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中这样解说“男”: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男用力于田也。“男”,会意,体现了男性对自然的征服,也是力量的象征。
《说文解字》中这样解说“女”:妇人也。象形。“女”,象形,甲骨文中有体现,“女”是敛手跽坐的人。跽,就是长跪的意思。
所以,男女力量的悬殊可见一斑。就好比“提枪上马战沙场”的多为男儿,他们的英雄事迹也广为流传,但这种力量型的社会活动,鲜有女性身影。
和平年代,有可爱的人为我们守卫家园,男性的力量应该用于“你织布来,我耕田”,可是,我们常在生活中听到男性未“用力于田也”而是“用力于女也”,这种不当力量的使用,使很多妇女生活在痛苦和无助之中。
一忍再忍到忍无可忍,越来越多遭受家暴的妇女起身反抗。柴静在《看见》中记录了女性的反抗“她刺了他二十七刀”、“小豆用铁棍把丈夫打死了,打在脑袋上,就一棍”。
但,凡是皆有例外。比如巾帼不让须眉的花木兰,“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力量对抗的战场,也有女性的故事。家暴也一样,总有一些不靠暴力解决问题的男性,在面对靠暴力解决问题的女性时,男性被家暴的话题也不断流出。
“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一份不一样的申请书,递交到了法院。“她实在太凶了,因为经常吵架我们早就分居了,但是分居后,她多次叫来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近亲属指责、辱骂,甚至围殴我。”近日,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还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看,从“告诫”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治安处罚”到“追究刑事责任”,都是受害人的护身符,不论男女。
家暴零容忍,这句话很容易说,却不容易做。
家暴难防止,在于社会上总有些不守规则,以强欺弱,心理病态的人。家暴难防止,也在于受害人生活环境限制,已经忘了反抗,一道道的护身符于他,形同虚设。
希望,所有的受害人都能有独立的意识,反抗的精神!别忘了,你有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