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蚯蚓与蚂蚁
女孩子一般都怕软虫子,一想起它们软乎乎、一蠕一蠕的样子就寒毛倒竖,鸡皮疙瘩直往下掉。我也不例外,特别是蚯蚓,远远看到就忍不住想尖叫。其实,我三、四岁时并不怕蚯蚓,还常将它缠在手指上往长拉,边拉边口齿不清地说:“这是我的弹弓。”结果,可怜的蚯蚓被我拉成好几截,想必被老妈扫出去后没有机会找土再生了。也许是记得幼时对蚯蚓的暴行,心中有愧;也许是女孩儿怕虫的本性复苏了,五岁后我再没用手捉过软虫子,而且避之不及,包括蚕宝宝。
小时候看过部叫《小蜜蜂》的动画片,里面有集讲的是小蜜蜂到了一个蚂蚁村落,蚂蚁们的牧场里养了很多蚜虫当奶牛。于是想着弄一群蚂蚁开牧场。我找来一个空玻璃罐,里面装满土,然后守在蚂蚁窝前将蚂蚁捉进罐子,边捉边数,够一百只时便盖上盖子,美滋滋地想:我也拥有一个蚂蚁王国了。结果第二天再看时,将罐里的土倒出来翻个底朝天,却连蚂蚁影子都不见,尽管我将盖子拧的很紧,可它们还是在一夜间就消失了。初中学了生物,了解蚂蚁群的构成后,才知道即使那些胡乱捉来的蚂蚁不逃走,也是养不活的。
2、瓶中蝴蝶
小时候特羡慕邻居家的小姐姐,因为她的笔记本里夹着好多蝴蝶,漂亮极了。而且她特会捉蝴蝶,有一次,居然同时捉住了两只蝴蝶!那两只蝴蝶当时一同落在一株花上,她轻手轻脚走过去,轻轻折下那枝花。我心想这样蝴蝶会吓跑的,可它们却依然在花上吸食花蜜,莫非那棵花非同一般的香?或是它们太笨?总之,在它们有所觉前便双双落入魔爪,定格成笔记本里的标本,而它们最后栖身的那株花,也因记录了小姐姐的优秀业绩得入另一专收植物的笔记本。而小小的我,除了羡慕小姐姐又多了两只蝴蝶外,更是对她一箭双蝶的本事惊艳再惊艳,神往再神往,从此后象尾巴似的跟着小姐姐转,希望能学到她一半本事,也足以笑傲蝶林了。可惜我资质欠佳,撑死能扑打一二胖蛾子,对轻盈的蝴蝶只能望而兴叹。反倒是我老妈了了我的心愿。
说来真巧,一次雨后清晨,一只斑斓彩蝶悄然飞入室内,在窗玻璃上悠闲漫步。老妈说快看,那么大只花蝴蝶!我那几日想蝴蝶想疯了,懒觉也不睡了,一骨碌爬起来看,想着这只室中之蝶该不难捉吧,可据我目测加三思后,还是放弃了--就我那技术,尽会丢人现眼。老妈童心乍现,拿一空罐头瓶悄悄逼近,瞬间便将蝴蝶赶入瓶中!我那个喜呀,抱着盖严实的瓶子眉开眼笑,细细欣赏它的美丽。那真是只美丽的大花蝶,身姿修长,色彩艳丽,黄底双翅镶着深蓝的边,翅中点缀几粒眼睛般的黑点,魅惑之极。它傻傻的飞着,准确说是悬浮在瓶中,因为它有瓶子的三分之一大,颇有点转不开身。可我觉得挺好,小小瓶子,同时困住了动与静,有种特殊的美感与哀伤。当然,那时的我想不到那么多,只是很高兴拥有一只邻家姐姐也没有的漂亮彩蝶,还不用弄死就能欣赏它的美。此后,这只彩蝶就成了我的宠物,我会将采来的花小心放入瓶里喂它,至于它吃不吃我没想过。当我闹别扭时,大人们只要说:你看你的蝴蝶正跟你说话呢。我就马上高兴起来。那段养蝴蝶的日子是我很开心很骄傲的时光。
最后,那只蝴蝶是被饿死了还是逃走了,我已记不清了。总之,我至今也捉不到蝴蝶,也很少见过蝴蝶。只记得幼时囚禁过一只蝶,开心地以为可以有一个美如梦幻的朋友,童年不再孤独。其实在无意中做了件残忍的事。
3、猪油青蛙
