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组以埃文·威廉姆斯和他的Blogger、Twitter、Medium为讨论对象的文章,重点讨论Medium模式是否可能掀起第三次新媒体浪潮。其中的三篇,早已经完成。其中第三篇介绍了纽约时报著名记者戴卫·卡尔 —— 这位业界眼中最权威的新媒体观察者对Medium的主流观点。戴卫·卡尔日前突然在办公室里病逝,因此,我在简书博客里马上发了这一篇,作为纪念。这组一直没有时间完成的文章,因此被翻了出来,划一个句号。
埃文·威廉姆斯是新媒体领域的一位关键先生,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圈内人追踪、关注。他做的某一件事八字还没有一撇,就会有人紧跟着去做。因为,这样做,已经对过两次了。第三次,也会对吗?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创办博客平台Blogger.com,第二件事是创办微博客平台推特(Twitter)。这两件事,掀起了两场新媒体革命,博客和推特今天仍然是新媒体要角,是所谓“自媒体”热浪中的亨哈二将。这个人,可能会掀起第三次新媒体浪潮吗?没准,会。Medium没准就是。Medium 与 Blogger和 Twitter一样也是一个内容发布平台,定位介于博客与推特之间,比博客精致,比推特丰满(可发布超过140字符的长篇内容)。我没有办法用更为简单的方式来解释Medium,因为威廉姆斯本人,也没有能够用简单的方法解释清楚。硅谷的人,好象也没有看明白。全球的媒体人一直在围观,但是,也好象看不太明白。纽约时报在2014年泄露的秘密创新报告中,列举了十二个新媒体“颠覆者”,破坏者、挑战者的另一个说法,把 Medium 排在其中的倒数第二个。但纽约时报也没有说清楚 Medium 的危胁究竟在哪儿。纽约时报也象我们一样,认为威廉姆斯的作品,一定会很危险,很劲暴,很革命。
事实上,威廉姆斯的作品并不都是成功的。
在做博客发布平台和推特之前、之际,他还做过几件彻底失败的事情。他创办了一家类似电商的网站,一败涂地,把老爹的积蓄亏掉了不少。后来,他当然连本带利地把钱全部还给了老爹,但那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他不大爱提那事。如果他那次电商创业是成功的,后来,大概也就不会有后来了。因此,Blogger(Blogspot),成了他众所周知的事业起点。
威廉姆斯做的第三件事,胜算并不确定,而且还不是一件,而是很多件。Medium只是其中的一件。不过,慢慢地,其它几件事情,不是做到半道,就被他高价转手卖给了脸书,比如Branch,变现成1000多万美金,要么,就是看起来起色并不很大。他有一家孵化器公司Obvious,里面养着许多小鸡,他自己好象也并不明白,哪一只,会长大,会飞,会成为大飞机。最近,他又发起成立了Obvious Ventures,打算投更多的初创企业。两家公司名Obvious直译的话,都可以叫“明白”或者“明显”,而Medium好象是他坚持在做,并且小有起色的。但他是不是将由此掀起第三次新媒体浪潮,并不明白,也不明显。这是我现在的结论,不一定对,也许我会改变看法,呵呵。
不解之缘
我是追随威廉姆斯十几年的粉丝。很可能,我是最早在他的博客平台上写博客的那批中国人之一,肯定是最早在那里用中文写博客的人之一。为什么要去威廉姆斯的平台上写博客?那时候博客没有中文名,叫 WEBLOG。我查了一下,在我写的文章中,第一次出现 WEBLOG这个词,是在1998年。我在一篇文章中说,徐远明,那时候老有名的一个IT人,做的一个邮件列表,就是WEBLOG。我之所以去那儿写博客,原因很简单,因为简单。那时候,我是一家大报的信息技术处处长。我有一个花名水星的小伙堪称网页设计大师,给我做了一个非常漂亮的网站,新媒体观察,开始是我写完,他们帮我更新,后来,他们嫌烦,想方设法教会了我自己更新。但是,那还是有点麻烦,你可以想象,十七年前,一个HTML架构的个人网站,会有多烦。威廉姆斯的产品,正好可以帮助我解除这些麻烦,门槛很底。
