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东城(三十三)强颜欢笑

猴子给我留下的住处并不是我们从前一起合租的那套房子了,不过仍旧是在音乐学院附近的位置。屋子不大,一室一厅,淡黄色板材地面,四周是花白的墙壁。屋顶上的灯倒是不少,而且颜色还不大一样,有的白晃晃,有的昏暗暗,有的发出一排蓝色的光,有的闪出红色的亮。我把它们挨个打开了一遍,又逐一关上,心想,这样的装饰,要么就是房东有情调,要么就是猴子发神经。不过,这些各式各样的灯倒是给我新的独居生活解了闷,不用再羡慕窗外的万家灯火了,只要不怕费电,在自己家就能感受到KTV的效果。

平日的晚上,楼下总是传来阵阵小提琴的声音,水平参差不齐,完全不是出自一人之手。我没有过多在意,毕竟这是我母校的地盘,听到唢呐声也不足为奇。虽然林雨很喜欢我从宿舍里搬出来住,但我们的距离却变得远了起来。自打我搬完家后,就再也没去过她姥姥家附近的广场,也没再从那个24小时便利店买过东西。只有在周末的时候,她才会打车来我这待上一整天。

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饿了就去附近的市场里买菜,然后回来一起查看网上的攻略试着做出一道道美食。说起做菜,我还是会一些的,这都要归功于当初和猴子合租的那段日子。那时,他领养了一只两岁的阿拉斯加犬,头比我还大,笨得很,总是记不住上厕所的时间,稍有不爽,就尿得满屋尽是黄金水。有一次猴子回老家住了大半个月,只给我和阿拉斯加留下了半袋狗粮,结果三天就被它吃光了。

当时我挣得并不多,去超市打探了下狗粮的价格后,瞪得自己眼珠直冒光,只好两手空空地回去。看着饥肠辘辘的阿拉斯加,我指着它说:“小子,打今天起,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吧!”于是,我无师自通,学会了用各种便宜的蔬菜去炒米饭,每天炒出一大锅,得用两只手一起使劲去端,然后把还带着热气的饭菜一并倒在阿拉斯加的饭盆里,最后剩下些锅底,再盛到自己的碗里。

现在想想当初的“大锅饭”,心里觉着还很是怀念。林雨问我:“那只阿拉斯加现在在哪呢?”我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想了一会,说:“后来,猴子有女朋友了,就不养狗了,那只阿拉斯加么,怎么来的,就怎么给送走了。”

尽管林雨说她从来没有做过饭,不过她做出来的咖喱土豆牛肉让我吃得连汤都没剩下,尽管林雨说以后结婚了,刷碗的活都归我,不过每次打扫战场的事,她都充当了绝对的主力。我时常站在厨房的门口,抱着两只胳膊,斜靠在墙角,美滋滋地微笑着看她。不一会,林雨的手上沾满了泡沫,皱着眉,装作委屈的样子扭头对我说:“是谁当初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说所有的活都自己干来着?这才几天啊,怎么都变了啊?”

我得意地笑着说:“我可干了啊,是你嫌弃我刷得不够干净。”

话音刚落,她便把手上的泡沫甩了我一脸,我只好上前从水池里捧出更多的泡沫来还以颜色。玩弄了几下后,我便一把将她抱住,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双眼。林雨收起了嬉闹的表情,变得安静了下来。我说:“别走了,咱们总是大半夜的出来玩,还从来没一起见过天亮呢。”

林雨转了转眼珠,回:“谁说没有,那一次在印厂里啊!”

我仰头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说:“那也算?熬了一整晚,就为了那一万五千本手册。”

她甜甜地微笑着又说:“嘿!还能记着数呐?”

我说:“当然记着,我能记一辈子!”

林雨:“还是记点有用的吧,什么时候买房了,我就陪你躺在床上看天亮。”

我的美梦戛然而止,心里面不由得一阵翻滚,这买房的事,真是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能拖延多久。


新公司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快印店,两层楼,上下加起来也就二百平米的样子。我很疑惑这样的小店面为什么会有公积金,人事经理告诉我,这是因为快印店只是公司旗下的一个小部门而已。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便开始熟悉起新环境。而秦总却并没有忘了我。上班一周后,她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休息好了没有,玩够了就回去工作吧。我说自己已经在别处上班了,她竟勃然大怒了起来,怪我不懂她的用心良苦。我说我当然懂,就算自己再努力也不配娶林雨。她没再说话,只说了声知道了,便挂断了电话。

没过两天,店门外突然驶来了一辆捷豹,我打眼一瞧,发现是秦总的车。她站在路边,朝这座破旧的门市房望了望,便掏出手机,用手点了几下后把它贴在了耳旁。屋子里的同事们纷纷把头向外探出,嘴里说着:“哟,来了个大户,是找咱们做活的吗?”

几秒钟过后,在大家的注目下,我伴着手机铃声走了出去。秦总见到我后便把电话随手揣进了衣兜,没等我走到她跟前就大声问:“你就来这么一个破地方?在这上班你能买房?你能结婚?”

我眯着眼睛,因为从她背后射来的阳光太刺眼,以至于我几乎看不清她的脸庞。我说:“最起码这能按时给我发工资啊。”

秦总摇了摇头,说:“该给你的,早晚都能给你!现在我这资金链断了,但早晚能接上啊!这么多年了,我什么风风雨雨的没经历过,等我挺过这个坎,好日子在后头呐!你快点回来帮我吧!小阳也辞职了,现在公司里连个会核算成本的人都没有!”

