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利益高度趋同的一类工具,因此发生强赎是双方都愿意看到的结果,为什么这么说呢?
投资者买可转债的目的是什么,是赚钱呀,这个简单。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是什么,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都是很缺钱的,因此发行可转债就是为了借钱,并且借了钱还不想还钱,实际上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都没有还钱,还钱要么是公司有问题,要么是公司高管脑子有问题,既然不想还钱那就要促进可转债持有人将手里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这样就不用还钱了。下一个问题来了,如何才能让可转债投资者心甘情愿的转换为公司股票呢!这就要说道可转债强赎条款了。
举例:A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强赎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106%(含当期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简单的说就是在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的股价超过转股价的130%(此时可转债也会涨到130元以上,否则会发生折价套利),上市公司就会催促你该转股啦,你赚得够多啦,否则我就要以面值加利息收回你手里的可转债啦。
可转债能否上130元呢,作为投资者的我们不用操心,上市公司会替我们操心,因为上市公司是贪婪的,都想借钱不还。所以股价有条件要上130%,没有条件上市公司创造条件也要上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