当几年后“博客教父”方兴东碰到麻烦的时候,我告诉他有这么一个不太麻烦的博客网站,可以独立发声,谁也挡不了道,没人能捂住他的嘴,并且给他看我在 blogspot 上的博客。Blogger 是出版工具平台,用 Blogger 发布的博客都会自动存放在另一个域名 blogspot 名下。谷歌收购之后直到现在,仍然是这么处理的。那一年,方兴东批评微软,结果微软动用强大的公关机器,把方消音了。
但是,方兴东嫌我的博客丑陋、简单,没错,当时威廉姆斯根本没想到,这个英文版的博客平台,会有中国人用中文来写博客,因此,中文显示问题不少,但是基本管用。据说,方兴东想了一晚上,从丑中想到了美,第二天就十分兴奋地开始了他在中国的博客革命,并因此而被人称为中国的“博客教父”。他并没有拿博客去继续批评微软的霸道,去公器私用了断个人恩怨,而是拿博客去做了一件更有意义的事情,发动了一场所谓的“博客革命”。
这可能是方兴东做过的可以让他在新媒体发展史上真正具有历史定位的一件事,也可能是他曾经做过的和他现在正在做的有关新媒体的事情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未来,不好说,这个人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什么成功都不意外。
人们给他戴上的“博客教父”这顶帽子,他是当之无愧的。如果没有方兴东,博客也会在中国流行,但肯定会更晚些时候,会以另外一个比较不那么激进的方式出现,可以肯定的是,博客肯定不会在中国被叫作博客。方兴东是十分敏锐而有眼光的。我是中国最早接触博客并且写博客、研究博客的那批人之一,但是我就愣没看出来,博客就是 Web 2.0 的开山之作,会在新媒体发展史上占有那么重要的分水岭位置,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还能让那么多的资本家解囊相助,并且,直到今天,我们还要来继续喋喋不休地讨论博客。因为,博客没有过时,连奥巴马都跑去Medium写博客去了。博客不是最时髦的,但他始终没有落伍。许多前卫的网络平台,都爱把自己叫作博客平台,比如赫芬顿邮报、Buzzfeed、VOX、Gawker。为什么?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2003年,当方兴东在中国出版《博客:e时代盗火者》这本书的时候,埃文·威廉姆斯刚刚把博客平台连同他的实验室(Pyra Labs)卖给谷歌。方兴东软硬兼施,让我先后给他写了《博客论》(2002年8月),并为他的《博客》一书写了个序言:《博客:个人出版2.0》。
言归正传。非常有趣的是,当方兴东在接获我的报料准备去做博客的时候,把博客的创意,早早地拿去跟陈彤说了,希望得到这位江湖大佬的帮助,方说陈彤认真地听了他的陈词,非常支持,还给了他一台服务器。这些故事,林军的互联网史话好象都有记载。很多人帮助了方兴东。不过,方兴东书生意气做得顺手自信爆棚,他把帮助了他的陈彤单挑出来,很快喊出了要超越并击败新浪的口号,因为新浪当时最大,目标当然得远大,呵呵。最后,被灭的是方兴东,不是陈彤,而灭方兴东的正好是陈彤。方兴东和陈彤,都是我的朋友,都是我打心底里钦佩的新媒体英雄。他们谁灭了谁,都不奇怪,我都不会在乎。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因为谁想灭谁,或者谁真的灭了谁而反目,他们还是朋友,惺惺相惜。在我看来,他们事实上是互相成全。正是方兴东要灭新浪的豪情,让陈彤认真地审视了博客,并看到了博客的杀气与真实定位,从而决定雷霆出击。这些都是具有野兽一样直觉的人。只要一个契机,他们就会明白究竟该做不做,以及怎么做。
