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iss麦麦
林歆再一次见到于帆是在他们共同的朋友亦然的生日会上,在这之前,林歆不止一次听过于帆的大名,毕业于国内名牌大学,拿着全额奖学金留学美国,却在毕业后选择回国,自主创业,加入创业大军的队伍,没选择北漂,反而选择广漂,“我呼吸道不好,吸不了雾霾”这是从亦然口中听到的,,理科男都是这么无厘头,亦然评价道。
林歆第一次见到于帆是在北京路天河城一楼的星巴克,林歆在那里兼职服务员,而于帆是客人,之所以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要在咖啡杯上面写客户的名字加一句,加油哦,
“于帆!”林歆拿笔的手停了一下,抬头看了眼前的人,因为上班的缘故,所以穿了衬衣但是并未打领带,衬衣上面少扣了两个扣子,显得没有很正式却也不失礼节,带了个金属边框的眼镜,显得斯文又绅士。
“哦,好的”林歆不知为何忽然结巴了,此时的脸色估计很红,然后一笔一划的写上名字,却把千篇一律的“加油哦”改成“辛苦了”“于帆,辛苦了”
于帆这个名字听了亦然说了无数次,也只有一次在照片上见过他,照片上的西装革履,站得笔直,笑得拘谨,一脸都市金领的样子,跟今天见到他的样子完全不一样,林歆见到他,给她的阴暗而充满裂痕的生活照进一束阳光,林歆想,她这是喜欢上于帆了,早在见过他之前,早在亦然一直跟她说起于帆的时候,给她看照片的时候,就已经在她心里种下种子了,再往后日子不断的浇灌,终于在今天见到本人后,照进阳光后终于发芽生根,扎在心底。
“林歆,我生日你来玩呗”亦然在电话里大声说道。
“不了,那天我得值夜班,第二天还得上早班。”
“你老是这样,真无趣,每天都是上班上班,下班下班,真没意思。”亦然嚷嚷道。
“真不好意思啊,改天我请你吃饭,补上礼物给你赔罪”
“来嘛来嘛,今天来了好多人呢,于帆也会来呢,今天让你见到真人”
林歆心忽然漏一拍,听到那个名字,脸烧了起来,心忽然跳的太快,这种感觉太奇怪,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异样的感觉,可是很奇怪,一点都不讨厌,这也许就是电视上说得悸动吧。
林歆找了同事代班,不舍得打车,只好转几趟地铁,今天的地铁比往日拥挤,开得比往日慢,四十分钟的路程感觉好像过了几个小时,终于在九点半的时候到了。
坐在嘈杂的KTV中,诺大的包厢中,坐了二十几号人,亦然性格特别外向,会交朋友。还是个“拆二代”,家里全款给她在广州市区买了套两室一厅,自己还特别争气,毅然成为“创一代”跟于帆的公司一直有合作,所以今天于帆也出现在这里。
于帆今天穿了件水蓝色的衬衣,配着米白色休闲裤,卷起裤脚,露出脚踝,搭上一双白色的休闲鞋,整个显得特别清爽干净,安静坐在人群中,林歆看了他,觉得“谦谦公子,温润如玉”终于找到了对应的人了。
亦然跟着她一个男性朋友,两个人唱着“今天你要嫁给我”没一句在调上,扯着嗓子吼,愣是把一首情歌唱出东北二人转的气氛来了。
包厢的人,男男女女,有的几个人一起玩着骰子,有的似老友见面般聊个不停,有的在点歌,也有几个在给亦然加油,打着拍子,时而鼓掌,时而欢呼,带动气氛,而于帆坐在人群中,低头专注的玩手机,似乎身边的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
林歆找了个角落坐下,跟于帆隔的挺远,却一抬头便可看见他。
亦然终于吼完,发现林歆躲在角落,直接上去把她拉去一起唱歌,林歆没有防备的给拉上去,自认五音不全,会唱的歌也很少,可是没办法,话筒硬是给塞到手里,只能硬着头皮唱了,眼睛下意识的看向于帆的方向,发现他只是抬眼一看,又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并未注意到林歆,林歆松下一口气,还好他没注意到她,豁出去唱了,还好有亦然这个大嗓门在,林歆只要配合着,看起来像在合唱就可以了,反正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唱完后,忽然看见于帆看向她,眼睛含笑,发着光,跟星星一样,剑眉星目,林歆感觉她的脸肯定又红了,还好包厢灯光暗,看不到。
唱完歌,亦然就把林歆拉到于帆面前,介绍了起来
“于帆,这是林歆,我之前给你提起过得,那个爱看书爱写文章的女孩”
“你好”于帆站起来,伸出手来,他的手白皙修长,指甲修的短短的,整整齐齐。
“你好”林歆小心翼翼的把手伸过去,眼睛不敢和他对视,脸又开始烧起来。
“林歆,这是于帆,我一直给你提过的大神,怎样,名不虚传吧”亦然介绍着。
后面又一一介绍了一些之前没见过的朋友,亦然组织的聚会,林歆参加过几次,每次去看到的朋友都不一样,不得不感叹她的交友圈广泛,也羡慕她五湖四海皆为朋友的胸怀,不像她,把自己关着,从不主动去认识人。
