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碗酥肉,一碗要血,一碗不要。”青年对卖汤的女子朗声喊道,转而对身边的女孩缓缓地说,“这是我以前最喜欢喝的汤,是这座城市最让我留恋的食物之一。”
“嗯,你喜欢就好。”女孩莞尔。
六月的天,已立夏一月有余,空气中充满了燥热,临近日落西山,却仍不时有汗珠从额头滑落,浸湿短袖。偶有风起,扑面而来的是阵阵热气,就像冬天坐在锅炉旁那般,脸被映地红通通的。
“上小学时,我爸带我来喝这鸡血汤,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青年神情愉悦地诉说着,“之后,每次我爸出来买东西的时候,我都会跟着,就是想喝上一碗这汤。后来,小学毕业,初中开始。这下子可好了,不用为了喝汤而跟着我爸了。有时,放学的早了,就会自己跑来,美美的喝一碗汤之后再回去。酥肉、鸡血、鸡胗、鸡心、丸子,这些我都品尝过。哈哈!”
“嗯?我也在这城市十多年了,竟然不知道!”女孩有些惊讶。
“嘿嘿。我比较喜欢吃,而这座城市相比于其他城市这点还是不错的,小吃多啊!灌汤包、桶子鸡、红薯泥,还有特别适合这夏天吃的面鱼,软软的,滑滑的,且很冰很凉,吃上一碗别提有多爽了!说起来,我认识这些小吃可要比认识你早的多啊!”青年回忆着,看着对面的女孩说道。
“那好吧,看你说的这么来劲,一会儿我要试试它有多好喝。”女孩有也无奈,对面的青年就是这样,有时很认真,做事有条理性,但有时却也像个孩子一般。
“您的汤好了,来端一下吧。”卖汤的女子喊道。
每天的这个时候,展开的桌子上已无空位。虽是顾客,却要自己端汤,不是店家摆谱,而是喝汤的人太多了。
青年把两碗汤端来,放上盐、胡椒粉、辣椒等调料,并示意对面的女孩。
用勺子将调料搅匀,盛起满满的一勺汤,在碗沿上刮了刮,缓缓地送到嘴边,轻轻地吹上几口气,放进嘴中。
呼!烫,烫,烫!还是那么烫!熟悉的感觉不禁让青年陷入到回忆之中……
星期一,二三四,终于又到周五了。下午上完两节课后,看太阳就知道时间还早,男孩准会在回家的路上拐弯,用平时攒下的零花钱来这美美地喝上一碗鸡血汤。一碗汤喝完,必是汗如雨下,舌头被烫出几个小泡,可男孩却是满不在乎,因为目的已经达到了。吃,乃人生一大乐趣也!男孩非常信奉这句话,且一直在践行着。
时光辗转流年,一如初一来到初三。相比于前两年,初三自然而然的就多了份紧张。听从老师的安排,初三进行了分班,男孩和女孩由邻班同学变成了同班同学。中午有那么几次在一家小饭馆里吃饭,随意的聊上那么两句。男孩得知,女孩和他是一个地方的人,也是自小就跟着父母来到了这座城市,做着同样的活计。觉得有缘,互留了联系方式。
十一月下旬,期中测试如约而至。或许是因为紧张,也或许是真的还差好多知识没有掌握,总之,天公不作美,男孩考砸了。男孩一时间就像将要离弦的箭因弓突然折断而泄去了之前所蓄的所有的力,焦急万分,很是烦躁。
夜,已临近十一点,除了不时有过往车辆的疾驰声,一切都静悄悄地。男孩屋内的灯还在亮着,整理刚做完的卷子,准备关灯睡觉。打开手机,再看看闹铃和QQ,见女孩的头像还亮着,不禁好奇,随手拨弄几下。女孩立即回复了,道其原因和男孩一样。一时孩子脾性生出,男孩对女孩调侃道,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们挺有缘分的,不如做男女朋友,谈个小恋爱吧!女孩应允,男孩微感惊讶,旋即不做多想,以为女孩和他一样,只是闲聊中的两句。本已都将要睡觉的两个人却因这个小插曲,又聊了许多,子时将近,仍意犹未尽,无奈时间已晚,只得作罢。怀着一份对光明的期待,悠悠地进入了梦乡。
男孩喜欢叫女孩丫头,女孩亦如男孩对她称谓的那般,善良而柔弱。男孩那时性格有些张扬,喜欢无所顾忌地看着天,嘴角扬起,以至男孩看来拉着女孩的手在校园里散步是那么的正常不过。可这只是男孩自己认为的,无畏而无知。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男孩如此高调的行为想不被老师关注都不可能。很快,班主任来找男孩谈话了,由浅到深,可男孩却不以为意,仍是我行我素。老师无奈,知道男孩就是这样的脾性。继而,换取对象,老师找来女孩,同样的道理说出,女孩不像男孩那般无赖,一时梨花带雨。男孩说服人的能力挺强的,尤其是对女孩。女孩不再啜泣,男孩却有些恼怒,感觉老师这样做有些下作,有什么事可以找他,但为什么要和女孩说呢?