如果陈彤不做博客,而是优雅大度地继续支持方兴东的博客,等着方来灭他,有可能,真的会被方灭掉。怎么说呢?新浪新闻门户不是已经被“灭”了吗?人们不是都说,门户已经成为新传统媒体了吗?当然,最终是陈彤用首屈一指的新浪博客和独步天下的新浪微博,灭了过去的自己。新媒体很残酷,虽然互联网够大,容得下很多人,但是,不是你灭了人家,就是你被人家灭了,要么,是你自己灭了自己。兄弟为了大位,有时也必须兵戎相见,虽然他们还是兄弟。一部中国历史,反复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我们另外一位共同的朋友林军,在写《博客网:十亿美金网站的倒掉》时,详细记叙了这段插曲。不过,我不大同意老朋友林军关于博客网倒掉的终极原因的分析。林军的分析都是对的,但原因的顺序不对。第一大原因,是陈彤。博客网,以及其他所有独立博客网站(比如魏武挥做的 Blogbus)的失落,原因不在于他们是书生革命,或者他们不懂管理,所有的新创企业和企业领袖都有这些毛病,只要他们的企业不遭遇系统性风险,健康成长,这些问题都会化解,企业家们都会成熟起来。而遭遇系统性风险之后,哪怕没有这些问题,最终全军覆没的可能性也依然存在。新浪挑头,一系列强大的门户网站集体出手博客,把弱小的独立博客平台的空间完全封杀了。(在美国,埃文·威廉姆斯就看清楚了这一点,他机智地把自己和博客一起都卖给了谷歌,接受“包养”,伺机而动。几天前,我专门查了一下,全球访问量最大的网站中居然还有 Blogger 和 blogspot 这两个网站的位置,也就是埃文·威廉姆斯做的那个博客平台。)是强人陈彤和几大门户先后投入地做博客,把方兴东和一众独立博客干掉了。当然,首先是方兴东把自己干掉了,他豪情万丈之时大言不惭地说要干掉新浪。在这一点上,我非常同意林军的评估。
博客网和中国的一众独立博客网站,全部被干掉了。但是,博客长大了。
在2006年《中国新闻周刊》的一个博客新闻专题中,陈彤说:“我们无论在技术力量、媒体影响力、资金雄厚度上,都比目前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对手强劲得多。”陈彤说,“方兴东把博客的概念带到了中国,新浪则使每个普通人认识到了什么是博客。”我在那个专题中接受采访时提出了互联网“核岛”论。“我曾一直期待出现比个人更强劲的力量推动博客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博客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一些标志性事件来启蒙。就像核裂变的实验一样,必须在一个具有高温和强大的压力的环境里才能进行。’新浪无疑是进行这种实验的最好平台。”
就这样,好多中国的新媒体人和埃文·威廉姆斯结下了不解之缘。当然,这还没完。
埃文·威廉姆斯的思想与实践帮了方兴东一次,帮了陈彤两次。不过,两次面对埃文·威廉姆斯的作品,我都不解风情。都看不明白。所以,打埃文·威廉姆斯因为内斗离开推特,我就开始认真地追踪这个牛人,看看他会再做点什么。一个习惯性成功的人,很可能继续成功。一个在思维、理念上领先的人,很可能在同一个范畴里,继续领先。顺便说一下,这个人对于管理并不特别在行,处理人际关系并没有特别心得。他本人曾把创业伙伴一而再再而三地扫地出门,最终自己和自己的几个心腹也被完全扫地出门。但这丝毫无损于威廉姆斯思想的前卫与成熟。
不要被我误导了,以为威廉姆斯做的产品,一定牛叉,Medium决不是埃文的成熟的作品。他还在思考,还没有想明白。在乌镇互联网峰会开幕的同一天,威廉姆斯也在美国参加了一个互联网会议,并且还接受了一位印度裔著名博客奥姆·马利克的长达35分钟的访谈。这个留起了一脸大胡子,帅得能让都教授汗颜的新媒体大叔侃侃而谈,但不出所料,全部都是太极拳。具体的,我们稍后再讨论。指望着从威廉姆斯的 Medium 里借鉴一个商业模式,别逗了,他自己都还不明白怎么长大并且变现呢,甚至,连变现的基础都还没有。今天,与赫芬顿邮报、Buzzfeed 相比较,Medium 的影响力小 N 个数量级,至于未来,我什么也不敢说。
今天来说这个故事,重点不是这段历史,而是如何从这段历史,以这个视角,来看博客、推特之后可能的又一次新媒体浪潮。
埃文·威廉姆斯在中国,有很多粉丝,Medium 的追随者早就在中国出现了,而且不止一个,做得也令人刮目相看,比如简书。只是,这个连威廉姆斯本人都没闹得很明白的模式,自然无法折腾出大动静来。威廉姆斯自己也在不断地发现过程之中,这时候学的,比较多的可能是形式。Medium 的架构与界面不是一般的漂亮,很多人喜欢,国内外很多网站在学习。事实上,威廉姆斯的 Medium 本身,也从许多人那里学了许多东西。
但是,这一次埃文威廉姆斯要失手吗?
