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魔法师之语法俱乐部》翻书笔记

作者:旋元佑
出版:九州出版社 2001-5
来源:下载的 azw3 版本
豆瓣评分:9.5(1672人评价)
推荐人:Oceanna

利用最近一阶段的时间窗口,和英语「缠斗」,希望可以尽快让英语学习走上正轨,为了对英语语法有一个基础和整体的概念,找了旋元佑的这本《语法俱乐部》一读,豆瓣 9.5 的分评是其口碑的保证,细读下来,感悟颇多

重点阅读了第一篇「简单句」,略读第二篇「复句与合句」和第三篇「简化从句」,因为现在自己还在基本概念构建阶段,主要的目标是突破单词关,所以留第二篇和第三篇以后阅读

《语法俱乐部》对于语法的梳理和细嚼慢咽,确实比我十几年前学英语的时候,清晰和易懂很多,书中略过了一些基础的语法,更多的着墨在复杂和费解的语法上,尽可能的梳理出了英语这门语言中的逻辑脉络,作者不断强调某些背诵的特例是没有必要的,发现特例后面潜在的规律才能事半功倍的学习方法,不禁令人肃然起敬,钦佩有加

重新学习那些丢弃了十几年的知识,让我体会了一些终身学习的要义,任何一个知识领域,不仅仅体系在不断的完善,而且学习方法也在突飞猛进,两个维度的指数叠加是任何「死在沙滩上的」人极难翻身的根源,靠传统、资本、资源去裹挟年轻人的时代越来越捉襟见肘、难以为继

即使如此,现在的年轻人也会遇到更年轻的人的竞争,未来是非常难以预判的,因为任何可以轻易预判的领域都会被控制和垄断,这恰恰锻炼了新生力量在夹缝中倔强成长的能力,孕育了创新和颠覆的可能,我所在的互联网行业每天都在经历着这类翻天覆地的变化

作者前言:

教了二十几年英语,接触到的学生算是不少了。常有学生问我是国外哪所大学毕业的。听到我回答从来没有出国念过书,往往会十分讶异,接着就追问我英语是怎么学的。其实学英语只要方向正确,并不一定得出国才能学好。读者有兴趣看这本语法书,应该是想把英语学好。在此提供我个人的经验供读者参考,或许能帮读者节省一点时间,少走些冤枉路。

我是进了初中才开始接触到英语。初一的班导师是英语老师,他叫我们要勤查字典,我也就乖乖地查了三年字典,背了些单词,也生吞活剥地记了些语法规则。在那种年纪,记忆力好,理解力差,也不会想去把语法弄懂,背下来就算了!

启蒙的老师及语法书

高中读的是新竹中学,高一的班导师也是英语老师,他要我们开始使用英英字典,于是我就查了三年英英字典。这在高中阶段我觉得是不错的训练,可以避免在两种完全不同语系的单词间硬套,同时也可以训练阅读,以及培养用英语思考的习惯。

当时我们用的语法书是汤廷池老师编的,对我的帮助很大。汤老师是新竹中学的学长,也在竹中任教过,我进竹中时他已经离开了,不过我一直自认为是汤老师的学生,因为他的语法书可以说是我英语观念的启蒙。那套语法书整个是用英语写的,系统严密、深入浅出,解决了我对语法的许多疑惑,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语法观念。一本好的语法书,对学英语的人有多么大的帮助!汤老师那套语法书就是这样的好书。只不过完全用英语写成,要自习不大容易。此后我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够好的语法书。虽然书店里有上百本,可是都抄来抄去,写的人大概也不懂那些“规则”的道理何在。这种语法对一个心智发育成熟、有理解需求的学习者实在没有多大帮助。所以我才会想要写一本偏重理解、能够自习的语法书。

大学我念的是师大英语系,大一班导师当然也是英语老师。他要我们丢开字典、大量阅读,要有一个晚上看完一本小说的能力。我一听正中下怀。查了六年字典,我仍然视查字典为苦差事,可是不查又不放心。现在有老师说可以不查字典,真是深获我心。另外,我选择读英语系的原因,主要就是我爱看小说。读英语系,看小说就是我的功课,那是多美的事,而且又不必查字典!

大学教育

大学四年,我看了不少书。我们用的英国文学史和美国文学史,和美国大学英语系用的是同样的版本,两本加起来有几千页。包括中古英语,有从古到今、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精华。老师上课的时候只是蜻蜓点水,有些部分完全不提,有些只能作些背景介绍,最多是节选一些段落出来讲讲。我当时有颇强的沙文主义偏见,对盛行的留学风很不以为然,认为中国人为什么非要到外国念书不可?所以我打定主意在国内念研究所。而研究所考试的专业科目主要就是英史与美史,所以我不管老师上课时怎么跳,晚上一定把书本逐字逐句看完。当然有看不懂的,也有不认识的字。不过我是以“看完”为目的,不懂也就算了。除了课本,另有一些重要的典籍与作品,像圣经、希腊罗马神话与经典小说等等,我都到图书馆去借来看。好在这些东西都是经过时间试炼的名作,不必勉强自己,看下去自然会欲罢不能。看这些东西,感官刺激虽不如看电影,可是它比电影多一层想象的空间,韵味无穷,是电影无法企及的。就这样,我轻松愉快地念完了大学。

