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走得很远很远。
从南到北。
认识他的时候,我19岁。正是不谙世事的年纪,张扬又自负。
他20岁,有一张干净的容颜,开口时声音像清冽的泉。
我和他交往于早上8点下着雨的天气。从此,我以为我有了结局。
我喜欢《诗经·邶风·击鼓》里的“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一直认为我和他的爱情该是这样的。
年轻时的感情,谁都说不准。
我陪他从城的西边逛到东边,步行,公车,自行车。
我陪他从严冬走到酷暑,转眼就是三个秋天。
从齐耳短发到青丝及腰。
而那个说娶我说的信誓旦旦的人,淹没在了时间里,分秒过得越快,我越找不到踪迹。
似这世间,不曾有过这个人。
好像,我不曾爱过一个人,和等过一个人。
可是多少次深夜醒来的痛哭,多少次宿醉醒来的头疼。还有一段一段掏心窝子的短信,无人回复;到拔了数十次没人接听的电话,到显示“您拔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拔”时的绝望。
都不曾使我忘记,我曾经和他亲手栽下的玫瑰。
不能忘记,回家的路上,周边璀璨的灯火。
他喂我吃过的雪糕,为我做过的饭,牵我过马路时手指的力度。
我心痛到痉挛,还能想起他抱着我时,肩颈他温度。
那座城池,有太多太多我扔不掉的回忆。
最后,我逃了。
逃开了春天的鹅毛细雨,逃开了盛夏的寒蝉凄切。
最后,我去了北方。
吃不习惯的油泼面,一块钱三个的馒头,十块钱三斤的葡萄。
路上少行人,多的是来来往往的汽车。
夜市里摆满的小吃。
不是分左边右边,而东南西北的方向。
我寂寞的喊了一碗饺子,抬头望去,西边是驴肉火烧。
吸一口空气,干燥的慌。
我想念我的小城。
想念说陪我到老的男人。
想念9月时38度的天气,艳阳高照。
我爱的不是,我现在抬头看过去,灰蒙蒙的天空,下午四点能看到太阳的这座城市。
我爱的是南方小城,回家路上的树。
抬头能望见皎然如水的月色。
那拥挤的人潮,不夜的城市。
凌晨两点的酒吧,路边上的大排当。
三三两两的好友,叫一打啤酒,几碟的小菜,桌面上的沙锅粥。
坐317公交车就能到海边,海浪拍的高,海风咸湿咸湿的吹在身上,皮肤摸起来有些发腻。
那座没有秋天的小城,那座一到夏天就发台风的小城,那座经常下雨闪电的小城。
我深爱的小城。
最后,我没有守住他,也没有守住我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