唱完歌后,已是深夜,已经没公共交通可以回去了,林歆住在城中村,想着打的回去,又多了一笔开销,林歆又开始心疼了。
“林歆,要不你跟于帆他们一起回去吧,”亦然说。
“额,没关系的,不用那么麻烦的,我可以自己回去的”林歆推脱着说,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自己回去,心里还是期望可以跟于帆一起回去的。
“不麻烦,我也路过那边,”于帆说着就去开副驾驶坐的车门。
同车还有两个顺路的人一起,坐在后座,一开始还有他们,车里气氛不至于太安静和尴尬,于帆虽然话不多,但是总能搭上几句话,半路的时候他们下车了,就剩下她和于帆了,该怎么办呢,说什么好呢,要不啥都不说好了,看着窗外好了,车内明明开着冷气,林歆却觉得特别闷热,不说话,感觉空气中都弥漫着尴尬的气氛,偷偷得看了于帆一眼,他在专注得开车,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
“是这条路么,前面需要转弯还是直走”于帆打破了沉默。
“前面右拐然后直走就是了”
林歆说完,心跳又加速,脸又开始发红了,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连跟你说话心都会加速的,还好我心脏够强大,林歆暗自想。
林歆又开始偷偷的看起于帆来,为了方便看他,所以开始和他搭话。
“你是那里人呢?”林歆问
“我是本地的,不过小时候跟爷爷奶奶在上海,在那边读书,所以粤语并不流利,会听说不来,你呢”
“哦,我是福建的”林歆没有想到雨帆会回答的那么具体,愣了一才回答。
“那边的女孩子都很能干呢”
“呵呵,还好吧,我估计是个例外。”林歆自嘲着说。
“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在星巴克”林歆说
“哦,是吗?什么时候”
“上周五,在北京路那里,我是服务员”
“怪不得我觉得你眼熟呢。”
林歆有些失落,人家根本就没有把她记住,也对,人家一天那么忙,那里还有时间去记住她这个根本不重要的人呢。
“你在那边上班么,亦然不是说你在一家杂志社做副编么?”
“是的,杂志社的工作是我的正职,星巴克是我的兼职。”
“女孩子那么拼啊”
“别人天天做着一样的工作,我能体验两样不一样的生活,是我赚到了。”
林歆不敢说是为了多赚点钱回去补贴家用,为了让她哥哥凑够彩礼钱好可以娶妻生子,在自己好不容易喜欢的人面前,希望保留一点点尊严。
就这样聊着天,也到了林歆的家了,林歆住的是这里的自建房,楼与楼距离很近,巷子很窄很黑,林歆在巷子口下车,跟于帆道别。
“巷子那么黑,我陪你走进去吧”
“不用啦,没关系的,我走习惯了,这里也不能停车,你小心开车,谢谢,再见”
“那你注意安全,再见”
还能再见么,林歆在心里想着,忽然后面亮起了车灯的光,林歆往后看,原来是于帆把车头调过来对着巷子口,打开车灯,把巷子照亮,看着她走回家,林歆其实并不是不怕这条路,每次走这条路,总是要不停往后面看,怕忽然出现个什么人,总是小跑着回家,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她,让她第一次觉得这段路一点都不可怕,平时觉得特别漫长的路,一点也不漫长,甚至觉得不要到尽头,这样,于帆就可以跟她多待一会。
回到这个十几平米的出租屋,一开门就能看到床,一张小小的梳妆台,床对面那里放了张桌子,上面放着几个碗和简单的厨具,是个简易的小厨房,往前,有个小小阳台,阳台连着个小小的厕所,还算干净,之所以租到这里,是因为便宜。
一进了门,脱了鞋,林歆就扑到床上痛哭起来,林歆是家里的小女儿,有个哥哥,酒鬼爸爸和赌鬼妈妈,从小生活在父亲喝醉就摔东西,母亲赌输了就打骂她的阴影下,哥哥因为是男孩,父母指望着他养老,所以家里好吃的都哥哥先吃,新衣服都是哥哥穿,一个女孩子老是穿哥哥穿不了的旧衣服,像个假小子,老家这边娶媳妇,彩礼必须不能少于十万,还有一辆代步车和一栋房子,家里的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老房子,装修下也就可以了,车子和彩礼钱,就是林歆每个月打两份工去赚回去凑,够了哥哥才能娶老婆,她妈妈从没有问过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吃饭,只会打电话来要钱,除了要钱,就是说要把她嫁出去,换了彩礼回来给哥哥娶老婆。
而于帆呢,他是那么优秀,那么完美,那么周到,林歆第一次喜欢的人,完美到她不敢去接近,怕一靠近,对方就会离开。
于帆自主创业,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而林歆做着杂志社的副编,其实就是个给主编打杂的杂工,正在磨灭林歆对文字的喜爱,之所以选择这份工作,是因为离她的喜爱的写作近一些罢了。
林歆哭着哭着,就睡着了,梦里的于帆对着她笑,那么温柔。
……