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摘自原创书籍《初心部落,找回失落的家园!》第二部分:文明2.0--“勇敢者”游戏 (续前节)
3、四位经验十足的母亲
小区里有一位抚养了两个孩子的经验十足的中年母亲,对挑选婴幼儿用品向来细致,多年来都很想开一间婴幼儿用品店。她联合了3位同样经验丰富的母亲,在小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小区做了广泛的调研、蹲点,观察育龄妇女数量、婴幼儿人数、大家的购买习惯、附近有无竞争对手等等,写下了大量调研数据。在细致调研3个月后信心满满的联合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婴幼儿用品店。调研仔细、又有经验,她们自己都试用过很多相关婴幼儿用品,大伙都十分看好她们的店,果然后面的生意确实不错。
但是,她们的好生意在一年后戛然而止,因为有一家大平台机构在附近也开了一家连锁婴幼儿用品店,店铺的面积、装修、服务态度、售价其实都差不多,但不同的是连锁机构有后台大数据做支撑,大数据清晰的知道:附近5公里婴幼儿各个阶段的大致消费人数、哪些牌子近期销售量大、哪种营养配比的奶粉需求大、消费层次、价格区间、应该附送什么赠品、哪些货品好评多差评少、附近的妈妈检索了哪些关键词、咨询了什么问题等等。大数据随时给出最新分析结果,店铺因此随时调整进货和促销策略。这哪里是几位母亲所能调研到的信息?只有一双勤劳之手的普通人,如何能与掌控了几乎所有消费者数据的后台“偷窥者”进行博弈?两者相比孰强孰弱一目了然,两年后勤劳的四位母亲只能含泪黯然关门退出,无聊时靠玩玩游戏、刷刷抖音“快乐”度日。她们哪里能想到,平台里的大数据中就有这几位母亲多年来精心“供奉给平台”的数据,自己只能凭经验和热血去创业,而平台却可以利用所有人多年免费供奉的各类数据进行精算分析、随机决策,可以武装到牙齿、实现降维打击,最后把数据提供者们全都排除在这门生意之外,或者需要依附于平台才能生存。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数据中心化的趋势只会越来越明显,对数据的控制特权促使数据霸权形成,谁拥有了对大数据的控制权谁就拥有系统的、合法的、悄无声息的“降维打击能力”。在利己主义驱使下最终形成了“数据霸凌”,促成财富的单向流动趋势,这一切本质上都是从数据的所有权规则开始的。
今后的人只会分为两种:掌控大数据的人和远离大数据的人。那些每天提供数据却远离数据中心的绝大多数人,都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就像这四位母亲一样,即使她们经验再丰富、再勤奋、服务再周到,在大数据支撑的网络帝国面前都不堪一击。
对隐形大数据的掌控权进一步固化了阶层的划分,而这一次和所有传统的显性的博弈都不相同,人类之间的博弈一旦进入到隐性的大数据层面、基因层面,普通人就已毫无翻盘的希望,甚至连失利的原因是什么都无法看清。
4、街边角落的小书摊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个地方我常去光顾,那是在街边角落里的一个小人书书摊,老板是个慈祥的老头,搭个帐篷里放着几条长凳和方桌,十几平米的书摊里可能存放了几百种成套的小人书,三国演义、水浒传、风波亭、林则徐......,大部分是被人翻看很多次的旧书,也会时常换新书,我每次花一角钱就能坐下津津有味的看一上午的小人书。但我也可以把我自己的一本小人书送给书摊老板,假如摊主愿意接收的话,书摊所有的小人书我就能免费看3天,假如我有一套小人书被摊主接收的话,我就能免费看半个月。
另外的两个案例,有一个植树公园,对游客收费,但公园对曾经义务植树、提供过树苗的志愿者们发放出入卡,贡献者随时免费入园观赏整个公园,贡献越大的人免费入园的时期越长;以前很多人家里都比较穷,有不少可寄宿的学校允许学生自己带米去学校,或者可用大米稻谷交学费,或者带菜、带油等等都可以,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小明同学家这次带来的可能只是一桶油,可小明每天都能吃到所有人带来的其他共享的食物,不分你我。每个同学都贡献出了自己家已有的,价值差不多就行,而换回来的是大家可共享的。
