,纯属个人喜好,有好心情的,有坏情绪的,有美图的,更有美食的,也会涉及生活感受等等……这里面所有的所有,有体现心理变化的,思想观点改变的……
工作和生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活动范围,在生活中,与朋友的交谈,有情人的交流,都会显得随意自然;在工作中,与同事,遇于是上级,所说专业性会比较强,涉及的语言也会正规化一些。生活与工作,完全是两个状态的,所以,朋友圈,并不能,评判一个人的本能,性格……的标准。
在21世纪,科技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年代,微信朋友圈是大家所在用的最多交流的,如果,你朋友圈来判断一个人,会过分偏执,不合理,不全面。
朋友圈,看了就看了,看到心灵鸡汤,给自己也加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