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的一名厨师长周鹏,因未能达到岗位要求,被公司从厨师长降级为B级厨师。工资也从月薪10500元降低至5000元。
周鹏不认可酒店的降薪降职处罚,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后因仲裁结果未能达成一致,双方走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周鹏胜诉。
在这个过程中,酒店拿出了周鹏不胜任厨师长这个岗位的“证据”,比如:因菜品质量问题致使用餐顾客投诉,人员管理不善,厨师间出现打架、偷吃酒店菜品等问题。并向周鹏出具了新的“岗位聘任书”,但周鹏不认同证据的公正性以及处罚的结果,于是拒绝签字。
酒店没有理会周鹏不签字的行为,直接按照B级厨师的标准支付他的工资,也正是这一点,被法院判为酒店单方面调岗降薪不合法。
其实这种情况在工作中并不少见,很多单位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写的是某岗位,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某个岗位有空缺了,又调员工去向其他岗位。即便员工不太愿意,但碍于公司的压力,最后还是默默接受。
这种情况在今年其实特别多见,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想通过调岗降薪的方式间“解决”一些员工,又不愿付出赔偿,于是就用了这样的方法让员工自己知难而退。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对于公司无理的要求,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要畏畏缩缩觉得自己肯定折腾不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