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慢 | 那年四月没有爱情故事

0.

林曼最不喜欢的就是四月。她不喜欢林徽因笔下的人间四月天。

即使她也爱这生机盎然的初春,街上有人穿着薄薄的大衣或者羽绒服,也有女孩子穿起了美丽的花裙子,她们的裙摆随着风,跟着刚刚发芽的柳枝一起摇曳。

林曼不喜欢四月。

因为在梁间呢喃的燕子回来了,张晩风却走了。

从此她的心,在四月,荒芜人境。

1.

林曼曾经笑过张晚风的名字太娘气,张晩风给她一个白眼,说她没有文化。张晩风的妈妈是个温柔的南方女子,学生时代就爱好读书,参加学校的文学社,后来遇到张晩风他爸,一个满口“干啥玩意儿啊,咋啦,媳妇儿我好稀罕你啊”的北方爷们儿,内心粗糙却温柔。他俩第一次约会去湖边之后,张晩风他妈写日记时回想起那湖那景,便写下了杜牧的这首诗:惊飞远映碧山去,一树梨花落晚风。

这就是张晚风名字的由来。

这是张晚风后来跟林曼去湖边上烧烤的时候讲的。那时正值初夏,太阳晒得林曼一阵晕,完全没有他爸妈约会时的美感。

2010年夏天太阳很毒,七月的风里残留着毕业离别的伤感,八月的蝉鸣里藏着对大学新生活的期待。

到高中毕业那天为止,林曼与张晚风已经眉来眼去423天了,他们决定一起走向东边的一座城市,开始他们的大学生活。每次想到这儿,林曼就忍不住傻笑。

这是她心里眼里都疼着的少年啊,喜欢他写物理题时候紧皱的眉头,喜欢他一脸不屑酷酷的模样,喜欢他在阳光下奔跑的笑容。这一切都在林曼的心里脑海里还有日记里。

别人看来,高考从来都不是称心如意,而是阴差阳错。不好意思,对林曼来说,那就是称心如意。

2.

“我回来了”,林曼脱下Saturday今年新款春单,穿上一双带有龙猫图案的拖鞋,屋里没有回应。这是李立这个月第七天比她晚回来了,今天才是四月10日。

林曼留在了南京,每年这个时候,蒋介石的思念就开始满天飞了,林曼每天带着口罩出门,特别怕梧桐絮让她过敏了。

“阿嚏”,林曼打了一个喷嚏,“原来戴口罩还是没用啊”。

这是林曼在南京的第七年,张晚风离开五年了。

那年夏天过后,林曼跟张晚风一起来到了南京,从西南边陲一个说出来别人都不知道在哪儿的小地方。他们的高考志愿一水都是南京的学校,心想,不管怎样,两个人总会在南京吧。天不遂人愿,晚风考取了南京大学,靠近市中心,而可怜的林曼的学校都要接近郊县了,要转公交转地铁花两个小时才能到张晚风的学校。

知道这个结果后,林曼的眼里闪过一丝疲惫,又马上振作起来,“没事,再怎么也能见着嘛”。晚风说,“是啊,没关系的”。

后来的林曼最怀念的就是那个时候两个人对未来的期待,好像前方不管有多少小怪兽,他俩也能所向披靡。林曼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忽然哪天见不到张晚风了。

3.

李立是林曼工作以后认识的男人,大她三岁,在一次与合作的公司聚会上的认识的。那时候的林曼,已经褪去了学生时代的稚气,会化精致的妆,穿衣搭配被同事称赞,只有她自己知道,最美的她在张晚风心里,扎个高高的马尾,穿最简单的裙子,一脸天真烂漫。

几次约会过后,林曼就跟李立在一起了,半年之后,他俩就同居了,也许,这个男人让她有信心托付终身吧。

“曼曼,我回来了”李立一脸醉意的走进客厅,林曼心里不舒服,但也没说什么,两个人都在事业上升期,出去喝酒应酬都是少不了的事,想在这个城市安家立足,不趁着年轻拼一把怎么行。

