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余华,是他的《活着》,内容忘记了,只是记得最后除了主人公外,其他稍微重要的出场人物都死了,也许死了就是活着吧。
第二次是他的《第七天》,内容也忘记的差不多了,只是最后读到小女孩的时候,感觉有点像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故事都串起来了,内心不断发出:哦~哦~原来故事可以这么连贯神奇。
第三次也就是今天要分享的《许三观卖血记》,故事内容可以说是很平淡,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是许三观一样,都会经历类似的事情,只是解决方法不同而已,许三观的解决办法是卖血。
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复,此时又跟闺蜜探讨书籍,聊到了余华,说实话,我对余华一无所知,只是觉着他写的这3本书挺不错的。就随口问了句请介绍一下余华,没想到闺蜜真的甩出了2张图片。
截取一段分享给大家,不喜欢用百科,太正式,也记不住。
如何评价余华:
中国的主流文学作家,比较受歪果仁欢迎的,大概是这几种。一种是比较洋派的,比如严歌苓,王小波,骨子里有些西方的东西。一种是表面土,实际洋的,比如莫言,写的是中国乡村,用的却是马尔克斯们的笔法。还有一种,叫余华,是的,余华一个人就是一个文学派别。
对于文学派别不是很懂,这段文字里提到的几个作者也就读过严歌苓的《芳华》,为啥用这段话来介绍余华呢,就是因为它的最后一句话:是的,余华一个人就是一个文学派别。此时内心的OS:这么厉害,一个人就能成为一个派别。
对了,余华的这三本书《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挺不错的,但是在网上,有人说《活着》写的很好,《许三观卖血记》还可以,《第七天》直接完了。反正我的文学素养没那么高,属于那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悠”的状态,我评价书的好坏,就是我能不能读下去,能不能给我带来思考。至于这本书想要表达什么,想要歌颂什么,想要讽刺什么,跟我无关。因为以我目前的知识储备,还没有能力去评判什么。
言归正传,回到《许三观卖血记》,看到书名,就能猜想个一二,背景是“旧社会”,看主人公的名字就知道了,生活平淡贫困,而且常常遇到“解不开的小疙瘩”,正如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他家的经格外的难念。许三观遇到困难就卖血,余华一个沟一个坎,把他的生活安排的满满当当,许三观的生活“波澜不断”,也就构成了许三观这卖血的一生。
许三观卖了很多次血,具体几次不好分,因为他在大儿子许一乐得病时,是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虽然文中都有交代,但是懒得数懒得记,又没有啥意义,就忽略不计吧。
现在只说令我深刻的几次卖血。
因好奇卖血: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证明自己的身体是结实的,这次卖血,也娶到了媳妇许玉兰。”卖血---娶媳妇”因果联系没有那么强烈,但还是有一定促进作用。哦,对了卖价是35元。似乎在那个年代,35元是笔巨款,能花很久很久,余华为了使我们更能明白35元在当时是个什么概念,说了这么一句话: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这么多。
因许一乐卖血:他大儿子许一乐把人家的铁匠儿子的脑袋给砸破了,需要支付医药费。许三观就卖血为儿子还债。儿子欠债老子还钱天经地义,这有啥可写的。但是如果故事这么简单,那这本是就不是余华写的了。根据书中介绍,许三观是被戴“绿帽子”的,许一乐是他媳妇许玉兰跟隔壁何小勇的。许三观开始并不买账,他认为自己已经白养了人家的儿子那么多年,已经仁至义尽了,还要还债,找哪说理。他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他让许一乐去找何小勇,亲爹何小勇态度很坚决,不管不问。最后善良的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解决了这件事。除了用善良来形容许三观,真是想不出其他的词汇。哦,还有感动,许三观对于家庭责任感的感动。
为出轨卖血:因为睡了已婚且当时腿受伤的林芬芳,内心有些过意不去,就卖血然后买了很多补品送给了林芬芳。读到这里,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丰满起来,多么厚道,多么仁义。
为家庭卖血:这次的背景发生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家人连续吃了57天的玉米粥。文中是这么写的,这也是让我鼻子一酸的一个细节描写。
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卖完血之后,他们一家人去吃了面条,哦,除了许一乐,因为许三观还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几经波折,许一乐经历离家出走,找亲爹以及谁让他吃面条谁就是他亲爹之后,许三观妥协了,他带着许一乐去吃了面条。(原文描写如下)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温情时刻延续,余华接着安排了许三观人生中最温情的时刻,基本是含着眼泪读完这个章节的。
亲爹何小勇被车撞之后,需要许一乐到房顶上叫魂。反正中间情节很多,没必要叙述。在许玉兰,许三观的劝说下,许一乐妥协了,他站在房顶。以下为截取对话,请自行连成画面。
一乐说:我爹(许三观)没有躺在医院里,我爹正在丝厂里上班,我爹是不会死的,我爹正在丝厂里推着小车送蚕茧,我爹的魂在胸口里藏得好好的,谁说我爹的魂飞走了。
许三观听闻:好儿子啊,一乐,你真是我的好儿子,我养了你十三年,没有白养你,有你今天这些话,我再养你十三年也高兴……
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愿你们今后再无波折,愿时光将你们温柔以待,愿余华不再给你们波澜。
可是余华怎么可能放过他们,这还没到虐心的高潮。
余华安排了许三观卖血生涯中最虐心的一次。
为许一乐卖血:许一乐得了肝炎,需要在上海救治,当然需要很多钱,许三观就一路卖血到上海,对了,文中交代,每隔3个月才能卖一次血。而许三观每隔2天隔3天,就卖一次,来不及补充营养,生病了也全然不顾,不渴,就先吃盐,也要喝水。好在,好在,最后是个好结局吧,儿子没事,许三观也没事。
读到这个章节时,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的心就揪一下,我总以为余华会把许三观写死了,毕竟当时的卖血条件不好,营养又跟不上,可是并没有。其实我也在企盼许三观哪次卖血一不留神就死掉了,也挺好的,也是一种解脱。
为自己卖血:这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新来的沈血头并不要许三观的血,因为嫌弃许三观太老了,这时的许三观已经年近60。
书完事了。
许三观的生活可以说已经烂到不能再烂的地步,可是他从没有产生过轻生的念头,是啊,生活那么糟,那就死了吧,一了百了,就解脱了。但他没有,我也一直在想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信念在支撑着他活着。
无聊时,无奈时,我都会思考:人为什么活着?
我在2017年3月给了自己一个较为满意的答案
人为什么活着呢?
幸福的时间大于痛苦的时间吧
所以我们才选择活着
许三观的生活其实幸福更多一点吧,只是余华只是把他的痛苦描述给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