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要作个合群的烂俗人

01

从小到大最怕别人说我不合群,初中开始喜欢文学,学着写些文字,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在课堂上念,然后会收获很多异样的眼光。初三被分到一个集体学数理化的班级,爱学语文的我孤零零的像个异类。那时候早读背课文对我而言是件多么享受的事,常常闭眼晃脑,沉醉其中。我坐在第一排靠门的位子,有天早上外班同学趴在门框上跟我说叫下我班某某,仿佛将我从另一个世界强力拉出来,吓得我打了个冷战,逗得大家直笑。课堂上老师提问某篇文言文大意,我合上书滔滔不绝说了很久,老师说:“非常好,请坐。”我说:“我还没说完……”然后接着陈述,老师无奈又欣慰。下课后同桌告诉我,我刚才几乎把那篇文言文一字不落得翻译下来了。有一次初三语文老师在读我的作文时,后排有人说:“这样的作文只有她能写出来。”“这样的”是哪样的?“只有她”又是几个意思?我意识到自己像个异类一样不合群,后来开始努力和大家打成一片。

为了合群,我和女同学们接伴去厕所,和她们聊八卦,努力学唱并不熟悉的流行歌星的歌,追星空卫视的偶像剧,学台湾女生撒娇卖萌。

为了合群,我给班级学习最差的男同学写情书,他派后排同样不学习的女生给我传了回信。女生笑嘻嘻问我:“你给那谁写情书了是吧?”高冷的我挺着脸说:“笑话,我怎么可能给他写情书!”随后,好奇心撕下我傲娇的面罩,说:“你怎么知道?”她什么也没说就把回信塞到我手里。清楚地记得我在晚自习的课间跑去路灯下看来来往往的信,信中邀请我放学后一起走,周末一起玩之类的,统统被我以不能回家太晚为由拒绝了。我们的事传的满城风雨沸沸扬扬,而我和男同学连一句话也没有讲过,一心想着自己再也不是不合群的怪人了。

为了合群,我上自习看小说,就这样从三连冠年级第一的宝座上摔下来从此再无翻身。至今悔恨后来学习成绩平平和那时的经历有关。

02

上了高中,我喜欢上了超级女声的曾轶可,喜欢她的绵羊音和音乐天分,她总能把平淡的歌词修改润化得灵动不羁。那时候我会唱她的每一首歌,上下学骑着自行车嘴巴里哼唱着《狮子座》《最天使》《多余的流星》《我还是个孩子》。因为一句“短发女人也可以性感和可爱”果断去理发店减了比男生稍长一点的斜刘海碎发,把鬓海贴在脸上,跑步时除了鬓海其他被风吹的乱成一团,那时候走路不看地,看天,感觉自己是全校最酷的女生。被很多人不解,笑我喜欢这个五音不全的异类歌星,我遭受过很多异样鄙视的眼光,来自男生女生的都有,眼神里留露出“你是神经病,你脑子有问题”的信号。高中叛逆,把这种不合群看做是气质,把那些鄙视我的人称作“俗人”。

03

我大学上了一个二本院校,不甘平凡的我从大一那年加入学生会,主持、礼仪、辩论、采访、写策划、办活动、组织二十几个人排英文话剧,那时候常常回到宿舍已经熄灯了,室友们趟在床上刷手机,我匆匆洗漱,打开台灯预习高数,等我躺倒床上,室友依旧在刷手机,我已经开始听英语课文听力了。有时候办活动太忙没去听课,嘱咐室友记笔记,到最后发现我没去上课知道的比他们去上课的人还多。

