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老了,有一天,我在夜里的乡间小路闲步,有一个女人向我走来。她主动介绍自己,她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帅,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帅,那时你是年轻男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
“你是谁家女子?夜间不睡,在此闲荡。说的话更是颠三倒四,让人摸不着头脑。”我想起了男女之大防,不禁拉下脸来,冷冰冰地问道。
那女人一笑说:“如此清风如此月,不出门走走,岂不是辜负了造物的美意?说到闲荡,我看先生你倒像个失了馆的,此闲荡。①”
我并没有接她的话:“你一个女人在夜里出没,还主动跟我攀谈,这很反常。物反常则为妖。你不是妖就是鬼,不是鬼就是淫奔的女人”
那女人嘻嘻一笑说:“我是二丫啊?你真不认识我了?”
二丫……我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难道是……“你是二丫?你不是自己死了三十多年了吗?你是鬼?”我有些惊讶。
“对啊!我就是那个死了三十多年的二丫。当初我自负是个读了很多书的文艺女青年,可父母非要嫁给一个糟老头,我一咬牙就上吊了。”
我在月光下极力看着她的脸,真的是一点都没变。“那你怎么还没有投胎转世?”我问。
“因为我是横死,必须要找个替死鬼才能投胎转世。我这人心太软,三十多年了,一个替死鬼都没找到。这不,刚刚领导告诉我,隔壁村有个要寻死的,让我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实际上我懒得去,可一看月光这么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出来溜达溜达。”二丫歪着头说。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虽然二丫是鬼,我却一点都不怕。看她年轻的脸,我又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日子。那时候我还年轻,人人都说我帅,说我前途不可限量。我当时简直就是我们村的村草,是几百个大姑娘小媳妇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岁月不饶人,三十年前我是白马王子,三十年后我是二胡卵子。②
跟她一边走一边聊,我回忆起了当年的豪情壮志,曾经在胸中激荡的风雷似乎又在殷殷作响了,这让我暂时忘却了我卑微的身份和肠胃里正在消化的咸菜疙瘩。
不知走了多久,路过一户人家的时候,二丫突然停住了。她说:“这一定是个读书人家。”
我问为什么?
她说:“你不知道,人白天的时候蝇营狗苟,往往是迷失心智,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如果他是个读书人的话,他的头上就会有一束光。如果他的学问和司马迁、班固这些大家差不多,那么那束光会直冲霄汉,与日月争辉;再次一点,也能和泰山、华山那样高;再次一点,也有几丈高;最不济就像一盏灯那样的。当然,这种光只有鬼神能看到,凡人是看不到的。”
“那我呢?我头上的光呢?”我好奇心大起。
“我新死的时候,夜里常常在村子里溜达。每当走到你家附近,我都会停下来,坐在附近,拿出书读一读,读累了就绣绣花什么的。你说是为什么?因为你头上的光有七八丈高啊,你是我们村最亮的那个男人。”说到这,二丫眼神竟然有些迷离。
我有些不好意思,忙摆手自谦道:“那是我年轻的时候,现在老了,不行了。不过和那时候相比,我又多读了三十多年的书,想来那束光应该会高一些吧。”
“你还别说,前两天我路过你的私塾,那时候你在睡午觉,我打眼一看,当时就惊呆了。三十年不见,你果真是变了一个人。你胸中读的都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黄冈密卷,衡中复习资料等等,这些书上的每个字都变成黑烟,嗖嗖地往上飞,只见房顶上烟云密布,一点阳光都射不进来。哈哈哈哈!”笑声未绝,她连影子都不见了。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一个老头的愤怒是很可怕的,我使劲跺脚,跺到脚生疼。我准备回家了,慢慢走着,慢慢地脚不疼了。月光还是那么白,村子还是那么静,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或者的确什么都没发生。
注释
1.失了馆的,在此闲荡:典出《笑林广记》:“一女将下教场点兵,中军官以马肾伸长不雅,各将竹管一个,预套阳物于内。及女将至,一马跳跃,脱去竹筒,阳物翘然挂于腹下。女将究问,中军禀曰:“那件东西,凡有管的,都在管里。这个失了管(馆)的,所以在此闲荡。”
2.三十年前我是白马王子,三十年后我是二胡卵子:典出自我一次半夜和同事吃饭,一个南京老头喝多了,一直跟我们扯淡,妙语连珠。原话是:二十五年前我是白马王子,二十五年后我是二胡卵子。除了这句,还有两句,比如癞蛤蟆戴眼镜冒充海军总司令,男人不能说不行女人不能讲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