四年级的夏天,很幸运地和以前的同班同学做了邻居,自然分外亲切。虽说以各自在不同学校上学,可一到放学和假日,总会一块玩。我们常玩的游戏除了跳皮筋踢沙包等女孩子们的传统节目外,心血来潮时还会去河边捉青蛙。这就比较有刺激性了,也不记得是谁的提议,大概是看到河岸有跳来跳去的东西,走近一看,竟然是些小青蛙,大的不过两个拇指大小,小的还拖着尾巴,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显然刚由蝌蚪变来。这些小东西比起肥肥大大呆呆傻傻的丑赖蛤蟆来,真是可爱极了,我们便商量着捉几只养着玩。我以前倒是捉过小蝌蚪,知道它们是小蝌蚪变的,再说它们身上没有赖蛤蟆的疙瘩,用手碰应该没毒液溅出来,没啥好怕。于是我俩追来追去捉起青蛙来。考虑到里面可能有赖蛤蟆的幼体混在其中,每捉一只都评头论足一番,哪只好看就是青蛙,不好看的是蛤蟆,不要。
忙到日落西山后,捉到六只,成绩可观。我们将之装在拣来的玻璃瓶里,兴致高昂地回家了。然后给青蛙们换了一个更大点的玻璃罐(好友怕她妈不同意养青蛙,先寄养我那了)。看着六只小东西在水里游来游去,我们都兴奋死了,叽叽喳喳讨论了一通青蛙们的伙食问题后,才意犹未尽地各自吃饭去了。结果当晚下起大雨来,我立马想到把那罐青蛙拿屋里来,可爸妈根本不同意,说雨下大了青蛙才高兴,它们不游得更快活了。我只好做罢,可心里总有点不安,怕它们被冻死,或者趁罐里水满时逃跑。几次将头探出门外看罐子,可雨太大了,天也比往常黑,不但啥都看不清,反而沾了一脸水。好不容易等到天亮,雨也停了,我一起床便直奔罐子,结果,装满水的罐里只剩寥寥两只青蛙,一只死了,毫无生气地漂在水上;一只还在水里有气无力地游着。很显然,剩下的果然逃了,一场大雨叫我所有努力付诸东流。我伤心的直想哭,木木地将死青蛙捞出来放凳子上,把罐里的水和另一只青蛙倒掉,从此再不提养青蛙的事。
就这样过了十几天,当我快忘掉青蛙的事时,突然被老妈狂吼了一通。事儿出在那只死青蛙身上,我将它扔在凳子上后再没管过,经过十几天曝晒后,居然褪色成惨白的油脂物,活像是谁拿一块猪油雕出来的青蛙像。老妈终于看不下去了,让我收拾残局。其实进进出出我也看到了,可一想要不是大人们阻止我拿罐子,就不会发生那些事,所以故意不理。如今老妈爆发了,我只好将那只猪油青蛙从凳子上撕下来,原来放青蛙的地方很清楚的印着一个蛙状油印。要一直晒下去,说不定会象蜡一般融掉呢。身后又传来老妈的怒吼,我慢吞吞向鸡窝走去,手里的死青蛙干巴巴没了弹性,原本有点湿的身体被太阳晒的微温,我瞄了眼手里的油状物,突然觉着很恶心,忙将它使劲扔出鸡窝后的墙外,回去洗了几次手,因为总觉得手指上沾了脂状青蛙上的油。
4、公鸡凶猛
上小学那会儿,县城里常能看到鸡啊猪啊之类的家厨在马路边上闲逛,有时正在马路牙子上走猫步玩时,若听到旁边有什么异声,头一转,就会发现草丛里,小树下有只猪哼哼着睡觉或散步,有时则是只鸡。遇到此类情况,我往往会退避三舍,规规矩矩走大路。因为我有点怵它们,尤其是大公鸡。这种动物发起疯来,会没头没脑持之以恒地追着人狠啄,虽棍棒砖头加身亦不悔。这点我从自家养的公鸡身上是有切身体会的,当初愣是被啄的小半年没敢踏足自家的院,天天在屋里缩着。直到老爸将之宰了炖汤后,我终于收复失地了,可心中却有了阴影,坚持不让养公鸡,除非再不把它放出鸡圈。真不明白那么大点东西在养它的人面前狂啥劲儿。而遇到别人家的公鸡,我便只好在心里祈祷了,万幸的是未曾遇害过。但对公鸡的恐惧至今没有减弱。
5、松鼠小半