大学是个神奇的地方,大家都以宿舍为单位行动。我的宿舍有五个人,她们两两一起行动就我一个孤单单。因为孤单,我很少在食堂吃饭常打包带走,我怕别人都有闺蜜而我只有一个人。孤单可以摧毁一个人,哪怕精神再强大。一场秋雨过后我裹紧单薄的衣衫,多想身边有个朋友可以拉着手一起走。我开始想改变不合群的现状,我开始主动和室友一起行动,一起吃饭、一起回宿舍、一起打水、一起刷微博、一起八卦隔壁女神、一起自嘲穷屌丝。就这样一起很久,我们越来越像,越来越合得来,我们在十二点钟依然躺在床上刷手机,我们四级考试之前每天都去网吧看电影,我们在会从三百人的教室里占据最后几排的黄金地段孜孜不倦的刷手机,我们在概率论的课后跑去西门外吃十八元自助小火锅,我们在晚上十点五十五跑去食堂门口买油炸膜再赶十一点跑回宿舍抱着椅背围坐在一起享受美味,我们一起长胖、一起喊减肥却从没跑过一次步、我们在冬天的早晨一起睡到十点跑去直接上第二节课。就这样过了几年合群的生活,她们的思想变成我的思想,她们的习惯变成我的习惯。

那时候养成的很多坏习惯很难克服,才意识到这几年我已变成当初自己厌恶的摸样。

04

毕业后和大学的室友很少联系。再见面时,当时自卑的小A 依旧喜欢在我说隔壁女神朋友圈的自拍如何漂亮,她和高富帅男友如何恩爱,她微博晒了什么大牌,最后总结一句长得漂亮有钱就是好,像咱们这种屌丝只有看的份。这样的话我不知听过多少次,曾经我也羡慕她漂亮又有钱,可后来我发现她待人接物非常和善,言行举止体现出良好的家教。考研二战时很少更新微博,她考上了北京的学校,她在学日语,她在学摄影,她考完六级还打算再考雅思,她二战结束还在大学自习室学CPA。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我开始用欣赏的眼光看这个大学时挂科成性的白富美。

宿舍的小B是很有性格的女生,她总能针对一些事件提出批判与质疑,那时候有意无意中都在观察她甚至模仿她,听她喜欢的艺人的歌,看她看过的书,仿佛那样就可以像她一样超凡脱俗。毕业后很少联系,后来无意间翻她微博,她还是那么喜欢在微博上含沙射影得批判与讽刺。她的微博充斥着讽刺甲、讽刺已、讽刺丙地、讽刺丁大学……最新的一条有人转发大v写的软文,她转发并配一句话“这是微商写的吧”。且不论那软文究竟写的有没有文学含量,那大V写的文章阅读量每篇都显示“100000+”的阅读量,对于同样做公号的我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成功。微商网红都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他们依靠互联网各种社交平台实现自我,三十年前下海的人富了,十年前开淘宝店的人富了,今天网红微商富起来了,识时务者为俊杰,靠自己的力量发家致富养活自己,小B一个吃穿用度都得靠父母的人凭什么鄙视。很多年以后,沧海桑田,当年的宿管阿姨都学会说普通话了,而她还在靠讽刺满足虚荣心。

05

因为经营公众号的缘故,每晚都认真看大v们推送的文章,不断借鉴长处自我提升。偶然间发现那个被她讽刺过得大V推过一篇题为“你在地铁上刷手机,她却在旁边写了十三万字”的文章,内容不过是写不合群的她如何与自己和解,她的文字老练又观点独到,她说自己在实习期间签下合同开始写书,只能在上班下班的地铁上写,挤在早晚峰的人堆里艰难的抽出一只手,在手机上敲敲打打。原本应该在其中某一站下地铁,但文章写到一半,头绪断了很难接上。于是她就一直在地铁上写,饿得不行也不在完成前下地铁去吃饭。于是在地铁上,她完成了几乎所有的文章。

看完那篇文章我意识到,不合群并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当你觉得自己不合群时,当你发现前方一片黑暗不敢独自行走时,不要转身寻找同伴,相信我,坚持走下去,不远处一定会有一大批更加优秀的赶路人在等着你,不要因为惧怕而停止前行,不要因为不合群而作个烂俗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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