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中有三个同乡,一个姓杨,本城高枧(jiǎn)乡下地主的独生子。
一个姓韩,我的旧上司的儿子(就是辰州府总爷巷第一支队司令部留守处那个派我每天钓蛤蟆下酒的老军官的儿子)。
一个姓印,眼睛有点近视。他的父亲曾作过军部参谋长,因此在学校他俨然是个自由人。
前两个人都很用心读书,姓印的可算得是个球迷。任何人邀他踢球,他必高兴奉陪,球离他不管多远,他总得赶去踢那么一脚。
每到星期天,军营中有人往沿河下游四里的教练营大操场同学兵玩球时,这个人也必参加热闹。
大操场里极多牛粪,有一次同人争球,见牛粪也拚命一脚踢去,弄得另一个人全身一塌胡涂。
到这里沈从文先生才点出题目中的主题——朋友该出场了。
学校里的学校应该说是不少的,没有几千人,几百人总是会有的。
咋u这几百人中能够成为沈从文朋友的有3个人。一个姓杨,一个姓韩,一个姓印。
这三个朋友出身都了得。
杨姓朋友的父亲是地主;韩姓朋友的父亲曾经就是沈从文的上司;姓印的朋友虽然眼睛有点近视,但是就属他的父亲官职最高,曾作过军部参谋长。所以这个印姓朋友在学校里最是个自由人。
我想这自由可能来源于他的出身比别人都高贵吧?
杨姓和韩姓朋友都很用心读书,只有这个印姓朋友很是热爱踢球。
操场上有一些牛粪,由于这个印姓朋友眼睛近视,因此总是不能辨别是牛粪还是皮球,有时候,他把牛粪当做皮球踢,搞得对方一身臭哄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