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是年事已高还是脑子生锈已久,深觉自己思维缺乏深度,思维方式匮乏。在翻阅无数页知乎求助之后,着手开始阅读《逻辑思维与诡辩》。阅读第一章后感慨良多。
诡辩,诡:怪异之意;违反之意;辩:花言巧语之意。诡辩即是:怪异的,违反常识的花言巧语。作者也明确给诡辩下了定义,称其是:假聪明。总结归纳一下就是,诡辩即是故意违反逻辑思维和规则,为错误的论点做的各种事是而非的论证。
那么结合当时的文化背景和科技水平,诡辩因为过于重视辩论技巧而忽略事情的实质,常常打破当时社会固有的常识。黑格尔曾经说过:常识是一个时代的思维方式,其中包含着这个时代的一切偏见。也就是说,诡辩在打破常识的同时也打破了偏见,如中国古代“辩者二十一事”中提出的“飞鸟之景未尝动也”和“一尺之锤,日取一半,万世不竭”的奇谈怪论。用当代的知识储备来辨别,虽然挺荒谬,但其中不乏含有正确的哲学思想。实在有趣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