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很美的黄昏,我被马尔克斯的笔触打碎,卷在文字的漩涡里,变成书页中的一块纸屑,飘落于一片闪着粼粼波光的海。我跟着海的波浪浮动,从浪的锋头轻轻滑过,航行百年,心神俱醉,直至疲惫,成了一个溺水的人。困溺于既无边又封闭的时间里,有点窒息,又偏偏是诗意的。——献给《百年孤独》
你的语言有神性,马尔克斯。
你是挥笔谱写物换星移的神明,我是因与神明交错而挥不出笔墨的少女。你用咏叹的方式,歌吟藏在时间褶皱里的群体记忆,那是一曲关于遗忘却不失鲜活的百年悲鸣。我站在未来,看到了那个尘封在古老颜色中的故事,一个家族,七代血脉,随着我的手指轻轻翻动纸页,他们呈现又消失,存在又不存在,留下又没留下什么。合上书,这就是你讲述的全部?
不,你在讲述的,是时间。
时间是什么?我开始去寻找。我沿着一条小路,学会了行走,学会了奔跑,以风一样的速度跑过了青春年少,感到有些疲惫,我放慢了速度,迈着酸痛的步子,走过了中年和年老,又拖着沉重的身躯,终于走到了步履蹒跚,我走不动了,可是前方的路依旧遥无尽头。我才明白,时间是寻不到的,它是一条无形的、永不停顿的、向前驱动的线,而我的出场只不过是这线上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点。我坠入了自我的生命迷宫,独自走在时间的暗影中,想抓住时间的衣袖,却被它狠狠地抖落下来。我惶恐不安,我终将老去。
你说,一切都在指向一个答案:我们都是一件正在老去的事物。我问你什么是老了,你说那是一种复杂的感受,不是“长出皱纹和白发”般表象与简单,“老”是一种被剥夺,时间夺走了你全身的鲜活,颜色褪去,人也就灰了。我问你你老了吗,你说你已经死了。你死了便无法再与我交谈,我开始寻向你的笔端。
在世界的最初,时间还是个孩子,它带着初生婴儿般纯洁的眼神,呱呱坠地,藏匿在一个桃花源式的乌有乡,开始了长达一百年的守望,守望那个神秘的家族,“他们的命运,将要从高处向低处流放。”
伴随着炼金炉里沸腾的液体的咕咕声,出现了家族中的第一个人,那是一个炽热的、滚烫的拿破仑式的灵魂,终年游走于科学和哲学的边缘,才智超越了生命,所以发了疯,被绑在栗树上,几十年后死去。你说,一旦家族中那个具有“崇高灵魂”的人死去,这个家族便注定要开始走向消亡。这不是宿命论,这是客观规律。
沿着你定下的基调,我继续在故事里前行,亲眼看到镇子在短短几十年里衰老如斯,房屋更替,一代又一代人死去,我的脚步也越走越沉,一度无法继续。直到家族第六代的幸存者破解出了羊皮卷上的咒语:家族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幸存者于慌乱之中赶快去寻找自己的女儿,发现女儿正在被蚂蚁啃食。至此,家族消失,历史停止。
你以魔幻实现主义,写魔幻,也是写现实。正如书的封皮,给人一种黑丝绒质地的深沉,翻开书,文字却渗着透亮的思想。一百年被你揉进了诗人般的语言里匆匆逝去,你却像个哲学家一样置身事外,而我被卷入了沉思,我悲叹时间的无情,它为何从未停止前行。
到底有没有可以抵抗时间的东西?我发问。
你说有,失眠与爱情。