最后的时间并没有因为谁的恳求而变慢,一同以往,不缓不慢地向前挪移着,像一滴又一滴的水打在坚硬的石头上,尽管在心里面千百次的欺骗自己,石头是不可能会被水滴打穿的,但最后的事实却都是早已确定的,石头会被打穿,时间也会过完,就那么一秒一秒地走了成百上千万次。
一学期末,考完回家。男孩和女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相邻不远,却没有相见。除夕守夜春节欢,元宵花灯恍如烟。寒假匆匆而过,再次回到学校,距离中考只剩短短的几个月,而这并没有让男孩与上学期有多大的改变,依旧会在校园里拉着女孩的手散步。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班主任看在眼里,急在心中,不想男孩和女孩就这样因为早时分泌的荷尔蒙而耽误学业。班主任分别叫来男孩和女孩的家长进行谈话,告知他们的状况,男孩有听到心里,可那又怎么样呢?女孩不行啊,又哭了,这次眼睛红的像小兔子那般。男孩不想就这么结束了,他感觉自己应该有所担当,自以为的担当,说服女孩,男孩又成功了,尽管几乎所有的任课老师都劝说过男孩。
在古代,对穷凶极恶的犯人行刑,大多放在午时三刻。其实,这个过程中,最痛苦的不是刀起头落的一瞬间,而是午时三刻前煎熬的等待,有时甚至可以使一个人的心神湮灭。
六月二十五、二十六号,中招考试终于来了。男孩和女孩的关系就像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虽时有风来,几遇跌落危机,却始终没有栽倒在地上。此时无风,非常平静,风筝稳稳地在空中摇曳。
考试一共有七门,分为两天。每次考试前,男孩都会送女孩到考场后再赶回自己的考场。中午,找家餐馆吃过饭后,在校园外的长凳上相依而憩。天气燥热,不一会儿就会一头大汗,男孩就用接过的传单在女孩头上扇动,扇去汗水,扇走燥热。看着女孩熟睡的模样,男孩很开心,想起有次在班里女孩抱着男孩的外套睡觉,醒来,袖口处已满是口水,女孩傻笑。那件外套上的口水还在,只是有好几年不曾穿在身上了,估计以后都不会了。
结果似乎早已注定,两个孩子都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那一年中,男孩母亲的身体频频不适,几次晕倒。男孩知道,这是长年没有足够的睡眠时间所致,日积月累,久而成疾。一番思想斗争后,所幸就趁此机会回去吧,离开这座城市,父母也就不用如此辛苦了。最后两个月,男孩和女孩出来玩了三次或是四次吧。男孩喜欢和女孩在新华书店看书,坐在地上,拿起一本书随意翻着,很是平静。最后一次出来,男孩要回去了,心中有很多的话想要对女孩说,可在约定地点一直等待也不见女孩的身影。男孩烦怒,认为女孩不珍惜他们两个的情谊。女孩来了,男孩的千言万语化作沉默应付。无奈而无语,在坐公交车回去的途中,女孩突然下车了。男孩惊慌,在下一站下车去追女孩。很会选地方,在包公湖畔,环绕的柳树形成了大片的绿荫。两个孩子安静的看着湖面,度过最后的时光......
“呵呵。”青年突然傻笑起来。
对面的女孩诧异,问青年原故。
“你知道吗?我那时候要是知道你没打算跳包公湖,我就不下来了,直接回家。哈哈!”青年咧嘴一笑。
“嗯?原来在想那件事啊,都过去几年了。”女孩淡淡地说道,“我还没傻到要因情自杀呢。”
“嘿嘿,关心则乱啊。”青年满不在乎,“看来你这几年成长了不少,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再哭过。”
“哭过,也是过去了。”女孩将勺子里的汤送进口中。
“时间真的可以让人成长啊!”青年也喝下一口汤,有些感慨,“人这一生都在不停地向前走,沿途有太多美丽的风景,在风景中相遇同行的人,可同行的人多是走了一波又来一波,始终走在一起的没有几个。”
“对,岔路口太多,早已分道扬镳”女孩用纸巾搽去嘴角溢出的汤,“不要回头,一直向前吧,前面还会有美丽的风景和赏风景的人。”
“嗯,向前走!”青年凝视着女孩,似乎要把对面人的模样刻在心里,“这汤的味道,还是变了啊......”
“什么?”女孩询问。
“没什么,你吃饱了吧?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家了。”青年微微笑着。
“嗯。”女孩起身。
青年为女孩拦下一辆出租车,“丫......你回去吧。”青年对女孩挥手,目送着出租车离去。
出租车在青年的视野内消失了,转身,额头上的一滴汗珠落到了眼睛里,涩涩的,又从眼睛里滑落到脸颊上,咸咸的。
夕阳的余晖洒落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城市中的人们,依旧在忙碌地奔波着。时光暖暖,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