研究所我读的是台大外文研究所。考研究所之前我先教了一年高中——那是师大公费生的义务实习,教完才有考研究所的资格。这一年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准备考试,只是到时候拿枝笔就进考场了。台大外文研究所笔试的满分是600分,考试结果我以第一名录取,分数是500多分,第二名录取者是300多分——跟我的分数差了接近200分,我自己也吓了一跳。我想这是我“不求甚解”式读书方法见到效果了。

一个晚上看一本小说

念研究所时值得一提的是学位考试(Comprehensive)。当时我选的两张书单分别是19世纪英国文学与20世纪英国文学。书单上分成小说、戏剧、诗歌、散文、文学批评等五类。光讲小说的部分,两张加在一起有四十五本,每本平均是三四百页。我记得当时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这四十五本小说全部看完——扣掉出去玩的日子,大概一个晚上要看一本。这一段时间的密集阅读对我的英语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小说是最优美丰富的文字,戏剧用的是口语(不过19世纪的口语和现在颇不相同),诗歌是最浓缩的语言,散文比较平易近人,文学批评则是非常学术化的文体。这些东西看了一堆下来,大概各式各样的英语都可以应付了。

研究所毕业后,在元培医专、新竹科学园区实验中学教了一阵子的书,又回到台北,进入淡江英语系任教,并就近去读淡江的美国研究所博士班。在美研所所学,与其说对英语有什么帮助,不如说是进一步了解了美国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话说回来,要真正懂一门语言,不了解那个国家和人民的话是办不到的,这一方面也就是我读美研所的收获。

到现在我教过的学校包括初中、高中、专科、大学,补习班有YMCA、留学补习班等等。现在还在我女儿读的乡下小学自告奋勇,每周三天,利用早自习时间去教小孩子英语——这是我做过的最有挑战性的工作!

享受阅读乐趣的第一步——不求甚解

教学的经验给我的帮助也很大。在从前教托福、GRE、GMAT这些留学英语测验时,开始接触到词源分析,了解到英语单词的构成,也体会到词源分析是学习单词效果宏大的工具。《TIME中文解读版》“资讯播报员”单元中的词源分析以及TIME Studies《学习时代》中的“词源大挪移”这两个单元,就是这段教学经验的产物。这本《语法俱乐部》,整理出我从大量阅读中观察、归纳出来的心得,以及我个人总结出来的语法句型系统。它偏重理解,预先设想学习者可能有的疑惑,也针对最常犯的错误加以解说,这些都是我教英语二十多年经验的累积。

同时,为了教学所需,我以在师大学的教材教法为基础,再去阅读新的ESL/EFL教学理论,发现我误打误撞的那套“不求甚解”式阅读,竟然就是五种教学法之中最适合国内学习者需求的“阅读法”(the Reading Approach)。这种方法不需要外在有英语环境,只要找来适合自己程度的英语文章,由浅入深阅读下去,常见的英语单词与常用的语法句型自然会大量出现,从上下文中就可以学会新的单词与用法,不需借助词典。有词源分析的工具当然会更好。冷僻的单词去查也没用——因为不是常常看得到,查了也背不下来。更重要的是,摆脱了词典的累赘,你就会发现阅读的乐趣,让你爱读的文章来牵引你,不必有丝毫勉强,自然能持续下去,每天都有进步。我的托福考了满分677分,GRE语文部分拿到720分(在以美国大学毕业生为主的全世界考生中名列前3%),可以证明“阅读法”效果宏大。

读到一个程度,累积了足够的input,就会有output出来——可以拿起笔来写了。不过,写的要求比读的要求高出很多,没有好的语法句型观念是写不出好文章的。语法俱乐部、缪司作文班此时就是你的好朋友。

TIME的挑战

我学英语的经验,还有一个挑战要提——TIME。从前我只是偶尔看一下TIME,1980年代我开始在补习班讲授TIME。这时候不是看看就算了,而是要完全弄懂才能去教。细看之下我发现我的英语还是有盲点。我是受正统英语系教育出身,学院派的英语、老旧的英语看得很多,真正今天用的英语接触得还不够,而TIME喜欢创新,玩文字花样,同时新闻体的英语讲究简洁,文字高度精简,与慢条斯理的19世纪英语大不相同。另外,TIME的内容无所不包,典故、影射、双关语等大量使用。古典的典故还难不倒我,一些当今人物,尤其是美国人才熟悉、外人无从接触的人物,用在典故、影射中就会无法意会。

