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读博士八年

读博八年,我学到什么,或给自己塑造了什么?林林总总,能想出好多,但少了心魂中点亮一盏灯的感觉。

开始教学,站到教室另一端,统筹学科,跳出学生视角,也结合读书时的感悟和眼前学生的实际,我明白,学生陷在了自己世界中,不太明白学到什么,而老师过于关心如何培养一个人类学家。

导师去世时,一瞬间有种抽离感,自己不再是学生或老师,跳出来了,又带着他们的经验。此后一年多,我慢慢感受到自己在田野、思考、及教学中不自觉渗出的东西。

到美国第一天,导师就说,“你决定做人类学,就不只是我的学生,是我年轻的同行。”十多年过去了,我明白教育是把学科带到新生命面前,碰撞交织,衍化无穷意味与知识。

导师说,这是当大学老师最让人兴奋的地方。他办公室向来敞开, 欢迎学生来谈。我在他办公室,也改变着他。他否认集体记忆,我用景颇案例阐述集体记忆的流传,直至他接受。毕业答辩上,他感谢我让他明白这点。

以前,他都跟大陆学生剧烈争辩(fight)马克思主义教条,旷日持久,却收效甚微。我来了,他撸起袖子,准备打持久战。

没想,我根本没老马的影子。学完物理,世界在我眼中演绎无穷,秩序与混沌相生相衍。他打到了空处。

毕业前夕,他说曾郁闷了一阵子,一度怀疑我是否在大陆上过学。与老马的决定论斗争,他经验丰富,最后一个学生,让他无用武之地。

我问:“你不高兴吗?”

他沉默几秒钟,说:“对,我高兴。”眼中泛起点点寂寞。那时,他已不上课了,最后一个弟子也要走了。快关门了。

在这氛围中,我学会了人类学的三件事:大量读民族志,写作,大人类学的视野。

博士前四年,训练集中在民族志。修四门区域研究课,包括自己研究的和之外的区域。区域课探讨区域社会文化的所有层面,并置入时代和全球。此外,修16门专题课,都以民族志为基础。资格考试时中有一道题,要求综述自己研究区域的民族志。

读民族志,刚开始烦,陷在细节与社会文化整体的纠缠中,读完不明白学到什么。一本本读完,无声无息中,却能触摸人类可能的文化创造与生活面貌,在匪夷所思中感受人的统一;更关键地,学会在具体历史情境和实际生活场景中理解活生生的人,而非理念和体系下被规范、或形象和意念中被呈现的人。

我选修了中国、南亚、拉美和东南亚区域研究课,在我研究的云南看到了东亚、南亚、东南亚的观念、历史的融汇,并在大洋彼岸的拉美看到相似与差异。

导师的教学方式强化了民族志中的人:“上课时,千万不要认为你在教一个叫课堂的东西,你在跟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对话。”教学中,接受、触摸、探讨多样,看到多样具体、细致地嵌入世界体系和个体生活。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由来的世界,学生有老师想不到的创意。上课不是把大纲上完,

而是创造条件,让学科与学生碰撞,激发探索。虽然,

课堂会“飞”到哪不知,进度诡异,但我们会被课上冒出的问题吸引,在该展开的地方用力,敦促思考。上完课,学生能快乐地用学科发现生活和世界的规则与乐趣。

他给本科生上《文化人类学理论》和《东南亚社会与文化》,我做助教。他抛开理论派别,从社会现象引出人类学的思想和方法。有非常喜欢的,

有接受不的。给研究生开《亲属制度的形式分析》,只两人选。每次,我们提出一个问题,从各角度分析。一个学期下来,没学到什么具体理论与方法,却知道面对一个问题该如何推进,会遭遇什么困难,以及如何应对他人的质疑与挑战。

毕业从教,我延续与拓展这种风格。课程有严格、宏大、精致的体系,但具体传达随学生的接受和热情而变。我努力理解学生,把体系化入到他们的关注中,拒绝简单明了的小白菜式逻辑。我不想上完课后,脑回路都直了。

可我没法延续基于民族志的培养方式。国内研究生三年制,还有大量思政和英语课,学生民族志都不会读,就下田野,写民族志。我只能说,三年完成当代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要么是天才,要么是骗子。

我听到了,很多人在骂我。

我博士最后一年,他不再教学。同门大师兄,毕业四十多年了,回来看他。闲聊中,他说很想念教学,那里,感觉自己和别人都是活的。

田野回来,训练重点转向口头和书面表述:参加会议,即时、优雅且严密地论辩、质疑和回应,同时写论文和求职信。

口头表述,最低要求清晰简洁,这对非英语母语的人很困难。导师建议,陈述时根据自己每分钟说话字数,减一二十字,乘以给定分钟数(减去一两分钟),严格控制字数,完整表达论点和论据:“非英语母语的,容易说很多不该说的,该说的没来得及说。”

年轻人的专业陈述,首先不是阐明论点,而是展示学者的素养:根据情境,能完整传达想法。之后才是有效传达,展现作者风格,关注听众的兴趣与热情,带动气氛。导师说:“听到的和读到的效果很不一样,你要让听众清醒地激动起来。”

表达,不只把意思说清,更要直击人心,让人从逻辑和情感上接受。人类学的研究,讲好一个故事,做好一个论证。

我一直都没做到,要么太理性,步步推演,但听众注意力很快涣散,要么充满诗意,让人在感觉和情绪的氛围中心潮澎湃,迷失重点。

让我忧伤的是,课堂展示中,我看到学生不断重复错误:超时;该说没说,不该说的一大堆;缺乏生气和热情 ...学生和我都很抓狂,怎样才能做到?依照模板,没了风采,太有性格,容易枝蔓。

