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曹雪芹大抵是因为《红楼梦》,其实,更应该反过来说,喜欢《红楼梦》是因为它有曹雪芹这样才华横溢的痴作者。这世界上恐怕只有曹雪芹有这样的才能,仅凭一本书就能描绘出世间万象,仅凭一本书就能让无数文人读者痴迷其中无法自拔,仅凭一本书就能登上文坛的最高峰令无数人仰望,况且,这还是一本残书。无怪乎,在我心中,《红楼梦》的残缺就如同断臂的维纳斯一样,是上帝的杰作,如此完美无瑕。
研究曹雪芹的人已经不胜枚举,虽然年代久远众说纷纭,但是,我们仍然能够在心中勾画出这样一个形象:清瘦出尘的落寞书生,幼年家中鼎盛、烈火烹油之盛况,生活如繁花簇锦、富贵无忧,及至后来,家道中落,尝尽人间百态,反而心思更加通透,知道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曹雪芹的文学修养自不必说,既有“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多愁之感又有“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鸿鹄之志,书中诗词歌赋不胜枚举,水准也因书中人物水平和心境不同而有所变幻。红楼梦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音,就有宝钗大篇幅地谈如何作画,可以看出曹公极善画。
曹公的魅力不止在于其文学素养,还有其“痴”,“痴”既是被当时社会所不容的思想。在任何领域,领先当年时代几年的,是最得意的。而领先当前时代几百年的,就是被世俗所不容的。《红楼梦》中有很多这样的痴人,像称读书考功名的人为“禄蠹”的宝玉,画“蔷”的龄官,勇补雀金裘的晴雯等等。我非常佩服的一个人物鸳鸯,身为贾府的丫鬟,面对 贾赦的强压,毫不畏惧,敢于激烈反抗。鸳鸯身为贾母最喜欢的丫鬟,做事缜密细致,人前人后都打理有度,又怎能不明白“至刚易折”的道理呢?但是她敢于反抗,宁可终生不嫁也不委屈了自己的心,世上怕是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如此吧?这些人物都表明了曹公的心迹,曹公心中是不屑于封建世俗的,这些美好的人物可以看做是曹公精神世界的分身。
很多人心目中,文人多迂腐,十指不沾阳春水,写的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但曹公的格局是广阔的,他既写北静王这样潇洒脱俗的“龙驹凤雏”,又写刘姥姥这样的“乡下婆子”。曹公是以一种盘观者的态度来写,他的笔下每个人都是有血有肉,优缺点也有优点的,曹公是悲天悯人的,即使是贾环这样的“小冻猫子”也有其可怜之处。在玛丽苏神剧冲刺荧屏的今天,贾母一出《掰慌记》早就道明了内情:“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
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能有这么一个写女人的文豪着实不多,在两百年后的今天,女子的地位仍然不能跟男子相比。曹公精通人情世故却不屑于人情世故,怀才又不恃才傲物,看透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却依然有其理想,实乃中华文明历史上不可多得的瑰宝。时至今日,曹公的地位早已封神,仰慕者多不胜数,我真庆幸这个世界上有曹公,有《红楼梦》。套用张爱玲在《红楼梦魇》写道: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曹公之后,再无红楼梦,留下一本未写完的《红楼梦》引无数读者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