1995年7月我开始参与《TIME中文解读版》的筹备工作,到现在接近三年的时间,仔细阅读、翻译、评注了大量的TIME文章,也审阅了大批译稿,其间不断要查资料、打电话、上网找答案,社里也聘了美籍顾问帮忙,这一段时间最大的收获应是更深入了解美国社会文化、国际局势,也丰富了各方面的知识背景,同时TIME的文体也对我的英语写作风格产生了影响,让我更趋于精简,用字比较精准,句型也更有变化。

懒人英语学习法

英语只是个工具,但是这个工具的学习可以说是永无止境。现代英语教学法中的the General Approach主张学习者应认清自己的学习风格,该怎么学应因人而异,要选择最适合自己学习风格的方法。我学习英语的经验也许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不过我觉得,好逸恶劳是大部分人的通病。如果你曾痛下决心把英语学好,却半途而废,不能持之以恒,那么我这套懒人的方法可能也适合你。只要找你爱看的书来,不必查字典,不求甚解,知道大概在说什么,能维持你阅读的兴趣就好了。或者找简单点的东西来看,或者找《TIME中文解读版》这类有深度、优美的文字来看,利用翻译、注解等等来了解文章在说什么就够了。这样你自然能持续阅读下去,在不知不觉中吸收有意义的input。只是茶余饭后看看闲书,没有丝毫勉强,假以时日你的英语就会进步。

词源分析是你征服单词的最佳工具,《语法俱乐部》是你理解句型最好的帮助。祝你阅读愉快。

摘录:

从语源学(etymology)的角度来看,冠词a(n)可以视为one—字的弱化(reduction)结果。也就是说,a(n)就代表one的意思,只是语气比较弱。a(n)与one同样都是在交代它后面所接的名词是“一个”的概念。如果后面的名词不适合以“一个”来交代,也就是不适合加a(n)的话,就可把限定词这个位置空下来。

除了复数以外,抽象名词(如honesty、bribery)没有具体形状,不能以“一个”来表示。物质名词(如water、food)虽然是具体的东西,可是形状不固定,也不能以“一个”来表示。这些不能以a(n)来引导的词就可以把限定词省略。

人名(如Genghis Khan)、地名(如Taibei)等都是专有名词。因为它所代表的对象只有一个,也不适合加a(n),所以可以不用限定词。为什么只有一个的东西也不能加a(n)呢?因为如果用a Genghis Khan来代表成吉思汗,那么这里指的是one Genghis Khan (一个成吉思汗)的意思。亦即在此句中暗示有第二个成吉思汗存在,所以才特别需要标示是“一个”。如果只有一个成吉思汗存在,就不必这样标示,只要说Genghis Khan,大家也就知道在说谁了。加a(n)与加-s是一体的两面,我们用这两个符号分别来表示单、复数。如果一个名词不能加-s(或者是作不规则复数变化),那么它也就不能加a(n)。专有名词就是如此。

在语源学上,the可视为that或those的弱化形式。而that或those是指示形容词,有明确的指示功能。所以定冠词the也可以用同样的角度来了解:凡是上下文中有明指或暗示时,也就是有“那个”的指示功能时,便要用定冠词the。

在许多语法书上被列为例外,并要求学生背下来的东西,其实都非例外,反而都是很容易了解的。比如,一般语法书列出海洋、河流、群岛、群山、杂志名、船名等等,说这些是“专有名词要加定冠词”,是例外。但是,这种说法并非完全正确。首先,这些清单并不周全。而且,大部分的人不是懒得背,就是背不下来。死背不但不能变通,一碰到变化还是不会。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些所谓的例外。


在“太平洋”the Pacific (Ocean)—词中,Pacific是放在形容词的位置,字尾-ic是明显的形容词字尾。在名词位置上的Ocean其实是普通名词(世界上有三个洋。只要有两个以上就不算是专有名词),在此被省略掉。所以定冠词the是配合后面的普通名词Ocean,指出“叫做Pacific的那个洋”。这是规规矩矩的用法,完全没有例外。在三大洋中只有印度洋不适合省略,因为the Indian可能会被误解为“这名印第安人”。同理,the Mediterranean (Sea)是普通名词the sea加上形容词Mediterranean,也不是例外。“地中海”可以省略sea,因为省略之后仍然够清楚。但“死海”the Dead Sea就不能省略,否则会被误会为“死人” the dead people。再看下面的例子:
the Philippine Islands → the Philippines (菲律宾群島) the Alp Mountains → the Alps (阿尔卑斯山)
这两个复数的“群岛”Islands、“群山”Mountains,也是普通名词。可是名词部分被省略掉,以形容词位置取代之,并且把复数的-s移到前面来。这也不是例外,只是很合理的省略方式罢了。同样的:

英语动词时态的变化,在学校里可能要花一个学期才学得完。语法书上也是洋洋洒洒一大堆公式,好像非常复杂。其实,如果在句型诠释上稍微变通一下,时态问题是很容易理解的,而且只需要了解两种状态:简单式与完成式,就能充分掌握所有的时态变化。本章我们就要在短短几页中,将所有的时态问题都解说完毕。
首先,在现代语法中,时间(time)和状态(aspect)是分开处理的。时间观念(现在、过去、未来)非常简单,状态的观念就比较麻烦,如果再把主动、被动语态(voice)加进来,变化就更多了。以简驭繁的办法是:把be动词当做动词,其后的分词则视为形容词补语。动词短语长的时候,里面一定会有be动词,如果把be动词抽离出来当做动词看待,那就只剩下用be动词写的简单式,以及用have been写的完成式两种状态。分词则可视为形容词补语,不放在动词短语里面,如此一来整个时态的问题就会简单化,我们只要弄清楚什么是简单式,什么是完成式就可以了。

所谓“不定词短语”,就是to加上原形动词所形成的短语。传统语法处理不定词短语时,总是语焉不详,只列出一些要背的规则、表格,复杂一点的变化就无法处理了。在笔者的观察中,不定词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把它视为助动词的变化。只要确实弄清楚不定词与助动词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不必背任何规则、表格,而全盘了解不定词的变化以及它与其他“动状词”(Verbals)之间的关系,包括现在分词、过去分词与动名词。

要了解不定词与助动词之间的关系,不妨先看一个例子:
I am glad to know you.(很高兴能认识你。)
这是一句简单的会话用语,读者应该都能脱口而出。可是如果追问下去:“为什么用不定词to know you?”“为什么不能用动名词knowing you?"恐怕许多读者就答不上来了。(请不要回答“我背过”,或者“这是惯用法”、“这是短语”;语法要求理解,不能打迷糊仗。)其实,只要了解不定词与助动词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了解这个不定词是来自助动词的变化。怎么说呢?我们来看看这个例句还原成原状的样子:
I am glad because I can know you.
这句话可以进一步改写为下面这个类似的句子:
I am glad because I am able to know you.
由连接词because所引导的副词从句中,主语I和前面主要从句的主语相同,是重复的元素。动词am是个空的be动词,没有意义。因此这两个元素(I am)都可以省略。可是,副词从句中省略主语与动词之后,已经不成一个完整的从句结构了。如此一来,连接词because也就没有必要存在。剩下的不定词to know本身就带有able to的暗示,所以就变成:
I am glad to know you.
翻译成“很高兴能认识你”,是因为这个to know就是able to know,也就是can know的变化。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不定词与助动词的关系极为密切,我们可以利用这层关系来练习判断不定词的用法。首先,我们来观察一下不定词与助动词之间有什么共同点。

例:I always try to be on time. (我总是力求准时。)
这个句子中,to be on time可视为I can be on time 的变化。主要从句动词try有“尝试”的不确定意味,所以后面用不定词to be on time,代表“希望能够准时”。可是,如果你每次约会都很准时,结果对方都迟到很久,别人就会指点你:下次故意迟到试试看。
Why don't you try being late for a change? (你何不故意迟到一次呢?)
准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的,不可控制的因素太多了。所以只能说 I try to be on time,也就是I try if I can be on time (希望能够,但没有把握)。但是在上面那个句子中,试的事情是“迟到”,是任何人都有把握做到的,就不适合用to be了。比方说:
I try to be late.
这个句子很奇怪吧!I try if I can be late,说话的人努力要迟到,但不知能否成功。所以,回到刚才那个句子:Why don't you try being late for a change? 用 being late 而不用 to be late,是表示“迟到”是一定做得到的,至于动词try所暗示的不确定性,现在不在“迟到”一事的本身,而是在“试试看迟到一下的后果会是如何”。

例:Let me buy you a drink.(我请你喝一杯。) Drinking is his only vice.(喝酒是他唯一的坏习惯。)
第一句中的a drink 是普通名词:“一杯酒”。第二句则要用动名词drinking,才能代表“喝酒”的动作与习惯。从这儿可以看出,动名词相对于普通名词而言,仍然保留有若干程度的“动作”意味,而且可以有“持续性”的暗示。如果只喝一杯,那就是have a drink。如果是习惯性、经常性的喝,才用动名词drinking。
此外,许多运动都用动名词表示,像是swimming、skiing、skating、mountain-climbing、dancing、jogging 等。这些动名词也一样,保留了一些动作的味道,同时也有持续性的暗示。例如游泳,跳下水总要划几下才叫做游泳(swimming)。登山更是长时间持续的攀登(climbing)。这种持续性与动作性,就是动名词常有的特色。