李立倒在了棉麻的沙发上,那是林曼搬过来之后他俩一起去宜家买的,李立醉醺醺地说:“曼曼,你放心,做完这个单子,我们就有钱付首付了,我们就可以有自己的房子了”。林曼帮他放好洗澡水让他去洗澡。林曼知道,李立是个好人,做事认真踏实,林妈妈对他也很满意,嫁给李立,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的过着。

仿佛一眼就能望到头了,在南京过着都市人的生活,还车贷房贷,养一个眼睛像林曼,嘴巴像李立的孩子,过上幸福的三口之家。林曼这么想着,嘴角笑了一下,却不是像那年夏天想着跟张晚风来南京上学时候的笑。

4.

林曼跟张晚风的大学生活紧凑慌忙地过着,林曼好动,参加了各种社团活动,这个部门那个部门的事忙的不亦乐乎。张晚风参加了一两个社团,他的工作重心在学习上,偶尔打个球,专业课很忙,他开始学托福,因为有出国的打算,但他没有告诉林曼。所以林曼也不理解他为什么每天都很累的样子。

周末时候两个人就一起出去玩儿,走遍了南京的大街小巷,林曼喜欢老门东的古城墙,喜欢鸡鸣寺的樱花,喜欢玄武湖边吹过的阵阵微风,跟张晚风走过的每一步都让她欢喜。

大学的生活很有意思,林曼每天都很忙,偶尔遇到不开心的事,给张晚风视个频,一切不开心都不见啦。

有时候张晚风会批评她不好好学习,这个时候林曼就会像晚回家被妈妈批评的小孩一样低着头,撒个娇,张晚风就不会生气了,然后同意周末带林曼去吃好吃的。

那个时候的林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啊。

5.

一直到大二。

从大二开始,他们开始争吵,为了各种事。

林曼开始变得耀眼,出现在各种社交活动上,有不少男生向她示好;张晚风自来就很优秀,有小学妹给他送小礼物,打完球给他送水。就这样,他们很想守住对方,可话一开口就变成了争吵,周末也不愿意再折腾来找对方。就连那年寒假,他们都是分开回家的。

来年四月。

他俩已经僵持了大半年。

林曼像往常一样醒来,点开朋友圈,看见张晚风发了一条动态:

goodbye

NJ,hello California.

Goodbyemy almost lover.

林曼忘了自己那天是怎么度过的,准确的说,她忘了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些日子的。她开始失眠,梦里都是张晚风的笑容,梦到后来就是他俩的争吵。林曼自幼被爸妈捧在手心里,性格大大咧咧,也没遇到过什么大的打击,可是张晚风的不辞而别,就好像夺走了她灵魂的另一半。她的室友后来回忆说:“那段日子真是心疼曼曼,饭也不好好吃,每天早上醒来眼睛都是黑的,哎”。林曼笑笑,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

6.

李立打好领带,喷好发膜,俨然一副社会好青年的模样。林曼带好耳钉,涂好口红,朝镜子里的自己露出骄傲的一抹微笑,正红色的Dior999衬得她皮肤很好。他俩在旁人看来,天生一对,郎才女貌。两个人都收拾好以后就一起出门上班了。

李立开着一辆黑色尼桑,准备先送林曼到公司,再自己到公司。

“曼,哪天有空咱俩回我家去把证领了吧。”语气云淡风轻,就像是在说下班我过来接你逛超市买排骨来炖一样自然。

“嗯好。”

对于林曼而言,李立是个不错的结婚人选,另一半不是张晩风,是谁都没差了。

7.

