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已经算是一件可悲的事了,可更可悲的是,喜欢的人总是想着各种法子躲避自己,就像逃避瘟疫,逃避猛兽。
叶可喜欢浩宇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身边的朋友,同事都知道,就连刚入职没几天的一个小姑娘都会非常笃定的说:“叶可姐肯定喜欢浩宇哥!”,浩宇本身也知道。
叶可和浩宇在一起工作2年了,叶可也整整喜欢了浩宇2年,他们虽然在不同的部门,却也是沟通最频繁的部门,但叶可喜欢上浩宇不是细水长流般的日久生情,而是真正的一见钟情。
那天,叶可的领导带着她去浩宇的部门开会,正好遇到了浩宇顶撞领导的一幕,两个人虽然没有争吵的面红耳赤,但却散发着足够压抑的低气压。所有的人都面露尴尬之色,只有叶可,充满崇拜的看着浩宇。
那一刻,她觉得浩宇简直太帅了!刚从学校老师压迫下毕业的叶可,把害怕老师的这个习惯,也成功的带到了工作当中,更何况,她的领导,还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子。
也许越乖的孩子,其实内心越羡慕和自己相反的人。叶可就是这样,她从小的教育就是,做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做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所以理所应当的变成了上司眼中的便利贴员工。对于上司给安排的人物,她有求必应,不管是加班还是通宵熬夜,也绝对不会说一个“不”字。
就是这样的成长,让叶可内心慢慢的涌起一丝丝叛逆的心思。她想成为一个可以抽烟喝酒泡吧的那种酷酷的女生,感觉那一丝丝烟雾下缠绕的是一个多姿多彩的灵魂,而不是像现在的自己一样,平淡无味,看似顺顺利利,实则空虚无比;她喜欢可以放飞个性,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女生,感觉那样的人生,才对得起这个可以疯狂的年龄。
可是现实生活的约束,无论是疼爱她的父母,还是周围人的眼光,都让叶可把这些小小的心思埋藏在心底里,变化成了另一种叛逆。叶可喜欢那种看起来坏坏的有个性的男生。而浩宇,就是她遇到的第一个这样的男生。
浩宇是一名摄影师,经常出去外拍使他的皮肤变成健康的小麦色,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嘴角一边上扬的坏坏的微笑是他的招牌动作。因为带着点艺术家的特质,所以,浩宇个性总是很张扬,很随性。在叶可心中,浩宇就像是太阳,走到哪里她都能一眼看到,并且在自己的心里发光发热。
叶可非常想去大声的对着浩宇说,我喜欢你!可是她不敢,她只能小心翼翼地,用自己最大胆的方式喜欢着浩宇。
叶可和公司领导申请,和同事沟通,所有和浩宇部门相关的工作,都让她来干,只为能够看到浩宇,甚至是一次和他说话的机会。
叶可每天上班都非常的勤快,总是第一个到,然后帮浩宇打扫好工位,掐着时间,泡一杯咖啡,这样等浩宇一来,就可以喝到温度刚刚好的咖啡。她工作闲暇之余,就是看着浩宇,好像只要看到浩宇,她一天都可以活力满满。
叶可努力的讨好浩宇部门的人,特别是和浩宇关系好的那几个同事,因为这样一来,但凡他们部门有聚会,都会叫上叶可,然后故意安排两个人坐在一起,起哄吵闹着,让他们两在一起。叶可很喜欢和享受这样的起哄。
可渐渐的,叶可发现浩宇总是有意无意的开始躲着她。
比如,每次叶可跑去他们部门沟通工作时,就看到浩宇起身离开座位,要么去抽烟,要么去休息室,要么直接塞上耳机,直直的盯着屏幕。
比如,叶可每天都会帮浩宇打扫工位,泡咖啡,可现在,要么浩宇会比她还早到,要么浩宇上午就会去拍外景,要么浩宇就会直接把咖啡倒掉,然后泡一杯茶。
比如,之后的聚会,浩宇渐渐的不去了,总是找着各种要加班,累了想休息,突然有事这种一听就是假话的借口。
叶可很乖但不傻,反而心思异常的细腻,在浩宇好几次都不去聚会的时候,叶可就开始担心甚至害怕,浩宇是不是烦她了。在同事告诉她,浩宇和领导申请,尽量安排他拍外景的时候,叶可真的受伤了。
这是叶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她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得到浩宇的喜欢,她小心翼翼,尽管她并不喜欢讨好别人,但为了浩宇,她努力的笑,努力的去迎合。她不知道浩宇纠结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但是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付出着,给浩宇她认为最好的一切。
叶可休息了2天,然后向公司递了辞呈。说她懦弱也好,胆怯也罢,她想逃离,因为她无法承受浩宇躲避她的样子。因为爱,所以坚持了2年,因为太爱,所以坚决的离开。
在送叶可的离别会上,浩宇也去了。叶可看到浩宇的那一刻,她明白了,爱情,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你爱他,他爱你,然后终成眷属。你和他之间,还有一个她。无法强求,无法设定。就像全公司那么多人,叶可也没有办法喜欢上除浩宇之外的另外一个人。
缘分真的是一个玄幻的东西,喜欢一个人从始到终,都是一个人的事!能够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同时也喜欢自己,大概就是这世界上最美好和最幸运的事了。
据说,离别会的那晚,叶可喝了很多酒,然后做了一件可能是她这辈子最大胆的举动。她跳上桌子,一手指着浩宇,一手拿着酒瓶,对着酒瓶气宇轩昂的说
“浩宇,我不是洪水猛兽,我只是喜欢你!”
“你不用躲了,我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