形容词是用来形容名词的,在句中有两种位置:
1. 名词短语中
2. 补语位置
这两个位置都可以放分词来取代形容词,同样达到修饰名词的目的。
一、现在分词与形容词的关系
例:That black dog doesn’t bite. (那只黑狗不咬人。) A barking dog doesn't bite. (爱叫的狗不咬人。)
在这两个名词短语中,现在分词barking与普通形容词black一样放在名词短语中间,一样用来修饰名词dog,所以都可以当做形容词看待。只不过barking这个现在分词要加上进行的暗示,解释为“正在叫的,一直叫的”,这个进行的暗示(“正在”、“一直”)就可以视为现在分词 -ing字尾的弦外之音。许多形容词字尾都有它的弦外之音,像是-ful(“很”,full of),例如useful;再如 -ish ( — 点),例如grayish;以及 -less (没、不),例如valueless。同样的,-ing 也可以视为形容词字尾,弦外之音是“正在”、“一直”。
例:The dog is black.(那是只黑狗。) The dog is barking.(那只狗在叫。)
现在分词barking和普通形容词black都出现于be动词后面,都可以视为补语,形容主语dog,只不过现在分词-ing字尾要加上进行的暗示。当然,一般语法说be+Ving是进行式的动词短语。可是,并不是is barking 才能解释为进行意义的“正在叫”。a barking dog 不也一样是“正在叫”的狗吗?所以,还是把barking—律解释为形容词比较有一致性。

两种分词都是形容词,差别在于现在分词有“进行”的暗示, 过去分词有“被动”、“完成”的暗示,大致依此区分就不会错。以下检讨两种比较需要注意的情况。
一、表示“感觉”的分词
例:He is disappointed at his scores. (他对分数很失望。) His scores are disappointing. (他的分数令人失望。)
有一些表示“感觉”的字,像disappoint、satisfy、surprise、amaze、 astonish、scare、terrify、please、tire、exhaust 等,该用现在分词还是过去分词,有时用中文的“主动”、“被动”一时会想不清楚。像上面的两个例子,可以先还原为这种形状:
His scores disappoint him. (他的分数令他失望。)
这样就比较容易看出来,如果用He做主语,应该是被动态,因为he原来是宾语的him。改成被动态为:
He is disappointed at his scores.(他对分数很失望。)
虽然是被动态的形状,可是这些表示“感觉”的字眼被动的意味不明显,都是形容词意味大过动作的意味,所以后面不用被动态的介词by,而用其他介词(上例中就是接at his scores)。
另外,如果用His scores 做主语,就可以看出来要用主动态,因为His scores原来就是主语,于是变成:
His scores are disappointing.(他的分数令人失望。)
许多表示“感觉”的字眼,都可以依此类推来决定该用现在分词还是过去分词。
二、词根词首分析
现在分词与过去分词之间的选择,牵涉到主动被动的判断,所以和动词的及物不及物有关。这是一个相当麻烦的问题:怎么看动词是及物还是不及物?如果每个动词还要去背它是及物或不及物,那太辛苦了。英语动词很多,背不胜背,可是使用到的词根有限。 所以做一下词根词首的分析往往可以决定及物不及物的问题。
例:Water consists of hydrogen and oxygen. Water is composed of hydrogen and oxygen.
(水由氫分子和氧分子组成。)
consist的词根sist是stand或be的意思,都是不及物,配合词首 con(together),可以解释为 stand together 或 be together。既然它是不及物动词,自然没有被动态,也没有宾语。可是compose就不同了。词根pos解释为place (放),是及物动词,所以可以有被动态,才可以用到过去分词composed。

英语的修饰语有两种词类:形容词和副词。形容词是修饰名词用的。副词则用来修饰名词以外的词类,包括动词、形容词与其他副词。当然,也有些特别的副词可以用来修饰名词,这一点留待以后谈到副词部分时再来讨论。大致说来,形容词是可以定义为修饰名词的修饰语。

另外,有些a-开头的古英语形容词,除了可以放在补语位置外,如要用在名词短语中,也只能放在名词后面。这是因为古英语a-的词首代表一种暂时性的状态,类似拉丁文-ing词尾的味道。因而这一类的形容词不适合放在名词语中间代表属性(attribute)的位置。例如:
John and his brother alike are unreliable. (约翰和他弟弟都不可靠。) Money alone cannot solve our problem. (光靠钱解决不了我们的问题。)
alike和alone这两个a-开头的古英语都不适合放入名词短语中, 只能放在后面。alone —字在money alone这个例子中的这种用法,也有些语言学家主张把它当作副词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在谈到副词时会处理到。

在名词短语中,若有两个以上的形容词单词出现,就会产生顺序的问题。这是英语写作要先克服的问题。例如:


首先来理清一个观念:big和red是两个形容词单词,不是一个形容词语,因为这两个词分别独立来形容apples。然后来谈谈顺序的问题。一般的语法书上在此只是列出一些大小、形状、颜色等等的顺序要求学生背下来。其实形容词的顺序不必背,而有一定的道理可循。在 attributive adjectives 之间,愈是表达名词属性的形容词愈要靠近名词。亦即,愈是不可变的、客观的特质愈要靠近名词。反之,愈是可变的、临时的、主观的因素则愈要放得远离名词。研究下面这个例子:
The murderer left behind a bloody old black Italian leather glove. (凶手去下一只沾血、老旧、黑色、意大利制的皮手套。)
leather放得最近glove,因为leather是内容,glove是形式。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的。就算手套剪碎了,皮革材料还在里面。表示产地的Italian也是属于不可变的因素。而且,an Italian glove (意大利手套)有相当强的表示属性的功能——告诉别人这是哪一种手套。至于说颜色black,在皮革染上黑色之后就不会变了。old这个字则是手套制成之后由新慢慢变旧。至于bloody,原先没有沾血,行凶时沾上。只要拿去洗,随时可以变干净,旧则不能再变新了。所以,bloody这个形容词和“手套”的属性最无关,也是最可变的修饰语,就要放在这一堆attributive adjectives的最前面。