相对而言,写是博士生每天都面对的。从入学开始,每篇文章,导师都逐字逐句改,要求简洁、精确。

他用亲身经历来教导我。他出生在缅甸珠宝世家,十八岁前,不去学校,有私人家教。来美国第一次进学校,心中疑惑,为什么这么多人一起上课?父亲弃商从文,当律师,说纯正英语,听儿子一口印度英语,几乎崩溃,就用法律文本来教导师英语。从此,导师写东西逻辑绵密,却冗长繁琐。等他意识到,已是几十年后,积习深重,寄希望于学生改变。

几年下来,他说我形成了学术英语的风格,可让人舒畅地读下去,虽然还有细微的语法和词汇错误。“但是,我预测,你可能永远无法精确使用the 和 a/an.” 他没法跟我解释清楚,需要我培养对英语的感觉。

读博期间,我是双导师制。另一位导师Keller任人类学三个最好杂志的编辑十多年。我论文初稿一学期写完,却在她手里连改七八稿,花了五个学期。

她告诫我:“风格,说到底是具体的字词,词句的衔接,甚至是标点。”民族志需要形成文字风格。我论文前几稿,都用第三人称转述资料。她说:“让人在文字中自我呈现。你不要站在外面素描他们。”我还被要求读了几部英文文学作品。

我慢慢明白,让人物自己呈现,要求精确用词,让人物从字面跳起,还要把握语气语调的节奏,呈现话语和行为的intonation,让人物在字面流转。

为锤炼写作,两位导师特意安排我给本科生英语写作课做助教,教美国学生写英文。他们说:“你的英语可以教母语的。希望你能跳出来,看到自己的写作。”

毕业多年,我明白这是极高的文字境界,以超越母语的文字感觉,书写世界那超脱文字的感觉,幸好当时我比较傻,没明白,不然可能会放弃。那时,一门心思写,找准确的词,锤炼每句话,衔接句子和段落。知而不知,是一种幸运。

知而不知,写不见写,模糊又清晰,我在里面呆了五六年。教民族志写作课,我突然明白,民族志要带读者进入情境, 让他们热烈跟随,进入人类学家构建的精致体系。有时,学术写作什么都说清楚了, 以至透明,丧失韵味, 理性得愚蠢。

我也明白,Keller导师说我在外面素描,是因为我的民族志质感描写少,客观叙述多,拒绝情感和感官,不带读者进情境,只把细节整合成体系。

此后,我给自己和学生培养一个理念:学术论文,只是一种文字形式;人类学家有无限丰富的想法,多彩绚烂的经验,不要封死在单一论文体中?人类学生,可以不做人类学,但要写有人类学味的文字。

学会写,是培养一个人类学家的关键。

我有点悲哀,无法在学生培养上延续这传统。经历高考,加上大学拼贴式学术写作,学生多文句不通,甚至写要重译回汉语才读得懂的英语。达意都成问题,谈何风格与审美。

伴随读和写,我几乎复制了人类学的发展历程。本科,惊讶于他者的匪夷所思,在异文化中流连忘返;硕士,看到理性清明的人类学,惊叹人类的无限与统一;博士,体会完整的人的形象,整合生物与社会,科学与人文。在国内的学习,偏重社会的构成与运转,建构概念的体系,努力看到森林;到美国后,浸着后现代的余波,我试图看到树木,一个个鲜活的主体。

读博八年,我亲历各种分裂:结构和主体,科学的体系与人文的质感 ... 我博士论文结合混沌科学与人类学,探讨现实生活中知识如何交织演变,在混乱中生成共识,又奔溃流入混乱。

两位导师,一位偏科学,一位偏人文,我努力弥合撕裂,调和着论文的走向。直到毕业,系里另一位老师说,“我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但文义说服了我他的科学取向。”

那一瞬间,感觉努力都值了,也似乎,我真的弥合了分裂。

毕业回国,分裂又开始了。学生只做结构研究。第一年,我无知无畏,答辩时,当着全系资深教授和研究生说:“二十一世纪了,不要再做1922年的民族志了!”

从此,我名声烂了,系里开始传言,某留美博士 ...我被扣上了后现代的帽子。

我后知后觉,还跟学生论辩,强调人类学就是自己,从自己来触摸世界和社会,经历内在的转变过程。

于是,传言也在本科生中流转,生命经验和embodiment成为调侃我的梗。

每年带本科生实习,希望他们在田野中找到心中最美的人类学。可惜,学生迷失在无限细节中,要么没有社会的感觉,或者太社会,失去了人。

我在自己的田野中,试图连接活泼灵动的人的感觉、情感、言语和严格残酷的社会结构。为写博士论文,我做了18个月田野,感受到多元矛盾的调和。带着自己生命世界的质感,触碰别人的世界,我经历着人性与世界的交织。我也看到,美国这些年的新科博士论文,及期刊杂志中,人类学家的自我中心感越来越强,以至世界隐没在主体中。

我可能过于强调了人,矫枉过正。第三年带实习,我设计了一些小技巧,希望学生同时抓人和社会。我们写故事文本、材料文本和反思,记录动心、震撼、痛苦、迷茫的瞬间,且分门别类记录当地社会事实和历史,用反思连接二者。田野回来,整合两个文本,书写波澜壮阔历史中的回肠荡气。联系两文本的方式,衔接了故事与结构、情境与体系、人性与社会。

然后,传言又开始了,说我风格大变,把大家撕扯得厉害。田野回来,每个人都很分裂。我请学生去社会学班分享田野,社会学生一开始就懵了,这么乱;细想,撕扯中,分享的人似乎触到了什么,跟已熟悉的都不同。

导师把我培养成了人类学家,毕业,我给自己身上挂了各种传言。我眼中的人类学,伟大而可爱,别人眼中的我和人类学,分裂而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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