说实在的,埃文·威廉姆斯居然会那么神奇,手中会有那么多神器,许多人都无法想象。中国的博客大战如火如荼之时,威廉姆斯早已经离开谷歌旗下的博客,那个为他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那个确立了他在新媒体历史上地位的博客,做起了后来被叫作微博客的Twitter。不过,跟看博客一样,在开始的时候,我仍然没有看明白,推特究竟在商业上有多大的意义。看到学习推特的饭否在中国的实践,就更糊涂了。但是,陈彤显然看明白了,并且在他的已经十分成功的新浪博客基础上做了新浪微博,这就是英雄本色。不用多想,为什么成功的总是陈彤?这个让中国的传统媒体追赶了17年的人,为什么那么不容易追赶?
这一次,第三次,面对埃文·威廉姆斯的早期作品,我又没有看明白。如果看明白了,我不会在此费口舌,早拿着 Pitchbook,找资本家们要钱去了,我知道资本家在哪里,呵呵,资本家也知道我在哪里。但是,我真的看不明白 Medium。为了避免第三次被同样的思维方式遮住了眼晴,我认真地研究了 Medium,以及他的中国追随者。哪怕这个模式不能够掀起新的浪潮,我相信,他对于互联网未来内容事业的思考,也值得所有的人,停下脚步来,看上一眼,琢磨一会儿。也就是说,我这几篇文章,值得你花点不那么碎片的时间,浏览一遍。
方兴东在乌镇互联网大会上对记者说了一段话,十分精彩。那篇报道说,从博客到微博、微信、自媒体,中国“博客之父”方兴东见证了这个历程。他认为,从媒体的变革来看,博客是新媒体的真正开始,它解放了内容和作者,改变了媒体内容的生产方式,而微博进一步改革了内容的传播方式,微信进一步增强了自媒体的传播力,从而实现了根本的媒体变革。“经过这几次变革,人人传播的愿景已经慢慢成为现实了。”
然后呢?人人传播的愿景成为现实之后呢?
一定不会没有然后。一定有一个然后。但是,然后呢?博客、微博或者说自媒体,在把言论的枪发给每一个人之后,怎么使它更多地建设,而不仅仅只是吐嘈,更不仅仅只是毁灭?
埃文·威廉姆斯,这个掀起过两次新媒体风暴的人,正在使劲思考的就是这个问题。但是,他显然还没有结论,我所看到的关于威廉姆斯的西方的主流媒体报道以及硅谷拥有巨大话语权的科技博客们全都这么冷峻地说。
不过,思考这样问题的人,你说,他会不会掀起新媒体的第三次浪潮?如果把我自己作为反向指标,这一回我仍然没有看明白,也就是说,他可能象此前两次一样,可能会。因此,我赌他会。
赌这样的事情,有意思,也很没有意思。因此,接下来,我会认真地把我的研究内容,作一个分享,并和威廉姆斯一起思考,看一看,互联网下一次潮起的地方,究竟在哪里?
有一点,威廉姆斯肯定是对的。互联网,新媒体发展到今天,门槛已经够低了,是该考虑新的发展方向了。你说呢?
蔑视威廉姆斯,也许会犯错;把他作为神,有样学样,亦步亦趋,犯错的机率也不会小。事实上,方兴东的博客中国、博客网,陈彤的新浪博客、新浪微博都不是学来的,都是他们在原型基础上,创造性地根据中国的国情推出的。在美国,博客的生长、发育,是自然的过程;但是,在中国,这一过程是浓缩的,是人为的,有点弯道超车的意思。这得归功于方兴东与陈彤。至于微博客,也就是微博,更是如此,以140字为限传递信息,当然学的是Twitter,但是,新浪微博是在新浪博客基础上自然生长的,是新浪的人以智慧与自制培育的。如果说,威廉姆斯做Twitter,还有太多的偶然因素起作用的话,陈彤在新浪做微博,并且做成,那几乎是一种必然。深入地了解一下推特与微博的诞生与成长过程,就可以十分轻松地得出这一个结论。
我没有暗示,新媒体的第三浪也一定是由威廉姆斯或者新浪或者陈彤方兴东们掀起的。这不是我的原意。但是,这些人再次掀风作浪,也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思考问题的方法与路径的逻辑延伸,可能比较接近于那个方向。(埃文·威廉姆斯的第三次新媒体浪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