有一段时期,你让整个小镇都害了失眠症。人们兴奋极了,“要是不用睡觉,那再好不过,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可用”。失眠使他们变成了哲学家,小镇进步飞快,智慧得以空前盛行,人们夜夜不眠,仿佛可以抵抗时间!但是接下来失眠症开始恶化,人们走入了更可怕的状态:遗忘。长时间不睡使得他们患上了遗忘症,他们忘记了物品,忘记了从前,忘记了彼此,无法交谈,必须睡去。于是你让小镇恢复了睡眠。失眠终究没能抵抗过时间。
你又让小镇出现了春天般的爱情。男人寄情于无头无尾的情诗,把诗句写在粗糙的羊皮纸上,写在浴室的墙壁上,写在自己的手臂上,写在白色衬衣的袖口上。而所有的诗句都幻化成女人的身影,她们出现在清晨第一口面包的热气中,出现在栀子花无声的呼吸中,出现在下午两点令人昏昏欲睡的空气中,出现在用玫瑰色丝带系好的信封中。爱情能使人停止衰老!可是人们却不善于好好经营,在他们漫长的一生中,爱情只持续过那么可怜的一小会儿,便被他们厌烦、丢弃。你试图书写永恒,但人人都更习惯于孤独地死去。伟大爱情也终究败给了时间。
人开始不可逆转的老去。我再也不愿相信你。我看到女人的乳房开始耷垂,男人的牙齿已经变黑,女人的屁股出现松弛,男人的腿部鼓起水泡,女人的微笑像大提琴一般闷哑低沉,男人的呼吸散发出熟睡动物的疲惫。一切都在老去,一切都让我恐惧,我不再相信永恒,我向世界呐喊,永恒这两个字是最大的欺骗。看吧,一代代的人正以光速逼近死亡,一只只孤零零的秃鹫栖息于他们的屋脊。我注视着世人,我无法平静。你的心一定如千百年前的月亮一样冷漠吧。你只负责了书写,却没有给我一剂安慰的良药。
你说属于我的困境,只能由我自己去度。
深夜两点,只有路边的街灯还清醒,天空用墨蓝色的目光扫视大地,而大地用黑沉沉的目光给予还击,我夹在中间行走,走进了生命的原初,走进了哲学的起源。我看见了苏格拉底,他正在走向死亡的路上。行刑者正在给他配制毒药,而他正坐在一旁练习长笛。行刑的人问他,“你即将死去,你难道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至少,我还可以在死前学习这支曲子。”我在旁边愣了许久。这时,你又出现了。你问我,“衰老和死亡,它们就在那里,而你能做的事情就是度过此时此刻,你是选择歌唱还是选择哭嚎?” 我选择歌唱。说完我便起身拿笔,想把这个“惊醒”以最快的速度写下,才发现此时我正困在梦里。梦里我没有笔,也没有月光下的烛台,没有比剥夺表达更痛苦的事情。于是我学会了呓语。在某种程度上,呓语才是我的清醒。
太阳照常升起,我一个人独自迎接黎明。黎明是一天中最柔软的时刻,像一只沉睡在摇篮里的小奶猫的小爪心,新生,温润,透着淡淡的粉。我换好跑鞋,走出屋门,听见了胸口处扑通扑通跳动的年轻的心。很快,太阳蘸着墨蓝色的海水升向天空,我望过去,它正以一种性感的手势,一动不动地指向大地上的一切生命。而我突然变成一只刚刚长出俐牙的小豹,迎着爽利的阳光,疾速奔跑在辽阔的拉丁美洲的大草原上,风灌满我的喉咙,自由灌满我的胸膛。也许时间会老,但我将永不老去。
作者语:伍尔夫说,“对于如何阅读一本书的唯一正确建议就是,永远不要听从别人的读书建议”。这是我近几年阅读时所遵循的铁律。我关闭了整个世界,打开《百年孤独》,读到的并非是孤独,而是时光流逝。读完以后,敲下这些文字,试着一个人去发问,去把一些东西理顺,再通过和自己的碰撞,消解掉这些思考。写着写着,我才明白,其实在时间里不变的是人,变的是度量自己的尺。我想我还需要去阅读,去了解这个世界,为了将来能找到这把尺,我知道它将会教给我一种看待生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