“林曼,我回来了”。

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林曼正在休息室接水,一晃神,开水烫伤了她的手指,白皙的手上,立刻出现了红印。可她一点疼的感觉都没有,心脏却像快要跳出来了。

张晚风想要知道林曼的联系方式一点都不难,他总是那么聪明,他想要的都能得到。

两天后,林曼和张晚风约在了南大旁一家咖啡馆。

那是他俩大学时候经常去的地方,那个时候,林曼总是在旁边用她的kindle看书,陪着张晚风写作业。看书看累了,她就看张晚风的脸,有一次她看入迷了,忍不住亲了他一口,然后嘿嘿傻笑,张晚风宠溺地揉乱了她的头发。

今天的林曼很美,比平时还要美,她化了个淡淡的妆,头发自然的散落在肩上。张晚风黑了不少,看来加州的阳光真的很好,他的皮肤呈现健康的小麦色,头发干净利落,虽然不再是记忆里那个少年了,可不能否认的是,林曼依然为他心动。

“毕业后为什么没有回家啊?”张晚风坐下来后先开了口。

“因为喜欢这里啊”林曼比她想象得要平静,“你呢,怎么舍得回来了?”

“在外面学好了东西是该回来建设祖国了”张晚风还是那么会耍贫嘴。

“没有带女朋友回来?”林曼很直接地问他。

“一心向学,没有女朋友诶,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张晚风笑了笑,“你呢,男朋友怎么样?”

“他啊,很好啊,对我也很好啊,也不会无缘无故玩失踪,对了,我俩准备结婚了,婚礼记得过来吃饭啊”林曼说完喝了一口黑咖啡,以前她都觉得很苦的。

所以她没有注意到张晚风手抖了一下。

“嗯很好啊,我会过来的。”张晚风说完笑了一下,仿佛他真的在祝福她一样。

从咖啡馆出来,张晚风问她要不要逛下学校,林曼拒绝了,“算了吧,回去太晚他会不高兴的,我先走了。”然后林曼头也不回地走向了地铁站,就像张晚风当年头也不回走向了美国一样。

8.

五一假来了,林曼想自己回趟老家,李立也同意了,替她买好机票,收拾好行李,送她到机场,给她一个拥抱,说:“babe,替我向咱爸妈问声好,自己注意安全,我会想你的,你快回来啊。”

林曼一脸抱歉:“这次我想自己回家,下次再带你啊,你在家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啊,爱你,三天我就回来了。”

那天天很蓝,李立看着载着他未婚妻的那架飞机飞走,他怎么也想不到,刚才那是他给她的最后一个拥抱。

9.

回到家的林曼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头发乱糟糟,出门也不化妆,这个时候应该也遇不到其他同学吧,她心想。

是啊,遇不到其他同学,可是能遇到张晚风啊。

张晚风回国后先到了南京,找完林曼之后再回的家。

那天下午林曼睡醒午觉后就去家附近的公园逛逛,走着走着就到了高中学校,看门的大爷已经换了,她正沉浸在满满的回忆中,听见背后有人在说话。

“想不想进去走走?“转身一看,是张晚风。

“你怎么在啊?“林曼很明显不想搭理他。

“嗯我也过来转转,回到这里吧,走在街上到处都是跟你的回忆。走吧,进去看看。“说完也不等林曼回答就拉起她的的手走进去了。

因为放假,学校里并没有什么人,只有几个学生在操场打球,看门的大爷也很好说话,放他们进去了。

来到凌云楼三楼中间那间教室,从窗户往里看,张晚风指着一个靠窗的位置说,“诶你看你看,你以前老是在那儿睡觉,有次还被教导主任抓住了”。

“你以为你很棒嘛,你不也在语文课上写物理题被语文老师批评嘛。”

“我那也是在学习嘛,哪像你,晚上看小说不睡觉,白天跑学校来睡。”

林曼一直都争不过他,干脆不争了。

又走到了操场,张晚风向一个中学生借了篮球,刚好他们也打累了,也就同意了。

张晚风投球依然很准,看来去美国他也依然有打球的习惯。恍惚间,林曼好像回到了七八年前,她还是张晚风的迷妹,最爱拉着同桌来看张晚风打球,然后偷偷给他课桌里塞水,张晚风知道是她送的,也从来不问。

“好了好了,我该回家陪我妈吃晚饭了,明天我就回南京了”。说完她就要走的模样,张晚风一把把她拉住,“能不能今天陪我吃饭,反正明天你就走了。”林曼没忍心拒绝,就同意了。

10.

