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马昊到了他的工作室,其他人只抬头看了我一眼,就低头做着手里面的活。马昊央求我帮他做一些材料,因为他快来不及了。我问他主题是什么,他说是牙齿,我心中瞬间有所犹疑。果然他拿出来一堆针线包给我,然后在一张蓝色的布料上用粉笔画了一个大大的牙齿,就让我替他用白线缝出轮廓来。我想到之前帮他的时候,手指磨出的水泡,就找了个借口离开。走到门口,正好赶上一个男生推门进来,虽然他低着头,但因为他比我高,我还是看清了他的长相。兴许不是很多人喜欢这样的脸,细眼,高鼻,尖下巴,突出的颧骨,凹陷的脸颊,偏黑的肤色,细长的卷发,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有种吸了毒的感觉,却是我的菜。这个男生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从我身边绕过去了。我自觉与其并不匹配,于是继续走到了电梯口。马昊从工作室里面追了出来,问我最近忙不忙。
“有事吗?”
“过几天交了作品,我们约人去唱歌吧。”马昊说。
现在他一说唱歌,我就只能想到闫筱筱,心有余悸,便随口应了一句,就坐电梯下楼了。
到了楼下,发现时间才下午四点,连晚饭时间都不到,我实在不想回家。雍和宫这边又没有什么可以做的,我只好坐二号线转到了工体那边。从朝阳门走到太古里,是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几乎每次到这边,都会碰到街拍的人上来搭话要求拍照,前几次觉得尚可答应,后来发现每次被拍完了,第二天都会收到电话问我要不要做模特,就心生厌恶,实在不想与之纠缠。坐十号线从团结湖出来,几乎不可避免的要与这些人相遇,但是从朝阳门走,便可避过。这是种矛盾的心情,觉得如果过去没有人想拍我,竟会产生一种自我质疑,如果拍了,就会发生上述的情况。我明白这是种典型的自恋情绪,但是还是在生活中让其充斥着。
我从太古里后街绕到One Page书店,心中享受着这种自以为是的躲藏的快感。许多时候,我都奇怪自己为什么要不远万里的到太古里的书店来买书,买回家的书,真的看完了的,还不如进货量的十分之一。自从Kindle发明以后,我就喜欢用这种电子工具在上厕所的时候进行阅读。虽然我认识的大部分人,这些年来还是喜欢纸质书,但我贪图轻便,还是买了这种会让阅读少了许多情调性上的存在感的物品。不过不可免俗的,我对纸质书还是有着一定的偏执,甚至有的时候明明已经看完了的电子版,我还是要买一本纸质的放进书柜里面才会觉得安心,要不然就感觉自己没有看过。我到太古里的书店来,也是追求着某种邂逅。我也希望和男朋友一起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但是长这么大,除了昨天看到闫筱筱收到的礼物的角落提了“衣锦”二字之外,没有碰到任何人引起我与之讨论的兴趣。
然而这两个字又是这么恐怖,我实在不敢与之交流。
我每次进入书店,都有种逛街的感动,然而今次却因为突然想到闫筱筱,心中的不安开始逐渐萌芽。
闫筱筱是否有联系上那个香港男人?
是否有看到纸盒里面的字条?
他看到了以后会作何反应?
他会不会死?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知道了他这个也许算是秘密的事情以后,我竟觉得自己对他的生命似乎应该承担起某种照顾的责任。这不同于“Pain Empathy”,因为闫筱筱目前没有在我面前表现出任何我可以共情的地方,只是我个人的对弱者的慈悲。然而这样的想法,让我瞧不起自己,只因为那样的事情,并不代表闫筱筱就是弱者,我也没有什么好去照顾他的。一瞬间,我觉得我有种被中东男人口中不让女人上街,逼迫女人戴面纱是为了保护她们的思想出现,这使我对自己开始抵触。但是想到闫筱筱的事,我总觉得因为现在只有我知道,我就有了某种责任。
“我是不是该去找他?”我心想,而这种想法一直不能抹去。
太古里的Page One书店对面有一家叫Adam's的酒吧,酒吧的老板自称他们是第一家公开支持LGBT群体的店。我对这样的噱头一直不喜,你若想支持,便LGBTQIA都支持,只关注了LGBT,让QIA们如何保证存在感?但是这个酒吧的好处,就是它的小。冬天的时候,露台关闭,里面只不过有两张桌子而已。多数时候,如果里面没有什么人,那我一个人进去就能占领半个酒吧的场地,心中总有些欢喜。虽然里面的食物一般,酒也就还好,但是一般在三里屯没有地方坐的时候,这里都还是个好的去处。老板的宣传力度不够,便造福了我这样的闲人。
我买了一本书,带到Adam's里面去看,可是却静不下心来。有些事情一直萦绕心头,就让人心里厌恶。我不敢去问闫筱筱,第一是我和他不熟,第二是,如果他此时尚未看到那张纸条,那我岂不是提醒了他。如果他看了那张纸条,也许这本是他心中想要隐藏的秘密,如今却暴露了,他是不是会有极端的处理?我向来畏手畏脚,如今更甚。
我坐在酒吧的窗边,看着外面的路。今天不是周末,不知道昨晚参加了生日Party的人,有没有今天需要上班的。工作日的三里屯拿到别的地方去,依然很像是双休的日子,熙熙攘攘,却不知目的。我从袋子里面拿出今天买的书,却惊讶的发现,这书看着眼熟,但是我实在不记得自己是不是买过了。我虽然有买书的瘾症,但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患了初老症。前几日的时候,我在逛街的时候碰到以前认识的人,实在不记得名字,但还是立马迎上去,假装很熟络的在聊天。这样才会不让对方注意到我根本不记得他是谁。这不是好事,因为不礼貌。我有个朋友,总是很骄傲的和我说,我从来记不住别人的脸,只能靠一些特征才能知道自己在和谁说话。她说的时候,仿似自己很潇洒,我却很想告诉她,这样是因为她并没有能力去认真记忆,而且别人也真的没有注意她就是了。但是为了保持这份友谊,我都是一个“哦”字了结。
我看着这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买错了的书,不断地在脑中思索,家中的收藏里面到底有没有这本。
然而我自己知道,归结下来,我并不是真的在意家中到底有没有某本书这件事,这只是集中自己的想法的方式而已。我多么想循着中国人自古“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至理名言,周树人非要说这是“个人顾个人,管他爹死娘嫁人”的自私,我并不同意,人这么多,你可当真能管得过来吗?然而我至今耿耿于怀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我猜这件事只有我知道,别人并不晓得,我就不自觉的将它揽上身了。其实说真的,关我什么事?我既已确定马昊没有涉及其中,那他其他的朋友也都和我没关系,我且放下好了。
念及此处,我才释然了许多。而且我突然想到,刚刚买的这本书,我只是买过电子版,而不是买了实体版,心中更喜,便轻松将闫筱筱的问题抛诸脑后了。
嗡嗡嗡——
手机震动了起来。我看到来电显示是马昊,懒得去接。
嗡嗡嗡——
没想到他还不会停了。
“喂?”我只得接起来电话。
“你在哪里?”电话那头马昊的语气听起来很焦急。
“我在太古里啊。”
“你快过来,来我的工作室。”马昊说。
“我丢东西了?”我首先能想到的是这样的事。
“闫筱筱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