另外,上面提到的一批a- 开头的古英语形容词,因为它所暗示的“暂时性”语气,使它不适合放在名词短语中的位置,而最常出现在补语位置。例如:
The fish is still alive.(鱼还活着。) The balloon stays afloat.(气球还飘在空中。) They found the professor alone. (他们见到教授独自一人。) Coffee keeps him awake.(咖啡使他头脑清醒。)

一、比较级的拼法
一般语法书中都已处理过这个基本问题,本书在此不谈。但有一个基本问题是一般语法书没有解释清楚的,即两个音节的形容词,其比较级、最高级在拼法上要怎么处理?当然,单音节的形容词,因为很短,适合在词尾变化(如:tall、taller、tallest)。
而三个音节以上的形容词已经很长,不适合再加词尾变化,因而分成两个词来处理(如:expensive、more expensive、most expensive).但是,两个音节的形容词很尴尬:它不长不短,要如何判断?以下的原则可供参考:两个音节的形容词,如果词尾是典型的形容词词尾,有明显的标示词类的功能,应保留词尾不变,分成两个词处理。此外则随意。例如:


这些两个音节的词都是典型的形容词词尾,应分成两个词处理。其他的双音节形容词,如果不是典型的形容词字尾,变化则无限制。例如:


如果是-y结尾,这个长母音因为发音上的要求,要先变成短母音的i,再加字尾变化,如:


四、比较级的倒装
比较级一定会有重复的部分,因而会有省略,也因此可以有倒装句法。例如:
A chimp has as much I.Q. as a child of five or six does. (黑猩猩的智商相当于五六岁小孩的智商。)
这个例子中是用助动词does来取代上文中的has I.Q.以避免重复。然而,does放在句尾,和它所代表的部分隔有一段距离。而且 does和它的主语a child之间也隔了一个介词短语of five or six。这些距离都会妨碍句子的清楚流畅性。如果倒装就能避免这些毛病,例如:
A chimp has as much I.Q. as does a child of five or six.
这个倒装句中,助动词does与它所代表的has as much I.Q.之间的距离消失了,与它的主语a child也放在一起了,如此一来句子的清楚性就增加了。

八大词类当中,属于修饰语性质的有形容词和副词两种。这两种词类之间的分工,在语法书中都是说形容词用来修饰名词,而副词用来修饰名词以外的词类(包括动词、形容词与副词)。这个区分大致说来成立。可是,如果要求比较周延一点,就知道有若干种副词其实也可以用来修饰名词类。例如:
Vegetables, especially spinach, are good for you. (蔬菜,尤其是菠菜,有益健康。)
这个例子当中就是用副词类的especially来修饰名词类的 spinach。

一般的英语句子都是这种语气,读者从前在时态部分所学的现在式、过去式、未来式等等也都是属于叙述事实语气,所以不必多作解释,其中只有未来式要说明一下。如:
I will go to the U.S. next year to study for an MBA degree. (我明年要到美国去念企管硕士。)
现在、过去的事情,是真是假已经可以确定,所以能用叙述事实语气。可是未来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严格说起来还不能确定真假。这也就是为什么未来式动词中要加上助动词will,因为助动词都带有不确定的语气。上例中如果说是事实语气,只能说我确实有这个打算,计划到时候要去。至于明年会不会有变化,其实是无法预料的,这和He went to the U.S. last year不同;过去的事情已经发生,可以肯定,所以能用叙述事实的语气。再看下面的例子:
The weatherman says sunrise tomorrow is at 5:32. (气象报告说明天日出是五点三十二分。)
虽然是明天的日出,时间还没到,可是日出的时间可以用公式算出来。因为地球不会停止转动,也不会忽快忽慢,所以“明天日出在几点”可以当作事实来叙述,不必加上有不确定语气的will。 再看下一个例子:
The movie starts in 5 minutes. (电影还有五分钟开演。)
同样的,虽然还没开始演,可是时间表上排好了,“再过几分开演”就可以视为事实,不必用未来式的will来表示了。
未来式还有一个变化需要注意,请看下面的例子:
I'll be ready when he comes. (他来的时候我会有万全的准备。)
同时叙述到两件未来的事情,而两者之间有时间或条件的关联性时,往往其中一件(副词从句中的那件—何谓副词从句,将来会再作说明)要改成现在式。这是因为两件未来的事情都不确定,需要先假定其中一件是事实,已经发生,在这个确定的基础上, 才能推论另一件事。上例中的when he comes就是假定“他来”是确定的,用表示确定语气的现在comes来叙述,然后才能推论“到 那候我会有准备(I'll be ready)”。这和下一个例子的状况类似:
If you are late again,you'll be fired. (你再迟到就会被炒鱿鱼。)
这是警告对方不得再迟到。下一次如果又迟到,这当然是未来的时间,可是要先假设这是事实,发生了,才有下一歩会被开除。而叙述事实的语气不适合用助动词,所以要改成If you are late来表示。语法书中列出规则“表示时间或条件的副词从句要用现在式代替未来式”,原因即在此。