张晚风带她来到校门口一家饭店,因为放假并没有什么人。

“喂,你就请我吃这个啊?算了我还是回家吧”林曼一脸嫌弃。

张晚风拉她手让她坐下,“诶,果然是混过大城市的人啊,以前你不最爱吃这儿的红烧肉嘛。老板,来一份红烧肉,东坡扣肉,番茄炒蛋,青椒肉丝,再来一箱啤酒。“

“喝酒干嘛?明天我要走诶“

“就是明天要走才请你喝酒嘛,别客气我请客。“

林曼真的是很无语了。

老板抱上来一箱山城啤酒,张晚风给她满上,再给自己倒上,也没说一句话,先自己干了,“我在国外就想念这个味道啊,外国的啤酒都不好喝,还是这个好喝。“

林曼见他都这么放得开,她也没有顾忌了。两个人就这样喝开了。

喝得太急,两个人没过多久就都醉醺醺了。

“张晚风,你当时为什么要走啊?”林曼还是不甘心自己当初被抛弃了。

“因为我那个时候真的跟你闹得很累啊,两个人都觉得相处很累,可是谁都不愿意分开。刚好当时有个项目,我的成绩够,托福成绩也过了,导师推荐我去,我想,也许暂时分开会比较好吧,我就走了,也没敢跟你说。”他像是准备过一样,醉了也能清楚表达他的意思。

“你特么真够混蛋的啊,这一走就是五年,你知道我这五年怎么过的嘛,就感觉你带走了我世界的另一半,那段日子魂不守舍,可是我想我不能就这么输了呀,你哪天要是回来了,我要活得比你更漂亮啊。”林曼说完眼泪就掉了下来。

“林曼,对不起。刚去美国的时候,我特么真的是超想你啊,可是来都来了,总不能就这样荒废学业啊。也有别的女孩子向我示好,我也心动过,可是想到我要是跟别人在一起了,你一定会生气的,以后更不会理我了,所以这五年,我一次恋爱都没谈,我同学都要以为我是gay了,哈哈哈”张晚风真的笑起来了。

然后他继续说:“我怕你不幸福,又怕你太幸福,听说你快结婚了,我就赶紧回来了,这才25岁,你怎么就要结婚了。”

林曼打断他,“不结婚干嘛,等你到老死啊。”听得出林曼语气里的怒意,“张晚风,我已经25岁了,该结婚了。“

张晚风喝了一口酒,好像酒壮怂人胆这句话真的有用一样,“林曼,嫁给我吧,我会努力弥补之前五年的空白的。我是回来抢婚的,你别嫁给他了。“

林曼呵呵笑了两声,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你特么个笨蛋啊,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真的不会回来了。“

后来林曼真的记不清她的求婚场景是怎样的了。因为她真的喝醉了。


番外

林曼日记:

2008年10月20日,天晴,心情:好到爆炸!

今天张晚风终于给我告白了!等他告白等得好辛苦啊!功夫不负苦心人。不过他说我们俩还是太小了,他让我等他,不能跟别人谈恋爱,哇塞霸道总裁啊,也不能让家长老师知道,他要帮助我好好学习,然后一起考大学。张同学,你这想得很周全啊!我喜欢!你让我喜欢别人我也不会喜欢别人的哈哈哈哈。

2012年4月10日,天晴,心情:空

张晚风去美国了。

2014年4月10日 天晴心情:空

张晚风,我原谅你了,你还不回来嘛。

我是林曼,李立说完带我回家领证之后,我开始慌了,难道真的要嫁给他?我给大学室友发了消息,跟她说了这事。

“为啥不想嫁给李立?他人挺好的啊,你想啥呢?”