这个案例规则提示了我们:免费提供了个人资源的人,可按规则按等级共享资源。免费提供了个人数据的人,可按规则按等级共享数据。这样一来,数据的提供者就会成为数据的受益者,并不断良性循环下去,互为共享伙伴。
此时我们再回头看,现在是谁在共享大众数据?是那些掌控数据中心的人,和花钱买数据的人。而那四位每天提供数据的母亲只能望洋兴叹,反而成了大数据狙击的“盘中餐”!现在应该明白了:(1)提供数据的人和掌控数据的人到底是利益共享的关系,还是利益侵蚀的关系;(2)提供数据的人最终得到的是对自己而言性价比最优的推荐,还是对后台而言利益最优的推荐;(3)人们真的需要别人有意筛选过的推荐吗。
5、免费图书馆里的收费项目
大多数图书馆的藏书来自政府投入、企业捐赠或民众捐书,费用本质上是来自民众或者是纳税人的税收,所以绝大多数图书馆都是公开、免费借阅的。图书既然是取之于民,就得民众共享,绝对不是馆长独享。图书馆馆长或管理员的职责是两个:(1)分类排序、保管好纳税人的图书资源,常整理、不遗失不错乱。(2)服务好借阅者,而不是去管理借阅者,更不能因人而异的进行差异化服务。这个案例再次印证:无偿提供图书或数据的人,就是免费共享图书或数据的人。
有人马上会追问我:假如图书(或数据)来自大众,然后再免费供给大众,那么谁还会傻乎乎的去建设管理图书馆呢?这个问题我是这样回答的:
(1)大数据平台就像大图书馆一样,假设馆藏的每一本书就像每一个顾客无偿提供过来的小数据库。除非顾客协议允许转让,否则该“数据”所有权根本上还属于顾客自己,“数据”虽然全都汇总到图书馆,但并不单独属于图书馆,图书馆可以拿来科学有序的共享,但未经许可馆长不能进行商业开发(既不能擅自独享)。
底层逻辑是,数据资源取之于民,就要还之于民、用之于民。公民的数据不能被收集者擅自私有化,这个在法理说不通,更会造成隐形的社会分化。
(2)对大数据的收益可从服务中来,而不能从数据的垄断中来,既允许“图书馆”卖服务但不能卖数据。大数据对提供数据的民众分级免费开放(隐私除外),“图书馆”不能利用数据垄断特权来收费,但并不是说对数据服务不能收费。平台可以提供大数据的增值收费服务项目,照样有收益,比如提供:更专业的查询检索、预报或预警、查新提醒、复杂算法、提供更大算力,提供分析报告、解决方案等等,既用更智慧更专业的服务力和科技力,为大众提供收费的服务及专业建议。就像世界级的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一样,它除了拥有一定的大数据,它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分析报告和更专业的建议或方案,而不是来自于数据垄断。
平台只有这样来定位后,大数据才能真正做到服务于多数人、帮助多数人,而不是成为少数中心人物谋利的私家“图书馆”。这样一来,每日都在无偿提供数据的普通人,与大数据平台掌控人之间就是合作互助、互相供给的关系,而不再是隐藏的博弈关系,“您安心的给我数据,而我能还给您大数据以及专业服务”。
这一点的启发还是来自某个免费图书馆:有一天,我发现一个免费图书馆的服务团队原来也有不少可收费的服务项目:比如国内国外科技查新400--1500元/个;查收查引及成果证明30元/篇;文献传递20--300元/篇;代查特藏文献4元/页;您看,对大数据的增值服务照样可以收费,而且只针对更高标准及诉求收费,更体现出服务中心的专业价值和水平。
这样一来,每个普通人一下子就无偿得到了大数据的数据支持(基本免费),还加上一个专业服务团队的贴身服务(尽管是收费的),每个普通人的眼界和力量都得以暴增。这才是数据平台应该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而不是挖空心思与数据提供者们去争利。
综上所述,3点结论基本清晰了:
(1)最根本的底层逻辑:数据属于提供者。
(2)大数据源于大众、还于大众,“制信息权”的设计规则才是破除层级封闭、实现社会共赢之道。
(3)数据平台不能在基础数据服务上与数据提供者们争利,对更专业的增值服务才是收费的重心。要靠智慧收费,而不靠垄断。
读者可能会问,已经处于大数据中心的既得利益者不放手、不共享又能怎么办?别急,第四部分将会讨论此话题。只要我们先弄明白“图书馆”里面的“图书”应该属于谁,那就好办了。
(未完待续、每日更新,先连载后刊发,谢谢支持!原创艰辛,请尊重创作人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