若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动词在现在时态中要加-s,这是初中生都知道的规则,可是就算大学英语系的学生在写作文时还是可能会犯这方面的错误。原因在于,第一:中文不是拼音文字,没有这种借词尾变化来表示人称的表现方式,所以容易被忽略。这得靠多读多写来养成习惯。第二:有些情况下,一致性的判断并非那么单纯,这就得靠扎实的语法训练来解决。
每个句子都有动词,所以都会牵涉到一致性的问题。若处理不好,写出来的句子一定错误百出。

主语是一个还是两个人(或物)?
这部分主要讨论对等连接词and的判断。请比较:
Ex.1 Your brother John (have) come to see you. Ex.2 Your brother and John (have) come to see you.
句1中的your brother可以看出来就是John,是同一个人,所以是单数的主语,要用单数的动词。然而在句2中一旦加上对等连接词,成为your brother and John之后,就是两个人,是复数的主语,要用复数的动词。一般说来,对等连接词and出现在主语中,往往表示主语有两个人(或物),所以应该是复数。
正确用法:Ex.1 hasEx.2 have
以上是大家都知道的判断原则。再下来就有了变化。请看:
Ex.3 The senator and delegate (want) to make an announcement. Ex.4 The senator and the delegate (want) to make an announcement.
senator是参议员,delegate 是代表。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要发表声明呢?本书前面曾讨论到名词短语,现在要用这个观念来帮忙了。
名词短语有三个构成元素:限定词(包括冠词)、形容词与名词。其中任一元素都可省略。例如the rich这个名词短语就只有限定词the和形容词rich,把名词(people)省略了。
句3的主语the senator and delegate可视为一个名词短语。限定词只留一个the,名词部分则用and连接senator和delegate。这种情形应视为一个人,同时具有参议员和代表双重身分,所以是单数。
句4中的主语the senator和the delegate各有限定词,需视为两个名词短语,因而是指两个人,动词也就该用复数。
正确用法:Ex.3 wants Ex.4 want
因此限定词可以帮助判断名词短语的单复数。不过every这个限定词又有不同的考量。例如:
Ex.5 Every man and every woman (have) to do something for the country.
句中主语every man和every woman虽然各有限定词,是两个名词短语,似乎代表复数。不过再从意思上判断,man和woman是相对称的内容,指人的两种性别。重复every是为了加强语气:不是指有两个人,而是表示不论男女,每一个“人”。亦即every man and every woman 的语气近似 man or woman,every “person”,所以应该选择单数的动词。
正确用法:Ex.5 has
这个情况有点近似英语的一个成语:
Ex.6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 Jack a dull boy.
主语all work和no play是两个名词短语(all和no都是限定词), 似乎应为复数。不过从内容上来看,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all work),就表示没有任何时间游戏 (no play)。所以all work and no play 与其说是两件事,不如说是同一件事情的一体两面,重复是为了加强语气。因此动词应选单数。
正确用法:Ex.6 makes
再看一个可以用限定词帮助判断的例子:
Ex.7 A cup and saucer (be) placed on the table. Ex.8 A cup and a dish (be) placed on the table.
句7中的saucer是放在咖啡杯下的小碟子,杯与碟可视为一组,所以主语中a cup and saucer只用了一个限定词a,当“一组咖啡杯”看待,是单一的名词短语,应作单数。
句8中的主语,一个是杯子,一个是菜盘子,这两件东西不能当一组看待,所以用a cup and a dish这两个名词短语来表示,因此动词要用复数。
正确用法:Ex.7 is Ex.8 are
下面这个例子可釆同样原则,借助限定词来判断单复数,读者请自行练习一下:
Ex.9A brown and white dog (be) at your doorsteps. Ex.10 A brown and a white dog (be) fighting over a bone.
正确用法:Ex.9 is Ex.10 are
以上所述大抵都可借助限定词来观察一致性。如果没有限定词呢?请看下例:
Ex.11 Bread and butter (be) not very tasty but very filling. Ex.12 Bread and butter (have) both risen in price.
bread和butter都不可数,使用零冠词(zero article),因而看不到限定词。这时要从意思上判断单复数。句11说bread and butter “不怎么好吃,但是吃得饱”。bread有人吃到饱,不过大概没有人只拿着butter吃到饱吧?所以这个句子中的bread and butter应该是一种食品:吐司面包涂奶油。从意思上判断是单数,应用单数动词。
句12中既然说bread and butter“双双涨价”,自然是两种民生物资,应视为复数。
正确用法:Ex.11 is Ex.12 have
下面这个例子也缺限定词,请读者练习:
Ex.13 Oil and water (do) not mix.
正确用法:Ex.13 do
(油和水这“两种”物质无法混合。这是一句英语谚语。)

