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首先提出了“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寥寥数语,含义却无比深刻,通过形象的比喻,把道德教化比喻成北极星,其他星辰都围绕着北极星转一样,治国之道是以德为基强调德政是以德服人,以德治国。因此,儒家治国之道的根基是德政,这深刻影响了中国后世两千多年社会制度、政治形态和文化氛围。这里的“德”可以理解成为人类本性即天命之性、区别于动物和蛮夷之族的理性,内容和范围比道德要广。
德治与法治是儒家和法家治国理念的出发点,区别在于治理的动力来源。德治强调通过提高个人的内在的修为,以“六艺”(礼、乐、御、射、书、数)的方式,提升自我修养,实现自我约束,在个人能良好自我管理的基础上,治理国家就不是难事,这一点与道家的无为而治的结果类似,但过程是“入世”和“出世”方式方法的不同。而法家则从人的理性不足以约束自我出发,主张通过实施条目繁浩的严刑峻法来对人民进行强有力外部约束,秦王朝采用法家思路,从秦孝公重用卫鞅开始,国力日渐增强,积累到嬴政时期,完成了一统战国七雄的大业,但是来自外在约束力终归是反人性或者是不以人为本的,所以无法持久(秦朝仅存在短短十几年),被法治压迫得毫无生存权的穷苦人民们只能选择揭竿而起(如陈胜吴广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