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附法定解除条件:被赠与人胎儿出生即死亡的,视为自受胎之日起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对于胎儿的赠与行为无效。
【合同是否成立】
是否签订
要约
要约邀请
承诺
送达
【合同是否生效】
是否签字盖章、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意
【意思表示的要素】
内心意思和表达意思是否一致、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意思表示的解释
虚伪行为
权利外观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电子(商务)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附条件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遗嘱赠与抚养协议(成年协议监护)
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担任监护人,负责照顾饮食起居,房屋赠与
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彩礼的退还请求】
税收
房产税
遗产税
房屋买卖合同
办理过户登记
民事权利(出生到死)
胎儿民事权利:胎儿自受胎之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赠与有效。对胎儿的利益保护是单向度的,胎儿只享有权利不能负担义务。
胎儿接受赠与的房产,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的处分行为非保护财产利益目的的,买卖合同无效。
确诊怀孕就可以知道确切的受胎之日。娩出时为死体,赠与合同不生效,赠与人可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领养/收养
人工授精
合法婚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受胎、妻子亲自生育(禁止代孕)
第三人提供精子(经由合法的人工生殖技术受孕怀胎)——法律定性:视为(法律拟制)婚生子女,享有遗产继承权,自决定受精之日起无后悔权。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死亡
婚前个人财产
遗产
婚前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的顺位:
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继承人】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就无权代位继承】第二顺位:兄弟姐妹(已死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酌情分得遗产权】依赖于被继承人生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酌情分得遗产。
遗嘱
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
紧急口头遗嘱(紧急情况解除立马书面)
多次书面遗嘱
只有父母担任监护人时,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遗嘱的效力】确认遗嘱是全部有效、部分有效还是无效?
遗嘱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的特留份的,该部分无效。
非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无效。
监护权
法定监护人资格:
第一顺位: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
主张、申请监护人资格
申请法院撤销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虐待、体罚、致伤、因故意犯罪判刑(监护人犯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严重侵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支付抚养费。
申请恢复
故意犯罪的,监护资格一经撤销不能被回复。
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新的监护人确定前,法院可以指定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担任其临时监护人。
居住权
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
代理主张权利
追认有效
有权代理
无权代理
无权处分
【法律后果司法认定存在争议】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
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物权
房产所有权人:虽然登记在X名下,但是确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和实际权利人不一致,以能证明的实际的权利人为准。
法定抚养义务
父母——未成年子女
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