小半是老哥同学送的,他没空养这些小东西,我就理所当然成了受益者,何况临近暑假,有大把时间养宠物玩,爸妈也就没说什么,于是,这只半截尾巴的松鼠便在我家落户了。
终于有属于自己的松鼠,我是相当高兴的,可惜它只有半截尾,判断不出是小开花、中开花还是大开花。松鼠在我们那的方言里是遽利猫,形容其速度快的意思吧。根据它的尾巴蓬松度判断其年龄,小开花是幼小松鼠,尾巴抿着,有的甚至没睁眼睛,显然是没出生多久就被捉来卖了,价钱便宜(5角一只),但不好养;中开花尾巴蓬松度大些,活泼好动,应该介于幼年期与成熟期之间,最适于饲养,价格也贵(2-5元),小学生一般只能过过眼瘾;大开花据说尾巴超漂亮,应该极接近卡通画里的松鼠了吧,因为已成年,不易捕捉且不好驯化,据说会咬人,所以没有卖的。好了,继续说小半。虽然只剩半截尾巴,但它依然聪明伶俐、身手敏捷,会在人身上灵活地窜来窜去,然后在肩膀上蹲下来查看四周环境,要不就钻进衣服口袋蜷作一团呼呼大睡,好象你是一棵树。我当然不甘心做树,将它掏出来逗弄,它也不生气,眨巴眨巴眼,顺着手腕打转,柔软的皮毛蹭的人痒痒。我越来越喜欢这只温柔的小生物,也不在乎它的缺陷,带着它向大人们炫耀起来,结果差点闯了祸。因为我趁表姐不备将小半放到她脖子里,小半顺溜直下,表姐尖叫起来,见势不妙,我忙将小半弄出来,兴灾乐祸地溜去卧室了--原来高中女生也怕松鼠,可我就不怕。不屑地撇撇嘴后,我开始给小半找窝了。
起初我拿空纸盒放小半,可总觉得不好,小半也不喜欢。到了晚上时,居然找到了理想居所,我的一件不穿的旧外套,两个袖子正好当窝,还能放床上。于是,小半从此定居在外套里,累了袖子当卧室,饿了衣服是餐桌,我也有借口天天买五香瓜子吃,我一半,它一半,俨然一对好姊妹。老妈见松鼠并没在床上或外套里拉屎拉尿,也就没说啥,我只要清理好瓜子皮就行。我和小半便无忧无虑地度着假。我喜欢睡懒觉,小半却爱早起,据老妈说,等门开了,小半会出去溜一圈,回来后--回来后的事我知道,这家伙会吱吱叫着要食物,我要不理它接着睡,它就啃我脚丫子,直到我起床喂它。为了能多睡一会,我便在当晚给它剥些瓜子作储备粮。却依然被骚扰,因为还得陪它玩。老妈笑说小半成我的闹钟了,还很管用。我对小半怒目而视,它却只埋头吃瓜子。我和小半幸福生活着,直到乌鸦来的那天。乌鸦是哥哥的一个同学的绰号,他来那天下了场雨,逛回来的小半的脚爪上沾了泥,我准备给它洗洗,乌鸦插进来说他洗,不知怎的,小半挣脱他的手,跑了,怎么叫也不回来。我哭起来,他们忙哄我,说小半会回来的。我就等呀等,天黑了也没见小半。爸妈又说明天会来。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来等,它还是没来。
我一日一日地等,越来越绝望。开学一周后,我知道小半再也不来了,扔掉它住过的外套。爸妈说以后再给我买只更漂亮的,可自我上初中起,再没见过卖松鼠的。小半逃跑一年后,我曾见过它,它似乎还记得我,望了望我,最终飞快跑走了。我突然明白,它终究要走的,它本不属于人类的房屋,山野树林才是它的居处,自由是它的天性,即使曾被驯服,也终有觉醒的一天。小半已是一只大开花的松鼠了,野性已复苏,我何必再囚禁它?那就让该自由的得自由吧。
(2009年写于百度空间,2014年略作修改后加入简书个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