我两手轻轻地掐在腰上,低头用脚扫了两下地上的小石子,又抬头看着她说:“秦总,谢谢您之前对我的照顾,考驾照的钱我过一阵子发工资了就还给您,其他的事,实在没办法了,我已经和他们签合同了,我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

秦总抖动着身子,大声地说:“什么驾照不驾照的!什么新生活旧生活的!你说的这些都是小事,芝麻大小的事!你快回屋收拾东西跟我走吧!”

正当我踌躇时,从店里走来一个男人,他身形极瘦,半寸长的头发,豆子大小的眼睛,鼻子有些鹰钩,嘴唇薄得像是纸片,个子原本很高,但却弓着身子,点头哈腰地向我们走来。他看着秦总,张口便叫道:“大姐,您好啊!”

秦总斜着眼睛扫探了他两下,没再理会,继续向我絮叨着,而这男人却又往前凑了一步,挡在了我们之间,说:“大姐,别人向你问好时,不回话有点不礼貌吧?”

秦总无奈再次看向他,问道:“你是谁啊?”

男人嬉笑道:“哈哈,我肯定没您富有,说话没您这么硬气。但是吧,这位小兄弟是我们店里的人,在我们这上班,现在还是工作时间,不太方便一直在外面跟您聊天。而且吧,您的豪车把我们大门都给挡上了,我们还得做买卖呐!您说是不?”

正说着话,远处来了一交警,手里捏着个四四方方的机器朝我们走来。秦总左右为难地晃动着脑袋,边向车内走去边自言自语地说:“你们都合起伙来对付我!该走的不走,不该走的全跑了!等我东山再起的时候都别回来找我!”

我看着眼前这台熟悉的捷豹扬长而去,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只觉得这世上真是世事难料,这些是是非非到底谁对谁错,真是麻烦!

身旁的男人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转头笑着说:“你上一家公司的老板挺凶啊,怪不得把你逼到我们这来呢!”

我勉强向他挤出一丝微笑,说:“谢谢您帮我解围了,这事,我还真没遇到过!”

他眯着那双小眼睛,又咧起嘴,轻描淡写地说:“小意思!以后叫我李哥就行!”


用李哥自己的话说,他更像是一个心直口快的社会人,因为他刚来屿东城时,干的并不是什么正经行业。他比我正好大十岁,原是河北一个小县城的人,高中毕业后就来屿东城投奔他叔叔了。最开始当的是司机,拿到驾照后他还一次真车都没碰过,而转天就要开着一辆面包去郊区。当晚,他管叔叔借来了钥匙,在黑灯瞎火的半夜里自己练车,好在天赋很高,一晚上就撞了几台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而已。

后来,李哥才知道,他这个司机是专门拉鸡的,只能在晚上上路,而且还时刻得做好生死时速的准备。一年后他打算倒回时差,干些能见着亮的活,告别提心吊胆的日子。于是,李哥去了一个手机加工厂,虽然初期挣的没有当司机时多,但是心里踏实,唯独就是整天困在厂子里,憋得难受。

我问他当初干司机时那么自由,一下子只能待在厂子里,怎么适应过来的。李哥说,忍呗,还能怎么样?生活就是一点点忍出来的,熬过去了,就习惯了,你想要自由,没等快活几年,关进去了,更得忍!

他在手机厂一干就是八年,从小操作工干到车间主任,娶了媳妇,有了孩子,感觉一切都特别平稳了,手机换代了,厂子倒闭了。

我说,我很佩服你,在一个地方干了八年,其实我也想在一家公司稳定下来,跟着一个老板同舟共济,可是总有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导致我莫名其妙地离职。

李哥笑了笑又说,这世界上每天都在上演着奇怪的事,当时觉着奇怪,过后就觉得没什么了。他结婚后,就不住厂里的宿舍了。从新家骑自行车到厂子,顺风需要一个半小时,顶风就得俩小时。有一天他顶着暴风雨来到厂子了,主任告诉他今天不上班,昨天忘了告诉他了。

我说,那你不得抽他?

李哥说,抽?我笑呵呵地给他倒了杯茶,扭头又骑了俩小时回家了。

我说,来时候顶风,回去时不是该顺风了吗。

他说,市里的风从来都不那么听话,尤其是大城市。

我想了想,又问,是怎么想起干广告行业的。

李哥说,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他的大舅子。

我突然想起了秦总和蔡总,心里琢磨着,做生意还是一家人亲啊。也许在秦总的眼里,我已经把她当成半个亲人了,只要林雨在,我就会死心塌地为她卖命,而她要做的,就是一边让我相信我们总有一天会是真正的亲人,一边再给林雨谋划着新的伴侣,我的余热,能发挥到哪天就算哪天。

然而现在我的余热提前关闭了,我们之间自然也就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了,后果就是,我辞职前一个半月的工资泡汤了。我心想也好,正好算我把考驾照的钱还上了。

没过几日就是元旦,林雨又一次叫我去她的家里吃晚饭,这一次,只有我和他们一家三口。林雨妈对我一如既往地热情,在饭桌上给我亲手拨了几只虾,林雨爸也打破了沉寂,寻问了我几句新工作的事,得知这个公司有公积金后也露出了些许的微笑。而林雨更是全程美滋滋地看着我们仨,还时不时靠在我肩膀上卖萌。而我的心里却是极其复杂的。

我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房价,每天看着它们一路飙升,那些数字每涨一点,我就更加绝望一些。我也继续四处打听彩礼的事,有些人对我说他们结婚时并没有给,但按常理来讲,这确实很难,除非两人感情好得如胶似漆,或者女方家里非常明事理。最要命的是,林雨几乎每隔一天就会问我一次这些事,我一丁点也不想打破眼前美好的现状,所以便咬牙藏住心中所有的苦恼。当时,我觉得自己特别伟大,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可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这是最懦弱可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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