“我也不知道,就是没有跟他结婚的欲望”

“我去,你该不会还在等张同学吧?”

“。。。。。。”

“行了我知道了,我就去给他说你要结婚了,看他啥反应。”

“哇,还是你最棒,我上班了”。

我是个没什么追求的女孩子,爱好倒是又不少,但是都不太拿得出手,遇到张晚风之前,我一直觉得我就在本省读个普通大学就行了,没事还能回家“孝顺”爸妈。直到遇见张晚风,说不出来别人可能不信,他出现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天都亮了,我心里在他的脸上写了个“占”,从此,他就是我的了。努力跟他成为朋友,啃很难的理科题,就是为了离他近一些,第一次看《初恋这件小事》,真的是看哭了,太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后来她就成为了我的榜样。

一起在南京上大学的日子很开心,那段闪耀的日子我真的是很怀念。后来我们开始争吵,可能两个人都还不懂事,不懂得怎么处理这份感情,两个人都舍不得放手,互相拉扯着,生生的疼。

他突然的离开,让我猝不及防,我一开始真的很生气,那种伤心这辈子都不想再来一次了。后来我就不气了,决定等他回来。我们之间不该就这么算了,还有那么长的人生路,没有他,我跟谁走去啊。我决定打起精神来好好生活,再遇见时,才能站在他面前说:嗨,你回来了。

24岁遇到李立,他是个不错的人,即使我的心里对他没有太多喜欢,但也不讨厌,相处也很舒服,所以我就答应他了。

还好,25岁结婚前,他回来了,幸好他回来了。

那么,等他的这些年,就不算浪费。

我是张晚风

15岁遇见林曼,开学第一天她在她的位置上偷偷啃着一个苹果,我上台自我介绍时,她刚好被呛着了,全班的目光都看着她,她像个小兔子一样嘴里包满了苹果。哈,好可爱的小女生,我心想。

后来很偶然地成为了朋友,但是感觉所有偶然都是刻意安排。后来我发现我喜欢上她了,理科班男生多,所以我决定先把白告了,以后没有学业的压力了两个人再正式在一起。

“林曼“

“嗯?”她正坐在奶茶店里翻漫画书。

“我喜欢你,但是现在我俩还不能在一起,高考完再说吧,哦,对了,你不能喜欢上班上其他男生,我会对你好的。”

满嘴奶茶的她睁大了眼睛,努力吞下去之后,笑了起来。一个劲儿的点头。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我们俩的地下恋情,开始我俩眉来眼去的日子。

那天从奶茶店出来,太阳明晃晃的,想起海子的一句诗: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新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大学一起去了南京,大二开始争吵,我那个时候跟着导师做项目忙得不行,加上跟她的争吵,每天都很累,但也没想过要放弃,心想着,两个人都冷静了就好了吧。

导师说推荐我去美国的时候,我有想过拒绝,当天晚上想跟她好好说的,可是一开口又是吵架,算了吧,我心想,走了得了。

在美国的日子并不好过,我学会了抽烟,在很多个想她想到失眠的夜里抽烟。没答应任何女孩子的示好,我想我会回去找她的。就这么过了五年,直到她大学室友跑来给我说她要决定结婚了,该回去了吧,把她找回来。

15岁遇见她,25岁决定结婚,中间空白了五年。

可惜那个时候的两个人都不够成熟,一边想抱紧对方,却舍不得拔掉自己身上的刺,彼此伤害也不愿意放手。

还好在中间那段空白的日子里,我们都变成了更好的人。

林曼,我回来了。

一天林曼拿晚风的钱夹去付钱,她看见里面夹了一张照片,便扯了出来,是17岁的林曼,扎个马尾,素面朝天,俏皮水灵得很,背面写了一句话:

天上人间

如果真值得歌颂

也是因为有你才会变得闹哄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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