主语是哪一个?
这部分主要讨论主语中夹有对等连接词or、but,以及比较级连接词as、than时的判断。
Ex.14 You want to borrow money? But I,as well as you,(be) broke.
一般语法书碰到这种状况又是列出规则叫人背,其实如果了解简化从句,根本不必背。这个句子可以还原为完整的句子:
I am broke as well as you are.
句中的第二个as就是比较级的连接词,前面的I am broke是主要从句,后面的you are是从属从句。后者在比较级简化时可以把be动词省略,成为as well as you,再把它向前移动,就变成句14的I,as well as you 了。由此可以看出,句14括弧中的动词属于主要从句,是I的动词,与as well as you 无关。
正确用法:Ex.14 am
下面这个例子也是同样的道理:
Ex.15 I,no less than you,(be) responsible.
这个句子可以还原为:
I am no less responsible than you are.
同样的,no less than yon are这个比较级的句子可以简化,省略are,再往前移,所以句15的动词也应该依它的主语I而定。
正确用法:Ex.15 am
以上是比较级连接词than和as的判断。接下来看对等连接词but的情形。but这个连接词表达相反关系,连接的两部分通常是一个肯定,一个否定。在主语当中否定的部分等于被排除掉,动词要视肯定的部分而定,例如:
Ex.16 Everyone but a few complete idiots (be) able to see that.
主语当中用but来连接,等于排除掉后面a few complete idiots的部分,因而动词要视everyone而定。
正确用法:Ex.16 was
再看这个例子:
Ex.17 The eggs,not the hen,(be) stolen.
主语the eggs,not the hen里面虽然没有but,可是意思、功能和the eggs but not the hen相同,后面的部分要排除(因为母鸡没被偷走,动词要跟the eggs)。
正确用法:Ex.17 were
下面这个例子比较复杂些:
Ex.18 Not only you but also I(be) at fault.
主语not only you but also I在意思上虽然是you和I都算在内,不过语气偏重在I的部分。而且对等连接词前面的部分有not,表示形式上否定掉前面的you,所以主语要跟后面的I走。
正确用法:Ex.18 was
最后来看看对等连接词or的判断。这个连接词表达的逻辑关系是“二选一”,不同于and表示“两边都算”以及but表示“否定掉一个”。二选一该选哪一个做主语,完全没有暗示,所以在用法上是“选靠近动词的部分”做主语。例如:
Ex.19 Either my father alone or both my parents (be) coming.
到底是父亲一个人来,还是父母亲一起来,完全没有暗示,只知道不会两者同时发生,要选一个。这时只能选靠近动词的both my parents 做主语。
正确用法:Ex.19 are
下面这个句子差不多,请读者自行判断:
Ex.20 Neither he nor his friends (be) there at that time.
正确用法:Ex.20 were
最后这个句子要考虑一下:
Ex.21 (Do) he or his friends want to go?
这是疑问句,负责交代一致性的助动词靠近前面的he,所以要选he做主语。
正确用法:Ex.21 Dose
主语中有every、each、either、neither等表示“一”的字眼时
只要有这些表示“一”的字眼在,后面有名词的话就得使用单数名词,做主语时也就得用单数动词配合。这很容易了解,请读者自行练习:
Ex.22 Everybody (be) to report here tomorrow.
正确用法:Ex.22 is
Ex.23 Every student (have) several chapters to report on.
正确用法:Ex.23 has
Ex.24 Each (have) to make a five-minute speech.
正确用法:Ex.24 has
Ex.25 You (have) to make a five-minute speech each.
正确用法:Ex.25 have
(each在这里用作修饰语,主语是表示“你们”的yon,所以是复数)
Ex.26 Each of you (be) responsible for half of the job.
正确用法:Ex.26 is
(这时主语是each,原来的you变成介系词of的宾语,既然each当主语,就是单数)

如果是两个各自能够独立的简单句,中间以and、but、or等连接词连起来,两句之间维持平行、对称的关系,没有主、从之分,就称为合句(Compound Sentence),又称对等从句。例如:
Girls like dolls,but boys like robots.
(女生喜欢洋娃娃,男生喜欢机器人。)
一个合句,只要当成两个简单句来解释就好了,两句之间互为对等从句,关系十分单纯,不须多加解释。

如果将一个句子改造成名词、形容词或副词类,放到另一句中使用,就称为从属从句,另一句则称为主要从句。合并而成的句子有主从之分,就称为复句(Complex Sentence)。复句的从属从句有三种,分别是名词从句、形容词从句和副词从句,各有其特色,在此先看一些简单例子的说明:
1.I know something. 2.I am right. → I know that I am right.(我知道我是对的。)
I am right是一个独立的简单句,外加连接词that成为名词从句,放在主要从句中当做know的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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